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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例分析論文格式范文怎么寫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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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例分析論文格式范文怎么寫論文

  對于學習法律的我們,法律案例分析是必不可少的,那它的論文是怎么樣的呢?小編整理了法律案例分析論文格式范文,歡迎閱讀!

  法律案例分析論文格式范文篇一:《政策性離婚案例的法律分析》

  摘 要:政策性離婚是現在我國社會上討論比較熱烈的一個社會現象。本文對政策性離婚的構成要件和其是否構成刑法上的犯罪均進行了詳細分析,并對問題的解決提出了一些自己的建議意見。

  關鍵詞:政策性離婚;法律分析;解決辦法

  政策性離婚是新國五條出臺后出現的新名詞,具體是指已婚夫妻為了享有買房優(yōu)惠政策而實行的假離婚,這一行為不僅給政策的實施造成了負面的影響,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對社會造成了不良影響。政策性離婚是一個社會性的話題,今天我通過對一個典型的政策性離婚案例的法律分析,希望能夠以小見大,從而對這一現象提供一些解決方案。

  一、案例概況

  李強與杜梅是一對恩愛夫妻,杜梅在一家公司任要職,年薪頗豐,但丈夫李強的收入卻很低。二人原本共同購買了一套98平米的商品房,產權證的產權人為杜梅,夫婦倆的兒子李中樹已經戀愛三年,馬上面臨結婚。夫婦二人想購買經濟適用房,但又不符合購買經濟適用房的條件,于是二人商量通過假離婚、假結婚的方式購買經濟適用房。首先,李強與杜梅于2012年12月2日協議離婚,98平米的商品房歸杜梅所有。然后,李強與住在農村的杜梅母親陳菊登記結婚。之后李強與陳菊以夫妻名義申購了一套68平米的經濟適用房。購得經濟適用房后,李強與陳菊協議離婚,并與杜梅復婚。經鑒定,李強、杜梅通過此手段所購買的經濟適用房與商品房的差價為66萬元。(以上人名均為化名)

  二、政策性離婚的概念

  政策性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假離婚等非常規(guī)方式來規(guī)避政策,以達到避稅、獲取優(yōu)惠房貸利率等目的。

  三、政策性離婚出現的背景

  由于中小城市快速上漲的房價引起了新一輪的炒房熱。一線城市因限購而剩余的投機資本進入人均收入更低、購房支付能力更弱的二三線以及中小型城市,此舉必將導致更大的社會與經濟風險。因此,新一輪的限購措施不可避免。為了避免二三線城市的炒房熱以及降低因為炒房而導致的社會與經濟風險,國務院于2013年2月20日提出了新的限購措施(稱為“新國五條”),“新國五條”出臺后,各地民政局門前辦理離婚手續(xù)的人一時之間排起了長龍。據媒體報道,僅貴州省10天內就有超過兩千多對夫妻辦理離婚手續(xù)。按照這一比例推算,“新國五條”實行期間至少有76500多對夫妻因為購房而進行政策性離婚。

  四、政策性離婚的法律分析

  (一)、政策性離婚的構成要件

  首先,我們來分析一下政策性離婚的構成要件,政策性離婚的客體是購房優(yōu)惠政策;主體是已婚夫妻;客觀方面是已婚夫妻為了享有購房優(yōu)惠而實行的諸如假離婚的行為;主觀方面是已婚夫妻通過假離婚等的行為而達到獲得優(yōu)惠政策的目的。在該案例中,客體是購買經濟適用房的資格,主體是李強、杜梅夫婦二人,客觀方面是李杜二人進行了結婚,離婚再結婚的手段,主觀方面是李杜二人為了獲取購買經濟適用房的資格。

  (二)、案例的法律分析

  很多人看到案例后第一反應是李強、杜梅夫婦的行為構成了詐騙罪。原因如下:

  1、從定罪來看,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2、李強與杜梅隱瞞了購房真相。所謂隱瞞真相就是隱瞞客觀上存在的事實情況,既可以是隱瞞部分事實真相,也可以是隱瞞全部事實真相。行為人往往通過隱瞞真相的方法,使公私財物所有人、管理人陷入錯誤,從而“自愿”交付財物。在這個案例中,李強,杜梅家庭收入頗豐,還有商品房一套,本不具有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的資格。但為了獲得此資格,李強、杜梅采取假離婚,假結婚的手段,向政府審批人員隱瞞了李強、杜梅才是真正的購房者、用房人的真相。

  3、李強、杜梅的行為使市政府審批人員陷入認識錯誤,使其獲準購房,進而實現對經濟適用房的非法占有。李強,杜梅也因此獲得了本不應由其獲得的66萬差價。

  4、李強、杜梅的行為使國家財產遭受到了巨額損失。經濟適用房的目的是為了照顧低收入家庭。李強、杜梅的行為使國家政策的目的落空,造成國家財產66萬的損失。

  然而,經過了仔細分析之后,我認為李強、杜梅的行為僅構成民事侵權,并不構成詐騙罪。理由如下:

  1、李強、杜梅的行為不屬于詐騙罪中的欺騙行為。從犯罪客觀方面來看,詐騙罪的客觀要件是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在這個案例中,李、杜二人的離婚自由、結婚自愿,其行為均遵循法律規(guī)定,從法律體系的一致性看,在民法中合法的行為在刑法中也不應被加以否定。況且李強申請經濟適用房的材料是完全合法的,根據《刑法》第266條①對詐騙罪的規(guī)定,所謂虛構事實、隱瞞真相應當是虛構并不存在的事實、隱瞞不符合條件的真相,如制作假的婚姻材料或者收入證明,但是在該案例中所涉及的婚姻關系皆為真實有效,因此并不符合詐騙行為的規(guī)定。

  2、李強、杜梅并未從中取得不正當財務。從詐騙罪的侵犯的客體來看,詐騙罪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李、杜所實施的行為不過是獲得一紙買房資格,買房資格并不等同于財物,因此資格不是詐騙罪的對象,不管是財物還是財產性利益,詐騙罪的犯罪對象都有明確的財產屬性。而本案中的資格作為行政許可,不可能是詐騙罪的對象,按照經濟適用房申領程序,在具備經適房申領資格后,還要由政府公開搖號,確定是否具備最終購買的權利,因此即便李強通過欺騙行為取得了申領資格,也不代表他必然最終可以購買房子,對于不確定的財產利益的預期,顯然不符合詐騙罪的對象,否則就是對罪刑法定的踐踏。

  3、李強、杜梅主觀上不具備損害國家、集體的利益的故意。從詐騙罪的主觀要件來看,詐騙罪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務的目的,李強、杜梅的目的是能夠為兒子購買住房節(jié)省開支,并不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務的目的,不符合詐騙罪的主觀要件。

  4、強調李、杜二人有罪的是基于兩人獲得了66萬非法利益的情況,的確,經濟適用房與商品房之間存在著這樣的差價,但是根據經濟適用房的相關規(guī)定,購房者不能出租出售房屋,如果要出售的話,購房者首先要補齊差價才能出售,這就意味著在任何情況下,李、杜二人都不可能取得66萬的額外利益。

  綜上所述,本案例討論的關鍵在于“受騙者是否基于錯誤認識處分財產”。在本案中,經適房資格審批部門實際上賦予李強的是申領資格,而能否抽簽取得購買資格,并不是確定無疑的,也不是申領后必然結果。因此,申領部門并沒有處分財產,有關部門賦予李強申領資格的行為本身并沒有必然導致財物與財產性利益的直接轉移。因此,我的觀點是政策性離婚的行為并不構成犯罪,僅構成民事侵權。

  五、解決辦法

  政策性離婚因其隱蔽性是很難查明的,本案例是由于其荒.唐的婚姻才被查出,還有許許多多的政策性離婚未被查明。所以我們要從源頭上查清,從而杜絕其發(fā)生。政策性離婚的出現是“新國五條”的實施,正是有了政策的實施,才出現了人們鉆空子的行為,所以國家需要更加完善房地產調控政策。歸根結底,房價的過快上漲使投機分子有利可圖才會使房價的更加快速增長,才會最終導致政策性離婚的不斷出現,這就需要國家的政策來解決了,比如實行更為嚴格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增加住房的有效供給,加快保障性安居房的建設,加強市場監(jiān)管,同時對于已查明的政策性離婚的行為者應責令其退換房子或補全差價。

  總之,政策性離婚的出現有其必然的原因,房子是每個中國人心中的結,鉆政策的空子去實現它固然不合法理,但若以詐騙罪來處罰行為當事人卻顯得不合情理,國家更應該做的是從根本上解決其出現的根源,從而使我們的社會更加安居樂業(yè)。(作者單位:吉林財經大學)

  注釋:

 ?、?《刑法》第266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

  法律案例分析論文格式范文篇二:《談法律課教學中的案例分析》

  [摘 要]:在法律課教學中,許多的法律概念比較難懂,許多法律術語不好區(qū)分。此時,只有用案例分析才是解決問題的最好方法。法律教學,如果缺少案例,枯燥講解很難使課堂氣氛活躍起來,而有效運用現實生活中的案例,則會激發(fā)學生的學習興趣,不但加深了他們對知識的理解,而且活躍了課堂氣氛。可以說,案例分析是學生理解、學好法律知識的橋梁和紐帶。

  [關鍵詞]:法律教學 案例分析 法律概念

  中等職業(yè)技術學校開設《法律基礎知識》課的目的,在于對學生進行知法、懂法、守法教育,增強學生的法律意識,提高其守法的自覺性。如果單純講解一些法律概念,顯然枯燥難懂,使學生失去學習興趣,而在教學中恰當運用案例分析,則可以大大增強教學效果。下面,根據筆者的教學實際談談自己的看法。

  一、在教學中運用案例分析,是把法律知識化難為易、化繁為簡的好方法

  在法律課教學中,許多的法律概念比較難懂,許多法律術語不好區(qū)分。此時,只有用案例分析才是解決問題的最好方法。例如,故意犯罪和過失犯罪兩個法律概念都屬于犯罪的范疇,但其本質不同,如果僅從字面理解,畢竟是膚淺的。在教學中,我運用了這樣幾個案例加以分析。

  被告人王某正在街上行走,突然看到劉某駕駛東風車從對面開過來,他想開玩笑,把手中正在抽的半截香煙朝駕駛室一扔,正好扔到劉某臉上,劉某方向一偏,汽車撞向路邊,把行人張某壓成傷殘。例子舉出來,先找?guī)讉€學生分析,大家各抒己見,但沒能說清事物的本質,針對這個例子,教學中,我緊緊抓住劉某當時的主觀思想加以分析,王某本應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造成交通事故,但由于玩忽大意,沒有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fā)生危害的結果。在這里,疏忽、本應預見而沒能預見成為過失犯罪的前提。案例一分析,大多數同學對過失犯罪有了深刻的印象。對于故意犯罪,針對故意二字,多舉出幾個例子。如李某與王某發(fā)生口角,李某懷恨在心,伺機報復,一天晚上,李某在王某下班的路上用獵槍將王某打死。然后,分析,李某明知用獵槍打王某會造成王某死亡的結果,但還是開槍射擊,顯然屬于故意犯罪。經過幾個案例分析,原來模糊的概念清晰了,原來不懂的術語也理解了。在教學其它內容時,也是如此。可以說,案例分析是學生理解、學好法律知識的橋梁和紐帶。

  二、案例分析是調動課堂氣氛、激發(fā)學生學習興趣的有效方法

  法律教學,如果缺少案例,枯燥講解很難使課堂氣氛活躍起來,而有效運用現實生活中的案例,則會激發(fā)學生的學習興趣,不但加深了他們對知識的理解,而且活躍了課堂氣氛。例如,在講解刑事責任年齡和刑事責任能力一課時,把年齡段分為:十四周歲以下、十四周歲至十六周歲、十六周歲至十八周歲、十八周歲以上四個階段,分別舉例,提問:“犯罪人處在不同的年齡階段,假如你是法官,議一議你該怎么判?”學生積極性很高,踴躍發(fā)言。“根據我國刑法規(guī)定,法院是怎么判的呢……”最后總結:“為什么這么判呢?就因為他們犯罪時的年齡不同。”針對刑事責任能力,分別舉出精神病人、間歇性精神病人、醉酒人以及殘廢人犯罪的案例,學生聽起來繞有興趣,又很愿意自己去分析。這樣,使課堂氣氛變得輕松活躍,激發(fā)了學生的積極性,收到了好的教學效果。

  三、案例分析會把抽象的法律知識和現實生活緊密聯系起來,既加深了學生對法律知識的理解,又使學生感受到“法在我身邊”

  職校生學習法律基礎知識的目的在于知法、懂法,進而做到守法。職校學生遠離社會,單純幼稚、好面子、易沖動,而現實生活中的很多青少年犯罪是由于一時沖動引起的,我把它稱其為“沖動的懲罰”,其根源在于不知法、不懂法。在校時,如果不對他們進行必要的法律知識教育,走上社會往往會成為犯罪的高危人群。因此,我在教學中所舉案例大多是關于青少年犯罪,并且是發(fā)生在我們身邊的,著重渲染青少年犯罪給自己、給家庭、給社會帶來的損失和傷害,從心靈上觸動他們,給他們敲響警鐘,加深對學生的教育影響。如在講犯罪的本質特征“社會危害性”時,我例舉了暑假期間發(fā)生在我區(qū)的一起打架斗毆事件,參與者六人,最大年齡24歲,最小年齡17歲,他們之間并無大恨,只是由于一時的口角,造成一死五傷的結果。死者24歲,是獨生子,同時也是一位父親,他的兒子剛剛6個月,從此他的父母失去了兒子,他的兒子失去了父親,這個家庭毀了,毀了的同時,還有另外五個家庭,五個人走上犯罪道路,面對鐵窗他們后悔嗎?然而,后悔有用嗎?“沖動的懲罰”是殘酷的,“沖動”之前,我們每個人都要想一想“沖動”后的結果。這樣,我們才不會“一失足成千古恨”。這樣的現實性案例,對學生的觸動很大,使學生知道犯罪離我們并不遙遠,法就在我們身邊,起到很好的教育作用。由此可見,課堂上多用一些案例,有時比法律知識本身更有說服力。

  通過以上幾方面,可以說,法律課教學中,離不開案例分析,通過教學實踐,我也體會到,運用案例應注意針對性、時效性和深刻性。

  所謂針對性,要針對學生的年齡特點、社會閱歷,適當舉些與學生相關的案例來分析問題,這樣即增加學生的學習興趣,又能起到警示教育他們的作用。職校學生正值長年齡、長身體,世界觀人生觀的形成時期,這一年齡段,比較容易犯錯誤,授課時注重多舉這方面犯罪案例,會收到很好的教育效果。

  所謂時效性,指舉例時,要多舉當今社會發(fā)生在我們身邊的案例加以分析,這樣更貼近現實、貼近生活,使學生對犯罪問題有更深刻的了解,感受到法就在我們身邊,而不會把案例只當成故事聽,從而注意自己的言行,增強其守法的自覺性。

  所謂深刻性,指教學中,每舉一個案例,要真正理解案例產生的原因、背景和危害,深刻挖掘它的內在本質,不能信口舉例,停留在表面??辗旱陌咐?,缺乏說服力,起不到教育的警示作用。

  基于以上幾點,要求法律課老師不僅要掌握豐富的法律知識,而且要多接觸社會,多了解生活,注重知識的積累,掌握大量豐富的案例材料。這樣,才能在法律教學中,做到理論和實踐的統一,收到教育教學的最佳效果,使法律教學真正成為豐富、生動的法律教育陣地。

  法律案例分析論文格式范文篇三:《淺析案例分析在法律課堂教學中的運用》

  摘要:當前社會是法治社會,在中職學校學生中普及法律知識十分必要,《法律基礎知識》教學方法在中職學校普及法律知識方面曾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方法有一定局限,運用案例分析法效果明顯。

  關鍵詞:案例分析 法律 課堂

  在中職學校中,《法律基礎知識》課是一門非法律專業(yè)中開設的必修課,目的是通過學習該門課程,培養(yǎng)中職學校學生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然而,《法律基礎知識》的內容幾乎覆蓋了法學的所有主要課程,課時少,內容多,教好這門課程難度很大。通過多年的教學實踐,筆者認為,在《法律基礎知識》課上合理運用案例分析不失為一種理想的教學方法。

  一、法律課堂教學現狀

  1、理論與實踐相脫離。法律基礎知識教育的目的主要在于培養(yǎng)中職學生的法制觀念,提高法律意識,這就要求在教學過程中,教師必須注重培養(yǎng)學生將學到的法律知識運用到實際生活中去的基本技能。傳統的教學方法是以教材為依據,教師主要講解教材中的理論和概念,學生把理論的理解和概念的記憶作為重點,導致學生分析實際問題的能力不足。學生在實際生活中不知道如何運用所學的知識來分析解決。

  2、傳統的教學方法教師在課堂上處于決對的主導地位,抑制了學生學習的積極性。教師在課堂是主宰者,在教學活動中,學生只是被動地接受知識,教師在課堂上不能和學生形成互動,所以,課堂氣氛平淡,學生對學習法律知識不能形成興趣。在中職學校學生中開展法律基礎知識講座,不僅僅是要求學生掌握一些法律原則和規(guī)則,更重要的是要讓學生在掌握法律基礎知識的同時,能夠將所學到的法律知識熟記于心,在以后工作生活中能夠做到靈活運用。因此,要提高法律基礎知識的教學效果,就必須要改變傳統的以教師講授為主的教學方法,在課堂中引入案例分析以彌補傳統教學的不足。

  二、運用案例分析的作用

  1、選擇的案例要恰當。 在課堂中引入案例分析離不開案例,案例素材非常多,但并不是所有的案例都運用在課堂教學中,這就要求教師在案例選擇上要有所甄別。要廣泛的收集案例,搜集案例的渠道很多,可以從互聯網、人民法院報、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新聞等等多種渠道進行收集。在收集好足量的案例后,對案例進行選擇,選擇案例一般應考慮以下因素:一是關聯性,選擇的案例要與將要講授的課程有非常緊密的關聯,不能與講授內容風馬牛不相及。案例的案情要與所講授的法律規(guī)則存在聯系,使學生能夠運用講授的法律規(guī)則、法律原理對所選案例進行分析,能夠在對案例進行分析的同時掌握相關的講授內容。二是適當性,即所選案例要通俗易懂。畢竟在中職學校學生中普及法律知識,其目的不是要讓這些學生成為法律方面的專業(yè)人才,因此在選擇案例是要選擇相對容易一些的,能夠使學生在分析案例的同時掌握并理解所講授的法律知識。三是現實性,即案例的選擇要貼近現實生活,選擇的案例要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進而使學生認為法律知識在我們現實生活中能夠用的到,增加學習興趣,減少學習法律的枯燥乏味感,從而有利于學習知識的掌握。

  2、在自己對選定的案例進行分析后,可以要求學生做好提前準備,以便在課堂上形成良性互動。在課堂上運用案例分析之前,教師必須對案例作深刻剖析,把握好案例的關鍵點,要指出在現實生活中此類相關問題遇到后如何解決,以利于課堂教學時有效地啟發(fā)學生思路,增強學生靈活運用法律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在課堂上運用案例分析能夠調動學生的參與性和積極性,但如果學生沒有事先準備,可能學生會存在跟不上講課思路,從而造成不能與教師形成良性互動的情況,因此,學生的課前準備工作是不可忽視的一個重要方面。筆者認為可能從兩個方面去做好學生的課前準備工作。一是課前布置案例,讓學生預習相關法律知識。由于課堂教學時間有限,課堂上又要講授相關法律知識,因此不能給學生留出足夠的時間思考,這就要求在課前對學生提出預習要求,使學生了解案情,帶著問題上課,從而使學生由被動接受變成主動思考。二是布置的案例不要存在確定性的答案。在課堂中運用案例分析目的在調動學生的參與性,而案例本身如果答案唯一,則學生的觀點一致,不能形成氣氛熱烈的討論,進而使課堂不能活躍起來,學生積極性上不來,這就不能實現課堂中運用案例分析的目的。因此,在給學生提供案例材料時,一定要將案例結論部分隱去,允許學生自己充分分析,并允許學生在課堂上討論、爭論,從而給學生開辟一個廣闊的思維空間,培養(yǎng)創(chuàng)新型的思維能力。

  3、課堂上運用案例分析一定要組織靈活,可以采用多種組織形式。比如可以采用案例討論形式,這種形式是在傳統的講授基礎上,將傳統講授與案例教學兩種方法有機結合。課堂的前期專門講授的基本法律理論。中間由教師引出案例,并讓學生對案例進行針對性的討論,鼓勵學生提出自己的意見,調動學生主動發(fā)言,針對具體情況也可以引導學生思路,激發(fā)學生的創(chuàng)造性思維,允許不同意見的出現,允許不同意見的各方展開爭論,進而調動課堂氣氛。第三階段由教師對案例分析進行歸納,由于學生真正參與了案例分析的整個過程,所以教師可以了解學生對講授的法律知識的掌握程度,有助于增強學生處理實際問題的能力。也可以采用模擬法庭對案例進行分析,這種教學方式是在教師的指導下由學生扮演案件當事人,如法官、原告、被告以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等,模擬審判某一案件來對案例進行分析。

  它可以充分發(fā)揮學生在課堂中的主體地位,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參與性,由于學生親自扮演某一角色,全面介入模擬訴訟活動中,學生有切身感受,有利于對法律知識的理解和記憶。還可以采用電教化案例教學方式,多媒體教學已在各大中職學校中興起,將案例分析制成課件,通過幻燈片、視聽影像資料等形式演示出來,使案例形象、生動、直觀展示在學生面前,進而使學生認識到日常生活中時常會遇到法律問題,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識在以后的學習生活工作中會大有裨益。例如現在很多電視臺都開辦了法律類的節(jié)目,在每一個真實的案例播完后,都會有一些法學專家學者或是律師對案例進行點評,這類節(jié)目收視率都很高,在這類節(jié)目中選擇與講授內容相關的題材進行播放,在播放后組織學生進行討論,無疑增加了課堂案例的生動性和實踐性,最后教師再加以點評,進而使學生對講授的法律知識進一步強化了概念。

  總之,在法律基礎課上運用案例分析,一定要堅持法學理論與實踐的有機結合。引入案例分析是為調動學生主動的參與教學活動,案例的選擇一定要與日常生活存在緊密的聯系,在靈活的組織形式下正確引導學生對案例進行全方位的分析,只有這樣,才能提升學生對法律知識的主動認知能力,才能充分發(fā)揮案例分析在法律基礎課上的積極作用。

  參考文獻:

  [1]王梅霞,法學案例教學研究.遼寧教育行政學院學報 ,2006.10

  [2]王穎,淺談案例教學法在法律基礎課教學中的應用.黑龍江科技信息 ,2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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