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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欺詐罪主要構成要件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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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聽說過破產欺詐罪嗎?破產欺詐罪是破產犯罪中最主要也是最常見的犯罪之一。它是指破產人或其他破產程序參與人在破產宣告前一定期限內,或在破產程序中,以圖謀自己或他人利益或以損害債權人利益為目的,而實施的應追究刑事責任的有關欺詐行為。下面由學習啦小編為你詳細介紹破產欺詐罪的相關法律知識。

  破產欺詐罪主要構成要件

  (1)犯罪客體:對于妨害清算罪的客體,一般都認為它侵犯了公司、企業(yè)的清算管理制度。也有人認為除此之外,它同時還侵犯了債權人和其他人的合法權益。妨害清算罪侵犯的客體為復雜客體,即它既侵犯了公司、企業(yè)的清算制度,又侵犯了債權人和其他人的合法權益。

  (2)犯罪客觀方面。

  首先,妨害清算行為必須發(fā)生于公司、企業(yè)清算過程中。公司、企業(yè)一旦解散或者破產,即應進行清算工作。只有在清算期間發(fā)生的隱匿財產,對資產負債表或者財產清單作虛偽記載,在未清償債務前分配公司、企業(yè)財產的行為能構成妨害清算罪。至于清算期間的具體界定,一般認為應當從清算組成立之時起,至剩余財產分配完畢之日止,也就是清算結束之日止。

  其次,行為人在清算期間,必須實施了妨害清算的行為,才能構成妨害清算罪。根據刑法的規(guī)定,妨害清算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隱匿財產、對資產負債表或財產清單作虛偽記載、在未清償債務前分配公司、企業(yè)財產。

  再次,行為人實施妨害清算的行為,必須造成嚴重損害債權人或其他人的利益的后果。未造成嚴重損害后果的,不構成妨害清算罪。

  (3) 犯罪主體。有學者認為,妨害清算罪的主體不但能由公司、企業(yè)構成,還可由清算組的組成人員構成,甚至還可由公司、企業(yè)的董事、經理及財務人員構成,《刑法》第162條“公司、企業(yè)進行清算時”的規(guī)定是時間狀語,并非主語,因此清算組的成員并未被排除在犯罪主體之外。

  通過對《刑法》第 162條的立法語義分析,妨害清算罪的主體只能由公司、企業(yè)構成。處罰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則屬于代罰制。

  (4)犯罪主觀方面。

  妨害清算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其隱匿的財產,對資產負債表或者財產清單作虛偽記載,或者在清償債務前分配公司、企業(yè)財產會損害債權人或其他人利益而有意為之。過失不構成本罪。

  2、虛假破產罪的構成要件

  虛假破產罪是指公司、企業(yè)通過隱匿財產、承擔虛假債務或者以其他方式轉移財產、處分財產,實施虛假破產,嚴重損害債權人和其他人利益的行為。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復雜客體,包括公司、企業(yè)的破產制度和債權人或者其他人的合法權益。破產制度主要是指國家破產法所保護的破產秩序;債權人或者其他人的合法權益則主要是指財產權利。

  (2) 本罪客觀方面表現為公司、企業(yè)通過隱匿財產、承擔虛假債務或者以其他方式轉移財產、處分財產,實施虛假破產,嚴重損害債權人和其他人利益的行為。具體包括三方面內容:

  一是必須實施了隱匿財產、承擔虛構的債務或其他轉移財產、處分財產的行為。

  二是必須實施了虛假破產。這里的虛假破產是指,企業(yè)未達到破產界限,偽造破產原因,申請破產,而非真實破產。

  三是嚴重損害了債權人和其他人的利益。即必須是給債權人和其他人造成重大財產損失的行為,才構成本罪。以上三個要件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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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產的法定程序

  申請

  破產申請,是指當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公司破產的請示。

  受理

  人民法院裁定或受理公司破產案件后,應當在10日內通知債務人和已知的債權人,并發(fā)布公告。債權人應當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內,未收到通知的債權人應當自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申報債權,說明債權的數額有無財產擔保并提交證明材料。逾期申報債權的,視為自動放棄債權。

  宣告

  法院對債權人或債務人提出的破產申請進行審理,確認其具備法定條件的即可宣告破產。

  公司宣告破產的界定,是指公司宣告破產的法定條件成立,被人民法院宣告公司破產。

  宣告公司破產,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破產法》關于企業(yè)法人破產還債程序的規(guī)定進行。

  公司破產,是指對公司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由債權人或者由債務人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還債。公司破產成立的條件有兩層意義:

  一、公司不能清償債務,指公司在經營中陷入困境,不能償還債務或者不能繼續(xù)償還債務。償還的能力表現于:

  1)公司的負債超過公司的資產,出現資不抵債的情形;

  2)是指公司的負債雖然未超過公司的資產,但由于種種原因,公司無力調動資產還債;

  二、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是指不管是主觀還是客觀因素造成的,公司已無能力償還已到期應依法償還債務的情形。

  公司出現上述情況,依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九條的規(guī)定:企業(yè)法人因嚴重虧損,無力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zhèn)鶆杖似飘a;債務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還債。

  企業(yè)經人民法院批準宣告破產,進入破產程序。

  清算

  公司法規(guī)定,公司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被依法宣告破產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專業(yè)人員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破產清算。

  破產

  破產終結是指法院裁定的破產程序的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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