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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簽勞動合同怎么辦?

時間: 若木1 分享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guī)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
  注意:
  該《實施條例》同時規(guī)定,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一)對勞動者而言
  1、你可以通過勞動仲裁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2、你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jiān)察大隊投訴。
  3、對仲裁結果不服的,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對公司而言
  1、公司未與你簽訂勞動,將依法支付雙倍的工資;
  2、公司未為你購買社保,你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其補繳;
  3、公司若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將承擔雙倍的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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