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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深圳搖號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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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深圳搖號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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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深圳搖號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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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增量指標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提出申請,獲得申請編碼;

  (二)資格審核通過后,確認申請編碼為有效編碼;

  (三)憑有效編碼,參加指標搖號或者競價。

  個人只能獲得一個申請編碼。單位的申請編碼數(shù)量,按照本規(guī)定第十三條確定。一個有效的申請編碼每次配置只能對應一種指標配置方式。

  2017年深圳購車搖號申請條件

  一、深圳購車搖號個人申請條件

  1、個人申請機動車號牌需要符合深圳市戶籍和名下無登記機動車條件;

  2、外地人需交納醫(yī)保及持有有效居住證2年以上;

  3、申請人擁有深圳戶籍;

  4、申請人持有準駕性機動車駕駛證,在深圳市無機動車登記。

  二、深圳購車搖號用人單位申請條件

  1、上年度向深圳稅務部門繳納稅款總額達3萬元可獲得一個增量指標;

  2、稅款總額每增加100萬元,可增加1個增量指標;

  3、車輛申請累計達8個后,稅款總額每增加200萬元,可增加1個增量指標;

  4、車輛累計達12個后,稅款總額每增加1000萬元,可增加1個增量指標。

  深圳購車搖號相關(guān)問答

  【提問】搖號已經(jīng)獲得指標6個月過期后,兩年內(nèi)不能參與搖號,但能否參與競價指標?

  【回答】根據(jù)細則第四十四條:指標有效期為6個月。單位或個人應當在指標有效期內(nèi)使用指標。逾期未使用的,視為放棄指標。以搖號方式取得的指標逾期未使用的,自有效期屆滿次日起,兩年內(nèi)不得申請增量指標。即不能申請搖號、競價。

  【提問】單位申請小汽車,資料已審核通過,可不可以同時搖號和競價?

  【回答】如果單位有多個有效編碼,可以利用不同的編碼分別參與競價和搖號(一個有效編碼只能對應一種申請方式)。

  【提問】如果獲得指標能上到我另外一臺東莞牌的車上嗎?

  【回答】取得指標后,車輛只要符合市公安交警部門的當前規(guī)定,接下來的可按原業(yè)務流程到車管部門辦理上牌登記手續(xù)。

  【提問】為什么我去年10月31號申請的搖號,現(xiàn)在還顯示審核中,而且現(xiàn)在要等2月23號審核結(jié)果。都3個月了還在審核中。這個問題出在哪里了?都3個月了還沒有結(jié)果嗎?

  【回答】個人有效編碼的有效期為3個月,有效期內(nèi),未獲得指標的,自動轉(zhuǎn)入次月配置。超過3個月的,需要登錄網(wǎng)站或者到服務窗口申請延期,延期時,需要對資格進行再次審核,審核通過的延長有效期3個月。延期不限次數(shù),未及時申請延期的,編碼自動失效。

  深圳市2017年第4期小汽車增量指標配置數(shù)量公告

  根據(jù)《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diào)控管理暫行規(guī)定》和《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diào)控管理實施細則》等有關(guān)規(guī)定,按照2017年全年增量指標配置計劃,現(xiàn)將2017年第4期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標配置數(shù)量公告如下:

  2017年第4期擬配置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標共6676個(含上期未配置成功指標8個)。

  一、以搖號方式向單位和個人配置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標共3334個,其中單位400個、個人2934個。

  二、以競價方式向單位和個人配置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標共3342個(含2017年第3期競價未配置成功的8個增量指標回收納入本期配置),其中單位400個、個人2942個(含2017年第3期競價未配置成功的8個個人增量指標回收納入本期配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小汽車指標調(diào)控管理中心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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