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揭曉
諾貝爾文學獎是根據(jù)諾貝爾1895年的遺囑而設立的五個諾貝爾獎之一,該獎旨在獎勵在文學領域創(chuàng)作出具理想傾向之最佳作品者 。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1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揭曉,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2021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
據(jù)諾貝爾獎官網消息,2021年諾貝爾文學獎于北京時間10月7日19點正式揭曉,由Abdulrazak Gurnah獲得。
諾貝爾文學獎的由來
諾貝爾文學獎,諾貝爾在1895年11月27日寫下遺囑,捐獻全部財產3122萬余瑞典克朗設立基金,每年把利息作為獎金,授予“一年來對人類作出最大貢獻的人”。根據(jù)他的遺囑,瑞典政府于同年建立“諾貝爾基金會”,負責把基金的年利息按五等分授予,文學獎就是其中之一。
諾貝爾文學獎評選流程
評選過程
每年9月至次年1月31日,接受各項諾貝爾獎推薦的候選人。通常每年推薦的候選人有1000—2000人。
不得自薦。
瑞典政府和挪威政府無權干涉諾貝爾獎的評選工作,不能表示支持或反對被推薦的候選人。
每年2月1日起,各項諾貝爾獎評委會對推薦的候選人進行篩選、審定,工作情況嚴加保密。
每年10月中旬,公布各項諾貝爾獎獲得者名單。
每年12月10日是諾貝爾逝世紀念日,在斯德哥爾摩和奧斯陸分別舉行諾貝爾獎頒發(fā)儀式,瑞典國王出席并授獎 。
提名流程
根據(jù)規(guī)定,諾貝爾文學獎委員會給有能力和資格提名的人發(fā)送機密文件,由他們推薦諾貝爾文學獎獲獎人選,合格的提名人(Qualified nominators)要求如下:
1.瑞典文學院院士和各國相當于文學院士資格的人士;
2.高等院校的文學教授和語言學教授;
3.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
4.各國作家協(xié)會主席 。
評選考核
根據(jù)諾貝爾基金會的相關章程,諾貝爾文學獎的評選由瑞典文學院負責,瑞典文學院共有18名成員,負責從諾貝爾文學委員會推薦的候選人中選拔諾貝爾文學獎得主,諾貝爾文學委員會是審查提名并甄選候選人的工作機構,它由四到五名成員組成 。
根據(jù)諾貝爾基金會的法規(guī)規(guī)定,被提名人名單從不向公眾發(fā)布,被提名人本身也不會得知自己被提名。提名記錄封存5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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