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中貸款詐騙犯罪效力如何(2)
借款合同中貸款詐騙犯罪效力如何
貸款詐騙犯罪所涉借款合同效力的擇定
借款人構成貸款詐騙犯罪所涉借款合同效力認定上的三種爭議觀點,在理論層次映射出對先刑后民、刑民并行及先民后刑認知的分歧,需要一并分析選擇。
(一)審理貸款詐騙犯罪所涉民事案件原則上應刑民并行
第一,如前述分析,借款人構成貸款詐騙犯罪,金融機構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案件,屬于法律事實牽連型刑民交叉案件。該類型案件的刑事、民事法律關系并非基于同一客觀行為產(chǎn)生,兩者各自獨立,換言之,借款人承擔刑事責任并不必然影響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故應采用刑民并行為原則,先刑后民、先民后刑為例外的方式來處理。
第二,由于刑法強調專屬性,只能對實施了犯罪行為的本人施加刑罰,不能罪及他人;民事責任基于補償性,其歸責原則呈現(xiàn)多元化樣態(tài)。在貸款詐騙犯罪的刑民交叉案件中,如果借款合同有效,不僅債務人本人應承擔責任,且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應以共同財產(chǎn)承擔責任;不僅應返還本金,還應包括利息。由此,此類案件審理中,會出現(xiàn)由于責任性質不同民事部分與刑事部分責任主體不一致、民事部分返還數(shù)額與刑事部分認定的犯罪數(shù)額不一致的情況。
第三,刑法作為公法,其對某一行為的判斷,更注重以社會危害性為核心,堅持主客觀相統(tǒng)一進行實質判斷。相比較而言,民法更側重形式判斷,只要雙方締約行為形式上合乎法律的要求,沒有違反法律的效力性禁止性規(guī)定,一般應認定為有效。而且,民法基于私法自治,從交易安全及信賴利益保護出發(fā),對紛繁復雜的民事關系進行形式合理性判斷。
故此類案件中,對于合同效力的認定,如果過分要求債權人對債務人借款行為背后的動機、目的進行甄別則過于苛刻,這樣做只會犧牲民法所給予公民的信賴利益,影響日常生活的交易規(guī)則和交易秩序。因此,對貸款詐騙犯罪所涉民事案件的審理,采用刑民并行為原則,先刑后民、先民后刑為例外的方式來處理,應屬最佳選擇。
(二)貸款詐騙犯罪所涉借款合同效力之確定
在樹立原則上刑民并行的觀念之后,對借款人構成貸款詐騙犯罪借款合同效力的判斷,應當依據(jù)民事法律規(guī)范作出認定。因借款人以欺詐手段、故意告知金融機構虛假情況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誘使金融機構作出錯誤意思表示,與自己簽訂借款合同,該借款合同是否有效,首先應該看其是否損害了國家利益。
如果該借款合同的訂立或履行損害了國家利益,或者在訂立時沒有損害國家利益,如繼續(xù)履行會損害國家利益的,則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規(guī)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認定合同無效。如果沒有損害國家利益,則應根據(jù)合同法第五十四條規(guī)定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變更或撤銷”,認定該借款合同為可撤銷合同,即借款合同的效力如何,取決于受欺詐一方(即金融機構)的補充意思表示.
如果金融機構主張撤銷借款合同,則借款合同自始無效,從合同也應認定無效,擔保方不承擔擔保責任,擔保方具有過錯的,其只承擔締約過失責任,其承擔責任的范圍不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三分之一。
根據(jù)法律關于除斥期間的規(guī)定,金融機構作出此種補充意思表示必須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如果受欺詐一方不主張撤銷合同,那么借款合同仍為有效,除非擔保合同本身存在瑕疵,則擔保合同也應認定有效,擔保人應承擔擔保責任。
由此可見,將借款人構成貸款詐騙犯罪所簽訂的借款合同認定為可撤銷,將決定合同有效與否的權利賦予受欺詐方,更有利于保護受害方的利益,體現(xiàn)了私法領域意思自治的基本原則,也更能較好地體現(xiàn)法律的風險控制和社會引導功能。
如果將此類合同認定為可撤銷,對構成犯罪的借款人采取民事處罰手段,受害人金融機構既可以要求借款人承擔違約責任或締約過失責任,也可以要求其繼續(xù)履行合同義務,同樣也可要求擔保人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這對債權人更為有利。而認定合同無效卻有可能適得其反。
因為,刑法和民法有一條共同準則是,任何人不得從其非法行為中獲利。如果認定借款人構成貸款詐騙犯罪其所簽訂的借款合同無效,則就意味著借款人將因自身的犯罪行為而免除支付約定利息的合同義務,同時也免除了擔保人應承擔的擔保責任,這對于債權人合法利益的保護明顯是不利的,更是變相地允許犯罪行為人從犯罪行為中獲利。
貸款詐騙罪的法律處罰
一般處罰
自然人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情節(jié)嚴重
所謂情節(jié)嚴重,是指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情況。其中數(shù)額巨大,根據(jù)有關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是指貸款詐騙數(shù)額在1萬元以上的。其他嚴重情節(jié),則是指下列情節(jié)之一者:(1)為騙取貸款,向銀行或者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行賄,數(shù)額較大的;(2)揮霍貸款,或者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致使貸款到期無法償還的;(3)隱匿貸款去向,貸款期限屆滿后,拒不償還的;(4)提供虛假的擔保申請貸款,貸款期限屆滿后,拒不償還的;(5)假冒他人名義申請貸款,貸款期限屆滿后,拒不償還的。
情節(jié)特別嚴重
所謂情節(jié)特別嚴重,是指詐騙貸款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的情節(jié)。參照《解釋》,前者即數(shù)額特別巨大,是指貸款詐騙數(shù)額在20萬元以上的。后者即情節(jié)特別嚴重情節(jié),是指下列情節(jié)之一者:
(1)為騙取貸款,向銀行或者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行賄,數(shù)額巨大的;
(2)攜帶貸款逃跑的;
(3)使用貸款進行犯罪活動的。
貸款詐騙罪量刑標準
[刑法條文]:
第一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shù)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 情節(jié)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 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jīng)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chǎn)權證明作擔?;蛘叱龅盅何飪r值重復擔保 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所謂情節(jié)嚴重,是指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情況。其中數(shù)額巨大,根據(jù)有關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是指貸款詐騙數(shù)額在1萬元以上的。其他嚴重情節(jié),則是指下列情節(jié)之一者:
(1)為騙取貸款,向銀行或者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行賄,數(shù)額較大的;
(2)揮霍貸款,或者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致使貸款到期無法償還的;
(3)隱匿貸款去向,貸款期限屆滿后,拒不償還的;
(4)提供虛假的擔保申請貸款,貸款期限屆滿后,拒不償還的;
(5)假冒他人名義申請貸款,貸款期限屆滿后,拒不償還的。
所謂情節(jié)特別嚴重,是指詐騙貸款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的情節(jié)。參照《解釋》,前者即數(shù)額特別巨大,是指貸款詐騙數(shù)額在20萬元以上的。后者即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是指下列情節(jié)之一者:
(1)為騙取貸款,向銀行或者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行賄,數(shù)額巨大的;
(2)攜帶貸款逃跑的;
(3)使用貸款進行犯罪活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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