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闖黃燈算不算是違章
2017年闖黃燈算不算是違章
對闖黃燈是否屬于”不按交通信號燈規(guī)定通行“的問題存在著很大的爭議。許多人疑惑2017年闖黃燈是否算違章。下面,讓學習啦小編來告訴大家2017年闖黃燈算不算違章。
2017年闖黃燈也算違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六條 交通信號燈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準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準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xù)通行;
(三)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在未設置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表示通行。
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黃燈的作用
黃燈的作用究竟是什么?最通常的說法是凈空交叉路口,防止兩個方向的車輛行人在路口沖突。黃燈亮起時,正確的駕駛措施應該是“能停則停,停不了就過”。《道路交通安全法》只有第26條提到“黃燈”:“交通信號燈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準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因此,黃燈的法律含義是“警示”。“警示”的含義是“警告”、“警醒”和“提示”。
黃燈是一種過渡信號燈,起到警示作用,提示駕駛員信號即將變換。
闖黃燈的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六條 交通信號燈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準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
第九十條規(guī)定,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關于道路通行規(guī)定的,處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八條第二款: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xù)通行;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6分:(二)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從以上規(guī)定可以看出:機動車闖黃燈也是交通違法行為,處罰標準與闖紅燈相同。根據最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闖紅燈,記6分,罰100元。
猜你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