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承包經營合同書(2)
第十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0.1 乙方應按約定及時足額繳納承包金。
10.2 乙方應當合法經營。
10.3 乙方應當愛護沙灣市場設備設施及環(huán)境衛(wèi)生,及時維修和清理,經營期間的物業(yè)管理費、水電費等費用,乙方負責向使用人統(tǒng)一收取并開支,乙方自負盈虧。
10.4 乙方確需改建或新建市場內結構設施的,方案應當事先征得甲方或甲方授權代理人同意,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10.5 乙方在經營中不得違反有關政策和法律,否則后果與經濟責任自負。乙方與第三方之間簽定的任何協(xié)議與甲方無關,涉及甲方的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10.6 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財產對此外提供擔保,不得擅自處置甲方財產。
10.7 承包經營期內,乙方對外經營活動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收益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10.8 承包經營期內,遵守政府有關防水、防火、防盜、及人身安全的規(guī)定及要求,如發(fā)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壞,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承包經營標的物交還
11.1 本承包經營合同屆滿或因乙方承包期內造成本合同提前終止,并須在30日內完整地將承包標的物交給甲方,乙方在撤離后承包經營區(qū)儲存的所有物品視作乙方的遺棄物,甲方有權進行騰空或甲方認為適當?shù)奶幚矸绞教幚怼?/p>
第十二條 責任的免除
12.1 若因甲方無法控制或不可歸責于甲方之原因造成的地震、火災、風災、水災、等自然災害,其它不可抗力及其他事故或者由于國家、地方政策變化、政府相關部門的行為以及其他非甲乙雙方原因致使市場不能正常營業(yè)或致使乙方及其人員的財產、人身遭受損害或損失則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應免除乙方在此期間不能向甲方支付的承包金及其他費用,如果由于上述原因導致乙方無法正常經營的,本合同自動終止,自終止之日起十日內,甲方應無息返還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未到期承包金及保證金,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的變更
13.1 甲方主體的變更:合同有效期間,如甲方將沙灣市場轉移給第三方或者權屬發(fā)生變更時,應提前三個月明確告知乙方權屬變更的情況,在同等的條件下,乙方享有優(yōu)先承讓的權利。乙方明確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時,本承包經營合同對新業(yè)主及乙方繼續(xù)有效,新業(yè)主及乙方均必須遵守本合同的一切條款,甲方主體的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經營履行,甲方也不承擔違約責任,唯甲方應與新業(yè)主辦妥交辦手續(xù)。
第十四條 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14.1 合約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個月書面申請,經雙方簽定合同解除協(xié)議之日起本合同終止。
14.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中途撤離沙灣市場,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乙方交納的承包金不退還乙方,同時乙方還應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相當于剩余承包期基本承包金總額的三倍金額作為違約金,如仍不足彌補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14.3 未經乙方同意甲方擅自終止本合同,甲方退還乙方已交納的全部承包金,同時甲方還應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相當于剩余承包期乙方營業(yè)總額及改建、新建投資總額的三倍金額作為違約金,如仍不足彌補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十五 條違約責任
15.1 在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之規(guī)定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違反本合同的任何義務均須向受損方賠償損失,賠償金額為受損方的可證明之實際損失的金額的一倍,違約方應在受損方提出書面要求后的7個工作日內向對方支付該等損失賠償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第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16.1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fā)生爭議,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17.1 協(xié)議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xié)商作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條款具有與本協(xié)議同等的效力。
17.2 雙方聲明
17.2.1 雙方聲明:本合同系雙方在平等協(xié)商的基礎上,共同確定,在鑒定本合同過程中,雙方已對涉及到各自權利義務的條款進行了充分的協(xié)商和告知,并達成了共識,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雙方認為本合同符合公平原則,且愿意接受合同條款及附件內容約束。
17.2.2 乙方特此聲明:本合同內容及附件內容已經完全明了和統(tǒng)一,并且了解沙灣市場現(xiàn)狀。
17.2.3 甲方特此聲明:在簽定本合同時沒有任何隱瞞和欺詐行為,并且已就乙方共享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義務、責任進行了充分說明。
17.3 條款標題:各條款的標題為方便參閱而設,所起的作用僅為提示和說明,以利于理解、并不以任何方式界定、限制、解釋或者描述各具體條款的范圍和限度。
17.4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所有條款的解釋或者描述有爭議時,應當做出有利于乙方的解釋。
第十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第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七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三份,見證人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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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承包經營合同范文3
甲方: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 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甲方將邊陽佳誠農貿市場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為明確雙方的責職、權利和義務,特訂立如下協(xié)議。
一、邊陽佳誠農貿市場概況
佳誠農貿市場位于羅甸縣邊陽鎮(zhèn)大橋旁,占地面積約 12000平方米。市場各項設施及附屬物狀況以乙方 年 月 日所看到的現(xiàn)狀為準。
二、承包期限
甲方將邊陽佳誠農貿市場經營管理權轉由乙方負責,承包期限為2014年3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止。
三、承包費用及交租時間
佳誠農貿市場承包費為第一年為人民幣16萬元(大寫壹拾陸萬元正)。以后每年遞增2萬元(大寫貳萬元正)。承包費用采取按年繳納,年初繳納的方式。
四、本合同簽訂后 30 日內,甲、乙雙方應辦理好佳誠農貿市場交接手續(xù)。對于老市場內原有的承租戶,新農貿市場被征地農戶,乙方將市場商鋪對外出租時,在同等條件下有優(yōu)先承租權。
五、自交接之日起,佳誠農貿市場由乙方經營管理,由此產生的各種風險及費用(如市場管理人員工資、稅收、管理費等)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由乙方自行辦妥市場開業(yè)所需要的各類證照,甲方在職權范圍內進行配合。證照在承包期內由乙方負責保管,證照的年檢工作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提供必要的協(xié)助。乙方應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將有效證照全部移交給甲方。
七、乙方認為需要對該市場進行改造的,應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向甲方提交有關改造方案。乙方改造市場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合同期滿之日起,佳誠農貿市場所有建筑及設施(含乙方出資建造的各類建筑及設施)歸甲方所有。
八、乙方在經營管理過程中達不到甲方的服務標準(經營攤戶退場),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違約金5萬元。
九、甲方權力、義務
1、甲方及有關部門有權按照相關管理規(guī)定,統(tǒng)一對市場進行考核,乙方須予以積極配合;
2、在日常管理中,甲方有權派出工作人員對佳誠農貿市場進行巡查,并提出整改意見,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積極落實整改措施。
3、甲方考慮到乙方的經營困難,特補助乙方經營管理資金人民幣:叁拾萬元整(¥300000.00)。甲方按三次拔付給乙方,從2014年3月1日起至2014年10月1日止。
十、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保證佳誠農貿市場用于經營原老農貿市場經營的種類 ,保證市場有序運營。
2、乙方自行承擔市場各類設施維修、維護的費用,并承擔市場正常運行的各項經費。
3、在承包期內,乙方不得將市場轉包給第三方,不得以市場名義對外從事與經營范圍無關的經營活動,不得作出任何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十一、違約責任
雙方應當全面履行本協(xié)議書約定,任何一方違約的,守約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協(xié)議書的履行。并由違約方賠償違約損失。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xié)商可以做出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執(zhí)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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