辨析人為自然立法
“人為自然立法”,是康德的“哥白尼革命”達到的一個重要結論。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辨析人為自然立法,希望大家喜歡!
辨析人為自然立法
康德(1724-1804)是德國著名哲學家。他認為,自然界的規(guī)律是由人們的悟性規(guī)定的,“人的理性為自然界立法”。也就是說,規(guī)律是人的主觀精神的產物。這是一種典型的主觀唯心主義哲學觀點。但是這種哲學思想的出現,卻代表了那個時代的奮進精神。
康德生活的年代正是歐洲啟蒙運動所掀起的新文化浪潮風起云涌的年代。啟蒙思想家沖破宗教神學的束縛,“朝人本身走去”,奏出了關于人的贊美詩,將人抬舉到崇高的地位,但人并不是靠膂力過人,而是靠精神和智慧閃光征服世界??档碌乃枷肷羁痰卮蛏狭藭r代的烙印。他一生致力于將哲學變得更貼近生活,追尋一種將真、善、美與信仰、希望、仁愛合為一體的完美人生,并且相信人類可以做到。
康德認為,我們的知識都是由兩種因素構成的。一種因素是知識的內容,即構成知識的材料。這些材料的來源是十分清楚的,它們就是我們的感覺所提供出來的那種經驗,它是我們接受在我們之外東西的刺激而得到的。知識的另一個因素是由知識能力本身產生出來的,這些因素不能歸于經驗,而是根植于心靈本性之中,是人的認識能力本身所擁有的一些永恒的必然性法則,早已作為一種先在的東西潛在于人的理性之中,并在實際的認識活動中實現地起著作用。這種作用的實質在于:在思想中按理性先在的這些永恒的必然法則要求組織由感覺提供的經驗材料,將它們結合成為一個有秩序的整體即知識。這就是說,由認識能力所貢獻的因素使得人類的理性不止步于一堆堆支離破碎的材料面前,而是以自身的主動性、創(chuàng)造性,將自身那些普遍必然的法則賦給那些零散的材料,將它們裝配在一起,我們就獲得了關于經驗的完備知識,這也就是人們期待的那種可靠的、有理性根據的知識。因此,康德認為,人們不是在自然界中發(fā)現秩序,而是通過對自然現象的規(guī)定,將秩序和法則賦給自然界,是人為自然立法。這就是那句著名的“人的理性為自然界立法”。
康德的這個哲學思想終結了休謨哲學所導致的對科學知識可靠性提供質疑的懷疑主義情緒,重新將人對科學和理性的自信還給了人。康德的哲學思想代表了當時的時代精神,反映了啟蒙運動健康積極的方面,因而構成人類燦爛文明史中光輝的一頁,在以后的歲月里不斷以各種形式影響著人類思想史的發(fā)展。德國哲學家叔本華曾感慨萬端地贊譽像康德這樣的大思想家:“大思想家們真是鳳毛麟角,千萬人心里未必能擇出一個大思想家來。他們是人類的燈塔;如果沒有他們,人類就要流落在迷茫無際的星空里。”
人為自然立法的含義
“人為自然立法”包含兩個層面:首先,是“人”為自然立法,而不是“上帝”為自然立法。人的理性或認識主體在認識過程和知識的形成過程中,并不是消極地接收對象,而是創(chuàng)造出認識對象,賦予其形式和規(guī)律。“人為自然立法”在這一層面上的涵義是通過先天綜合判斷具體表現出來的??档轮?,笛卡爾、萊布尼茲,甚至更早的亞里士多德、柏拉圖,都曾就知識和對象的關系而建立各自的認識論體系。休謨關于因果性的懷疑論的新思考,使康德唯理論和經驗論都無法完美地回答認識論的問題。為了解決休謨懷疑論的詰難,以及確定知識的普遍必然的確定性和有效性,康德提出了先天綜合判斷的理論??档峦ㄟ^批判舊的知識論,其次發(fā)動“哥白尼式革命”來論證先天綜合判斷何以可能??档轮暗恼軐W家(包括休謨)都認為先天判斷和分析判斷是重疊的,康德則認為有大量之前認為的分析命題是非分析命題,且存在先天的非分析命題。理性的真理在休謨、萊布尼茲那里是空洞的,康德則認為存在不空洞的理性的真理,即先天綜合判斷。因果律就是先天綜合判斷,是必然的不空洞的規(guī)律。康德的難題就在于如何證明先天為真的綜合判斷的有效性??档聦@個問題的解答就是他的先驗唯心主義理論??档抡J為過去的哲學在處理知識和對象的關系上,沒有對認識能力進行批判,就妄下結論。這種無批判的思維方式假定知識必須符合對象、依照對象,對實在的認識就在于將超越意識的世界特性反映在人類的意識當中,從而產生知識??档抡J為基于這樣的思維方式,是不可能建立起關于世界的最終是在的絕對知識體系的。相反地,康德主張在處理知識與對象的關系上,不是知識依照對象,而是對象依照知識。我們熟悉的經驗上實在的世界,就其本質而言,是人類自己的(空間——時間的)直觀能力和悟性的構成物。時間、空間、范疇(概念)都是人的觀念之中固有的東西,因而人能先天地知道對象必然出現在時空之中,必然具有時間性和空間性,有因果聯系??档聦⑺@個客觀符合主觀、對象依照知識的先驗唯心主義理論的重要意義比喻為“哥白尼式革命”,以此解決了哲學的任務。
“人為自然立法”的第二個層面,即人為“自然”(現象)立法,,而不能為現象界以外的物體立法??档抡J為知識的對象是現象,而不是物自體,與人類打交道的也是現象,而不是物自體。盡管康德承認人的主觀能動性和創(chuàng)造力,但他也認為人的能力是有限的,形而上學的對象,如上帝、不朽的靈魂、自由意志等等,都只能通過理性去推斷和思維,無法呈現在直觀和經驗之中,因此也不可能是認識的對象,也不是人的認識的創(chuàng)造能力所及的東西。在康德哲學中,物自體是現象的基礎,物自體是超感性、超經驗的東西,它刺激感官產生感覺材料,人的理性對現有的、給予的感覺材料進行積極的加工整理和改造,賦予其形式和規(guī)律?,F象是物自體和人共同作用的產物,現象可知,而物自體卻是不可知的。在這一個層面上,康德對于現象和物自體的區(qū)分使得超驗的形而上學成為了不可能。因為人們先天認識能力所提供的的知識形成的運用不能超出經驗對象的界限,超驗的形而上學的東西就不能由人的先天認識能力來規(guī)范形成,關于物自體的一切學問和知識也就無法成立。“認為自然立法”則可以理解為,人能且只能為作為唯一的認識對象的自然頒布規(guī)律。
辨析人為自然立法
上一篇:北海市立法條例日報
下一篇:辯論人肉搜索應該立法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