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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內(nèi)經(jīng)素論》第三十篇:五味論(四)

時(shí)間: 陳響897 分享

  ‖SW70—D1401→D1901‖→‖SW74—D7401‖→‖LS63‖SW70—D1401帝曰:【氣】始而生化,氣散而有形,氣布而蕃育,氣終而象變,其致一也。然而五味所資,生化有薄厚,成熟有多少,終始不同,其故何也?

  黃帝說:春之氣始而有生化,夏之氣散而有成形,秋之氣布而有繁茂,冬之氣終而有象變,其理一樣。然而五味所資精氣,生化作用有厚有薄,成熟程度有多有少,終點(diǎn)起點(diǎn)狀態(tài)不同,這是什么緣故?

  Q1401岐伯曰:地氣制之也,【非天不生,地不長也】。

  岐伯說:是在泉六氣制約著,并非天氣不生,土地不長。

  D1501帝曰:愿聞其道。

  黃帝說:我想聽聽在泉六氣制約之道。

  Q1501岐伯曰:寒、熱、燥、濕,不同其化也。故少陽【在泉】,寒【毒】不生,【其味辛】,其治苦、酸,其谷蒼、丹。

  岐伯說:寒、熱、燥、濕等氣,生化作用不同。所以少陽熱氣在泉時(shí),寒氣之毒不生,其從補(bǔ)宜辛味,其逆治宜苦味、酸味,其宜調(diào)谷物為青色、赤色。

  Q1502陽明在泉,濕毒不生,其味酸,【其氣濕】,其治辛、苦、甘,其谷丹、素。

  陽明燥氣在泉時(shí),濕氣之毒不生,其從補(bǔ)宜酸味,其從補(bǔ)宜濕氣,其逆治宜辛味、苦味、甘味,其宜調(diào)谷物為赤色、白色。

  Q1503太陽在泉,熱毒不生,其味苦,其治淡、咸,其谷【黅】、【秬】。

  太陽寒氣在泉時(shí),熱氣之毒不生,其從補(bǔ)宜苦味,其逆治宜淡味、咸味,其宜調(diào)谷物為黃色、黑色。

  Q1504厥陰在泉,清毒不生,其味甘,其治酸、苦,其谷蒼、赤,【其氣專,其味正】。

  厥陰風(fēng)氣在泉時(shí),清涼之毒不生,其從補(bǔ)宜甘味,其逆治宜酸味、苦味,其宜調(diào)谷物為青色、赤色,其氣專一,其味純正。

  Q1505少陰在泉,寒毒不生,其味辛,其治辛、苦、甘,其谷白、丹。

  少陰火氣在泉時(shí),寒氣之毒不生,其從補(bǔ)宜辛味,其逆治宜辛味、苦味、甘味,其宜調(diào)谷物為白色、赤色。

  Q1506太陰在泉,燥毒不生,其味咸,【其氣熱】,其治甘、咸,其谷黅、秬。【化淳則咸守,氣專則辛化,而俱治】。

  太陰濕氣在泉時(shí),燥氣之毒不生,其從補(bǔ)宜咸味,其從補(bǔ)宜熱氣,其逆治宜甘味、咸味,其宜調(diào)谷物為黃色、黑色。土化淳厚就使咸味得守,濕氣摶積就用辛味燥化,而兩者都能治理。

  Q1507故曰:補(bǔ)上下者,從之;治上下者,逆之。以所在寒熱、盛衰而調(diào)之。

  就是說:補(bǔ)上下正氣不足者,順其病性而補(bǔ);治上下邪氣有余者,逆其病性而瀉。依病情之寒熱、盛衰而調(diào)理。

  Q1508故曰:上取、下取,內(nèi)取、外取,以求其過;

  就是說:從上治、從下治、從內(nèi)治、從外治,以尋求有過之處;

  Q1509能毒者,以厚藥;不勝毒者,以薄藥。此之謂也。

  能耐藥毒者,宜用厚味藥;不耐藥毒者,宜用薄味藥。就是這意思。

  Q1510【氣反者】,病在上,取之下;病在下,取之上;病在中,傍取之。

  三部病氣相反的,病在上部,從下部治;病在下部,從上部治;病在內(nèi)部,從兩旁治。

  Q1511治熱以寒,溫而行之;治寒以熱,涼而行之;治溫以【清】,冷而行之;治清以溫,熱而行之。

  治熱病用寒性藥,溫水送服;治寒病用熱性藥,涼水送服;治溫病用凊性藥,冷水送服;治清病用溫性藥,熱水送服。

  Q1512故【消】之、【削】之、吐之、下之、補(bǔ)之、瀉之,久、新同法。

  就是說消法、削法、吐法、下法、補(bǔ)法、瀉法,久病、新病同法。

  D1601帝曰:病在中,而不實(shí)、不堅(jiān)、且聚、且散,奈何?

  黃帝問:病在內(nèi),卻不實(shí)、不堅(jiān)、時(shí)聚、時(shí)散,怎樣治?

  Q1601岐伯曰:悉乎哉!問也。無積者,求其臟。虛則補(bǔ)之,藥以祛之,食以隨之,【行水】漬之,和其中外,可使畢已。

  岐伯說:太細(xì)致了!圣帝之問。內(nèi)無積聚的,從五臟治。臟虛就用補(bǔ)法,服藥以祛邪氣,食療隨之調(diào)養(yǎng),用相勝之五行水浸漬,調(diào)和身體內(nèi)外,可使其徹底痊愈。

  D1701帝曰:有毒無毒,服有約乎?

  黃帝問:有毒和無毒,服用有原則嗎?

  Q1701岐伯曰:病有久新,方有大小,有毒無毒,固宜常制矣。

  岐伯說:疾病有久新,方制有大小,有毒無毒藥物,本就有常規(guī)制度的了。

  Q1702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無毒治病,十去其九;谷、肉、果、菜,食養(yǎng)盡之,無使過之,傷其正也。不盡,行復(fù)如法。

  大毒藥物治病,十分病去其六分;常毒藥物治病,十分病去其七分;小毒藥物治病,十分病去其八分;無毒藥物治病,十分病去其九分;五谷、五畜、五果、五菜,調(diào)養(yǎng)盡可食用,不要使其過量,以免挫傷正氣。病氣不能除盡,再如上法治療。

  Q1703必先歲氣,無伐天和,無盛盛,無虛虛,而遺人【夭】殃;無致邪,無失正,絕人長命。

  必先明確年內(nèi)七十二氣,不要征伐天氣之和,不要盛上補(bǔ)盛,不要虛上瀉虛,以免遺留夭壽之殃;不要招致邪氣,不要損失正氣,以免絕人長命。

  公眾號(hào):其人頌經(jī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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