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nèi)經(jīng)素論》第十五篇:玉版論要之二(下)
《黃帝內(nèi)經(jīng)素論》第十五篇:玉版論要之二(下)
《甲乙》卷五第一《針炙禁忌.下》自然巡航之遷斷校注釋譯說明
‖甲乙JY0101—JY0227‖→‖SW15‖《甲乙》卷五第一《針刺禁忌.下》增補說明:
1、《刺禁論》黃帝曰:“善乎方!明乎道!請著之玉版,以為重寶,傳之后世;以為刺禁,令民勿敢犯也”,缺刺禁之玉版經(jīng)文!王冰之《黃帝內(nèi)經(jīng)》素靈全書,無刺禁之玉版,必有脫文;
2、非常幸運!《甲乙》卷五第一《針刺禁忌.下》,晉.皇甫謐保留了極為寶貴的《針炙禁忌》四十二句,此師藏之重寶,正好彌補《刺禁論》之不足!正如帝曰“請著之玉版,以為重寶,傳之后世;以為刺禁,令民勿敢犯也。”以此列入玉版要論,充分必要。四十二句原文如下:
“神庭,禁不可刺;上關(guān),刺不可刺深;顱息,刺不可多出血;左角,刺不可久留;人迎,刺過深殺人;云門,刺不可深;臍中,禁不可刺;伏兔,禁不可刺;三陽絡,禁不可刺;
復溜,刺無多見血;承筋,禁不可刺;然谷,刺無多見血;乳中,禁不可刺;鳩尾,禁不可刺;上,刺禁;頭維,禁不可灸;承光,禁不可灸;腦戶,禁不可灸;風府,禁不可灸;
瘖門,禁不可灸;下關(guān)、耳中有干摘抵,禁不可灸;耳門、耳中有膿,禁不可灸;人迎,禁不可灸;絲竹空,禁不可灸;承泣,禁不可灸;脊中,禁不可灸;白環(huán)俞,禁不可灸;
乳中,禁不可灸;石門女子,禁不可灸;氣街,禁不可灸;淵腋,禁不可灸;經(jīng)渠,禁不可灸;鳩尾,禁不可灸;陰市,禁不可灸;陽關(guān),禁不可灸;天府,禁不可灸;伏兔,禁不可灸;地五會,禁不可灸;瘈脈,禁不可灸;凡刺之道,必中氣穴,無中肉節(jié),中氣穴則針游于巷,中肉節(jié)則皮膚痛。補瀉反,則病益篤。中筋則筋緩,邪氣不出,與真相薄,亂而不去,反還內(nèi)著,用針不審,以順為逆也。”
J0102不可刺深:《甲乙》卷五第一《針刺禁忌.下》張玉萍注:“深則令人耳無所聞。”
J0104左角:《甲乙》卷五第一《針刺禁忌.下》張玉萍注:“左額角。”
J0105人迎,刺過深殺人:《甲乙》卷五第一《針刺禁忌.下》張玉萍注:“深則使人逆息不能食。”
J0108伏兔禁,不可刺:《甲乙》卷五第一《針刺禁忌.下》張玉萍注:“本穴云‘刺入五分’。”
J0205瘖門禁,不可灸:《甲乙》卷五第一《針刺禁忌.下》張玉萍注:“灸之令人喑。”
J0206摘抵:《甲乙》卷五第一《針刺禁忌.下》張玉萍注:“摘抵,聹耵之假借。”
J0209絲竹空禁,不可灸:《甲乙》卷五第一《針刺禁忌.下》張玉萍注:“灸之不幸令人目小或盲。”
J0211脊中禁,不可灸:《甲乙》卷五第一《針刺禁忌.下》張玉萍注:“灸之使人僂。”
J0215氣街禁,不可灸:《甲乙》卷五第一《針刺禁忌.下》張玉萍注“灸之不幸不得息。”
J0216淵腋禁,不可灸:《甲乙》卷五第一《針刺禁忌.下》張玉萍注“灸之不幸生腫蝕。”
J0217經(jīng)渠禁,不可灸:《甲乙》卷五第一《針刺禁忌.下》張玉萍注:“傷人神。”
J0221天府禁,不可灸:《甲乙》卷五第一《針刺禁忌.下》張玉萍注:“使人逆息。”
J0223地五會禁,不可灸:《甲乙》卷五第一《針刺禁忌.下》張玉萍注:“使人瘦。”
SW10——《五臟生成篇第十》自然巡航之遷斷校注釋譯說明
‖SW10—C0101→C0111‖→‖SW15‖遷移說明:
1、 原篇《五臟生成篇》非獨立論文,湊篇之簡,宜遷出;
2、 《甲乙》將C0101→C0105置于卷一第五《五臟大小六腑應候》,與《靈樞.本臟》LS47-D0111→Q0601部份,合而成篇;
3、所論為五臟與五體、五榮、五主、五味關(guān)系之簡要歸納,與《玉版論要》之論要主題相符,義理相通。
C0101榮:《內(nèi)經(jīng)注評》注:“榮,表現(xiàn)之意,五臟的精華表現(xiàn)于外的色澤。”此注精準!
C0101主:
1、《素問集注》注:“五行,各有相生相制,制則生化,心主火而受制于腎水,是腎乃心臟生化之主。故其主腎。”
2、《素問直解》注:“五臟各有所主,腎者,心之主,故其主腎也。”
3、主者,主管也。憑何而管?五行臟之相勝也。心為火,五行勝火之臟,寒水之腎臟也。后文四臟同理。
C0109胝【月芻】:
1、 《內(nèi)經(jīng)校釋》注:“皮肉粗厚。”
2、 腄,chui2,據(jù)《說文》:“胝,腄也”、《廣韻》:“胝,皮厚也。”可知:腄,即手掌、腳掌所生之厚繭?!驹缕c】,zhou4,通皺。
公眾號:其人頌經(jīng)
本文為原創(chuàng)文章,版權(quán)歸作者所有,未經(jīng)授權(quán)不得轉(zhuǎn)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