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啦 > 創(chuàng)業(yè)指南 > 辦事指南 > 政策法規(guī) > 2017成都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調整

2017成都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調整

時間: 嘉敏1004 分享

2017成都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調整

  成都公積金存款基數(shù)上調,看看有哪些值得關注的新熱點。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2017成都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調整,給大家作為參考,歡迎閱讀!

  成都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上限調整

  19日,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印發(fā)《關于2017年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及繳存基數(shù)執(zhí)行標準的通知》?!锻ㄖ分赋?,2017年度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上限為20972元。據(jù)悉,2016年度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上限為19321元。

  據(jù)了解,為保障繳存職工合法權益,根據(j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及成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有關規(guī)定,現(xiàn)調整2017年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及繳存基數(shù)。

  《通知》指出,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必須同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高于12%,不得低于5%。四川新聞網(wǎng)記者了解到,關于此項規(guī)定,和2016年度并無變化。

  其次,《通知》指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以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算,計算口徑應按照《國家統(tǒng)計局關于認真貫徹執(zhí)行<關于工資總額的組成規(guī)定>的通知》要求執(zhí)行。2017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上限為20972元。關于繳存基數(shù)上限,四川新聞網(wǎng)記者了解到,2016年度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上限為19321元。

  《通知》指出,2017年度繳存基數(shù)下限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規(guī)定,執(zhí)行以下標準:成都高新區(qū)、成都天府新區(qū)、錦江區(qū)、青羊區(qū)、金牛區(qū)、武侯區(qū)、成華區(qū)、龍泉驛區(qū)、青白江區(qū)、新都區(qū)、溫江區(qū)、雙流區(qū)、郫都區(qū)、新津縣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下限為1500元;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下限為1380元。

  《通知》要求,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應嚴格按照規(guī)定,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繳存基數(shù)。

  同時,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應按照本通知要求,通過成都住房公積金網(wǎng)上政務大廳或各網(wǎng)點窗口,及時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相關調整工作原則上應于2017年7月30日前完成,確保職工的合法權益。

  公積金操作指南

  貸款指南

  貸款流程

  住房公積金貸款辦事指南

  (一)借款申請人咨詢

  借款申請人至貸款經(jīng)辦部門或致電貸款經(jīng)辦部門進行住房公積金貸款咨詢,準備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材料。

  (二)借款申請人至貸款經(jīng)辦部門辦理初審及相關評估

  1.借款申請人持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所需材料至貸款經(jīng)辦部門進行公積金貸款初審。

  2.按照規(guī)定需要對借款申請人進行個人信用評估的,借款申請人需在貸款經(jīng)辦部門工作人員的監(jiān)督下在信用評估《授權書》上簽字。

  3.貸款經(jīng)辦部門工作人員打印相關單據(jù),并告知借款申請人如何辦理下一步手續(xù)。

  4.按規(guī)定需要對借款申請人所購房屋進行評估的,貸款經(jīng)辦部門工作人員同時向借款申請人開具《抵押物評估通知單》,借款申請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評估機構申請抵押物評估。

  (三)借款申請人等待電話通知

  1.貸款經(jīng)辦部門工作人員依據(jù)借款申請人提供的貸款所需材料及有關機構的評估結果進行復審,對于需要與借款申請人進行電話溝通的,工作人員將通過借款申請人提供的聯(lián)系方式與借款申請人進行電話核實、確認。

  2.對于借款申請人選擇的擔保方式為擔保中心擔保的,在擔保審核通過后,擔保中心工作人員將通知借款申請人辦理貸款相關合同簽字手續(xù)的時間、需要攜帶的資料及所需交納的擔保服務費;對于借款申請人選擇的擔保方式為非擔保中心擔保的,根據(jù)不同擔保方式辦理完畢相關手續(xù)后,貸款經(jīng)辦部門工作人員將通知借款申請人辦理貸款相關合同簽字手續(xù)的時間及所需材料。

  (四)借款申請人在相關合同上簽字

  1.借款申請人根據(jù)電話通知的面簽時間,持住房公積金貸款面簽所需材料到貸款經(jīng)辦部門辦理簽字手續(xù),對于需要繳納評估費及擔保費的借款申請人需先到指定柜臺繳納費用并領取發(fā)票。

  2.借款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抵押人、出質人在貸款經(jīng)辦部門工作人員的指導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關合同單據(jù)的簽字手續(xù)。

  (五)銀行放款

  借款申請人等待銀行放款后到銀行領取借款人相關合同單據(jù)。

  (六)按月還款

  借款申請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月進行貸款的償還。

  貸款步驟

  1.進行交易房屋評估、確定貸款金額、期限和還款方式、進行交易房屋評估、確定貸款金額、雙方擬交易房屋(抵押物)的價值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指定的房地產(chǎn)評估機構評估,交易雙方應積極予以配合。中心根據(jù)評估機構出具的預評估報告、雙方交易價格及借款人的還款能力,對職工擬申請的貸款金額及期限進行預審,并向職工出具《住房公積金二手房貸款貸款金額及期限預審確認表》。

  2.貸款需求備案、準備申請二手房貸款的職工應提交《借款人(配偶)工資收入及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一式三份)和交易前的《房屋所有權證》的原件及復印件,由業(yè)務人員審核確認該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是否正常,該職工(配偶)工資收入證明是否真實、規(guī)范。

  3.選擇貸款擔保方式,二手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方式有階段性保證加抵押、抵押兩種,借款人可以根據(jù)自身實際情況自主選擇。選擇階段性保證加抵押方式辦理二手房貸款的,在借款人所購住房辦理完抵押登記手續(xù)且房屋他項權證交受托銀行收妥之前,由借款人選定的擔保公司為借款人承擔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選擇抵押方式辦理二手房貸款的,借款人所購住房應在貸款放款前辦理完抵押登記手續(xù),房屋他項權證交由受托銀行保管。

  4.簽訂房屋轉讓合同、辦理自籌資金交付、買賣雙方辦理房屋交易手續(xù)、領取房屋評估報告、簽訂房屋轉讓合同、辦理自籌資金交付、買賣雙方辦理房屋交易手續(xù)、自籌資金交付的方式交易雙方,既可在擔保公司(受托銀行)見證下交付,也可選擇由受托銀行監(jiān)管支付。

  5.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并按要求提交全部貸款申請資料(包括房屋評估報告、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并按要求提交全部貸款申請資料包括房屋評估報告,并按要求提交全部貸款申請資料包括房屋評估報告),選擇階段性保證加抵押方式辦理二手房貸款的,可由擔保公司代借款人向中心提交貸款申請資料;選擇抵押方式辦理二手房貸款的,由借款人本人提交貸款申請資料。

  6.銀行放款隨著銀行貸款利息的逐漸提高以及首套房貸的利率優(yōu)惠取消,購房采用商業(yè)貸款利息成本相比住房公積金貸款越來越高。如果具備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購房者,采用公積金貸款是最劃算的辦法。

  7.審核、審批、審核

  8.簽訂借款合同等手續(xù)

  所需材料

  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資料

  1.商品房住房公積金貸款需提供的材料

  (1)借款人及參貸人(共同還款人、擔保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和共同還款承諾書;

  (2)婚姻狀況證明(已婚的提供結婚證復印件,其他情況由所在單位或派出所出具證明);

  (3)合法的商品房購房合同或協(xié)議;

  (4)借款人及參貸人所在單位提供的個人資信證明;

  (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購房款的有效憑據(jù);

  (6)用于擔保的抵押物、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置權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有關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

  (7)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期房樓盤,必須是由開發(fā)商與受委托銀行簽訂按揭協(xié)議的樓盤,借款人可通過按揭銀行辦理貸款手續(xù)。

  對資料齊全的借款申請,銀行及時受理審查,并及時報送公積金中心。

  公積金中心負責審批貸款,并及時將審批結果通知銀行。

  銀行按公積金中心審批的結果通知申請人辦理貸款手續(xù),由借款人夫妻雙方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及相關的合同或協(xié)議,并將借款合同等手續(xù)送公積金中心復核,公積金中心核準后即劃撥委貸基金,由受托銀行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發(fā)放貸款。

  以住房抵押方式擔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區(qū)的房屋產(chǎn)權管理部門辦理房產(chǎn)抵押登記手續(xù),抵押合同或協(xié)議由夫妻雙方簽字,以有價證券質押的,借款人將有價證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2.二手房公積金貸款應提供的材料

  二手房辦理是以所購住房做抵押擔保,在提供上述資料基礎上須補充以下資料:

  (1)賣方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

  (2)房產(chǎn)證原件和復印件;

  (3)由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

  (4)由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中介機構與買賣雙方簽訂的三方協(xié)議;

  (5)由區(qū)級以上房產(chǎn)交易部門進行抵押登記。

  二手房公積金貸款可到受委托銀行辦理。

  3.單位集資建房公積金貸款應提供的材料

  單位集資建房由單位集中辦理,集資建房單位在向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時應提供以下資料:

  (1)發(fā)展計劃委員會的立項批復;

  (2)國有土地使用證;

  (3)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

  (4)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

  (5)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材料審批通過后,公積金管理中心與集資建房單位按照擔保法的有關規(guī)定簽訂《協(xié)議書》或《擔保合同》。

  變更手續(xù)

  職工因工作變動調出單位或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nèi)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單位需填寫《住房公積金變更清冊》和《住房公積金轉移憑證》,并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文件,到受委托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的轉出或者封存手續(xù)。職工離開工作單位,只是中斷工資關系仍保留勞動關系的,其在中斷期間住房公積金的繳存隨之中斷,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不變,結余的住房公積金本息仍保留在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nèi),單位應為職工辦理封存手續(xù)。職工住房公積金封存僅適用于中斷工資關系仍保留勞動關系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管理。職工住房公積金封存期間,凡符合提取規(guī)定的,由單位代為辦理支取手續(xù)。

  職工因為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者其他原因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應當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xù),具體步驟如下:

  (1)職工在新調入單位的歸集部門開立公積金賬戶,并提供開戶證明;

  (2)由調出單位根據(jù)職工住房公積金分戶賬的賬面余額,填制一式四聯(lián)“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送交歸集部門辦理轉移手續(xù)。

  填制“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應注意填寫完整以下內(nèi)容:轉入、轉出單位的全稱,單位編號及所屬的歸集部門;調出職工的姓名、編號應與單位匯繳清冊填寫的一致;轉移金額為該職工賬戶賬面余額;簽章(在歸集部門留的印鑒)。

  1.住房公積金由北京中心各管理部轉入中直機關分中心、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辦理程序

  (1)職工住房公積金由管理部轉移到中直機關分中心、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時,必須在新單位先開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同時,新單位經(jīng)辦人員在辦理開戶時,應要求所在銀行打印“住房公積金查詢書”(簡稱“查詢書”)并加蓋銀行印章后,交職工辦理轉移時作為開戶證明。

  (2)職工將“查詢書”交原單位,原單位經(jīng)辦人根據(jù)“查詢書”的有關信息填制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監(jiān)制的“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連同“查詢書”提交所屬管理部辦理轉移手續(xù)。各管理部的轉移業(yè)務均由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統(tǒng)一開出信匯憑證,劃撥到中直機關分中心、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

  (3)中直機關分中心、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受托銀行收到匯入的住房公積金后,根據(jù)附件的“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的有關信息,通知職工新單位辦理補繳手續(xù)。

  (4)職工新單位接到銀行通知3日內(nèi),填寫“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和“住房公積金匯繳書”,交受托銀行,將轉入資金劃入職工個人新賬戶。

  2.住房公積金由中直機關分中心、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轉入北京中心各管理部辦理程序

  (1)職工住房公積金由中直機關分中心、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轉入北京中心各管理部時,必須由新單位在所屬管理部先辦理開戶,并取得管理部出具的“住房公積金轉移開戶證明”。

  (2)職工持“住房公積金轉移開戶證明”向原單位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xù)。原單位開具“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加蓋單位印鑒后,交受托銀行辦理轉移。填寫“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時應注意:“資金中心”填寫轉入管理部名稱,“收款單位”填寫轉入單位全稱,“收款賬號”填寫“轉入單位編號—職工新編號”,“收款銀行”填寫“建85”。

  (3)銀行接到“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后,辦理信匯手續(xù)轉出住房公積金,并開具“住房公積金轉出清單”作為附件轉北京住房公積金。

  提取指南

  提取條件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nèi)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guī)定比例的。

  提取流程

  (一)由公積金中心核準的提取

  除外市戶口職工離職、職工離退休兩種提取類型外,其他類型的提取均需經(jīng)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后才可到銀行辦理提取手續(xù),辦理程序如下:

  1.提交相關證件,經(jīng)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審核蓋章。

  2.持經(jīng)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審核蓋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單》、住房公積金專用存折或公積金聯(lián)名卡和有效身份證等到相關銀行住房公積金業(yè)務經(jīng)辦網(wǎng)點辦理提取。

  (二)委托銀行審核的提取

  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和離、退休職工提取已全部委托建設銀行審核,申請人提交單位出具的辭職證明(非本市戶口職工離職)、離退休證、身份證等可直接到本市相關銀行住房公積金業(yè)務經(jīng)辦網(wǎng)點辦理提取。

  (三)公積金委托提取還貸業(yè)務(即按月自動劃扣)

  辦理了本市建設銀行、工商銀行、農(nóng)業(yè)銀行、中國銀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業(yè)務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請辦理公積金委托提取住房業(yè)務。此業(yè)務必須本人持相關資料到公積金中心或辦事處審批辦理,不可委托他人代辦。貸款銀行為除建設銀行以外其他銀行的申請人,必須先到單位開戶的相關銀行網(wǎng)點辦理公積金聯(lián)名卡,并與公積金賬戶關聯(lián)(激活)后,方可辦理此業(yè)務。

2017成都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調整相關文章:

1.2017成都五險一金政策

2.成都社保繳費基數(shù)查詢2017年

3.2017年成都公積金政

4.2017-2018年成都公積金貸款購房政策

5.2017公積金新政策成都

3528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