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論媒體對社會政策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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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松紅1由 分享
在我國,媒體作為黨和人民的喉舌,既是社會公信力的代表,也是公眾獲取信息的主要渠道。在社會政策制定和執(zhí)行的過程中,媒體發(fā)揮著重要的作用。其輿論引導、輿論監(jiān)督職能直接影響著社會政策的制定和發(fā)展。媒體因其獨特的社會功能,在每一項社會政策的思考、制定和出臺的每一個環(huán)節(jié)都起著巨大的影響和推動作用。筆者試圖通過分析,以期利用媒體的功能為社會政策的推進和建設起到積極的作用。
對社會政策的認識
社會政策在歐洲的許多大學里被作為一個學科至少有幾十年的歷史了,但在學術領域里都還承認沒有一個公認的統(tǒng)一的定義。早期社會政策研究領域最著名的學者之一是英國社會學家馬歇爾,在其1965年出版的《社會政策》一書中對社會政策的解釋是很簡單明了的。“‘社會政策’不是一個有確定含義的專門術語。它指的是與政府有關的政策,這些政策涉及向公民提供服務或收入的行動,通過這些行動對公民的福利有直接的結(jié)果。因此,其核心由社會保險、公共救助、健康和福利服務、住房政策等組成。”希爾則認為,社會政策,簡言之就是國家對公民所承擔的一種責任,體現(xiàn)在社會福利上是政府作為行動者如何使社會失靈得到有效的矯正,如何用集體行動來對社會問題和公眾福利進行干預。國內(nèi)學者的觀點大都與西方相一致。吳忠民把社會政策定義為以公正為理念依據(jù),以解決社會問題,保障社會成員的基本權(quán)利、改善社會環(huán)境、增進社會的整體福利為主要目的,以國家的立法和行政干預為主要途徑(但不是唯一途徑)而制定和實施的一系列行為準則、法令和條例的總稱。
從以上定義可以看出,社會政策有以下幾個特性,第一,它研究的是社會問題、民生問題,具有“普遍性”。當社會矛盾發(fā)展到一定的程度,作為一種普遍現(xiàn)象,成為一種明顯而不得不解決危機的時候,社會政策就會被國家提到議事日程。按照社會政策的觀點,社會問題就是那些由于社會結(jié)構(gòu)和社會環(huán)境失調(diào)而產(chǎn)生的,影響到了全部或部分社會成員的生活,對社會秩序產(chǎn)生威脅,需要全體社會力量進行干預的社會現(xiàn)象。第二,受眾群體具有“廣泛性”。社會政策所面對的客體是普通的社會民眾。如醫(yī)療保險制度、社會養(yǎng)老保障制度、社會福利制度等,受益的對象范圍大,涉及群體面廣。第三,社會政策也是對公民基本權(quán)利的基本保障。社會領域的公民基本權(quán)利可以概括為六大項,即生存權(quán)、健康權(quán)、受教育權(quán)、工作權(quán)、居住權(quán)和資產(chǎn)擁有權(quán)。社會政策制定的內(nèi)容也主要是從這六大方面來通過行政、法律等手段進行關注。
媒體的社會功能
輿論引導功能。媒體因特殊的社會地位,決定了其獨特的社會功能,作為黨和人民的喉舌,對于社會政策的關注起到了引導功能。引發(fā)矛盾突出,如廣州的“跳橋秀”事件,據(jù)報道:這位名叫鄭龍的跳橋者,不是遭受什么天大的冤屈,而是因為得了骨巨細胞瘤,無錢治病;他先后4次來廣州,找政協(xié)委員,找110民警,找媒體記者,但都沒能幫上忙,他甚至流浪街頭。他的終極“策略”,就是渴望“出名”,他想通過“跳橋”出名后,能獲得社會的援助,幫他一把。鄭龍是農(nóng)民,他所患的骨巨細胞瘤,屬于原發(fā)性骨腫瘤,如得不到及時妥善的治療,會造成殘障甚至截肢。沒有鈔票、沒有醫(yī)保,他很可能會失去那一條腿。為了不“丟腿”,他只好不怕“丟臉”,忐忐忑忑爬上了海珠橋。新聞媒體的報道,就是充分發(fā)揮了輿論的引導功能。通過對典型事例的真實報道,旨在喚起政府對醫(yī)療政策改革的關注。其實在我們的生活中,高昂的醫(yī)療費用已經(jīng)成為廣大公民難以承受的生活成本,政府和公民之間又存在著信息的嚴重不對稱性,媒體通過新聞報道,其實是在政府和公民之間架起了一座溝通的橋梁,使政府更加明確地了解社會政策缺失的問題,引導和推動政府對醫(yī)療政策的改革步伐。
信息的傳播功能。輿論在對社會政策推進當中,還擔當著信息的發(fā)布者。通過獨有的社會公信力,把亟待解決的社會政策問題進行報道,給制定社會政策的人以借鑒,給公眾一個溝通的平臺。在這方面,《南方周末》就是一個很好的事例,《南方周末》的宣傳口號是:在這里,讓你讀懂中國。社會政策的每一步推進,《南方周末》都有及時的跟進報道。能夠站在中立的立場去分析社會政策對每一個公民生活的影響,并通過采訪專家,讓公眾進一步了解社會政策的內(nèi)容,為新的社會政策的推行,提供了宣傳員的作用。
輿論監(jiān)督功能。輿論監(jiān)督是人民群眾通過新聞傳媒,對黨務、政務活動和各級黨政機關包括領導干部與工作人員實施的民主監(jiān)督。它是黨內(nèi)監(jiān)督、法制監(jiān)督、群眾監(jiān)督的表現(xiàn)形式和重要補充,是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的重要補充。新聞監(jiān)督也是黨和人民賦予新聞媒體和新聞工作者的神圣職責。新聞媒體的輿論監(jiān)督功能,在社會政策的執(zhí)行階段,尤其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社會政策的制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是基本原則,有媒體的監(jiān)督使政府的執(zhí)行過程呈現(xiàn)于“陽光之下”。使社會政策所涉及的每一個群體都能夠享受到國家社會政策所帶來的實惠。如轟動全國的“陳良宇案”:陳良宇在擔任上海市黃浦區(qū)區(qū)長、市委副秘書長、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市長、市長、市委書記、中央政治局委員期間,濫用職權(quán),支持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違規(guī)貸給不法企業(yè)主和有關公司巨額社?;穑:ι绫;鸢踩?。社保基金關系到每一位公民退休后的生活問題,挪用社保基金已經(jīng)嚴重威脅到了公民的“生存權(quán)”,媒體的報道充分發(fā)揮了自身的輿論監(jiān)督功能。
橋梁與紐帶的作用。媒體在社會政策的主體(政府及非政府組織的參與者)和客體(社會公眾)之間,通過新聞報道,為他們之間的溝通搭起一座橋梁。一方面,公眾的社會矛盾通過媒體的報道來引起國家的關注,推動相關社會政策的制定和出臺,也是構(gòu)建和諧社會環(huán)境的一個重要工具。另一方面,每一項社會政策的制定出臺,都需要新聞媒體向公眾進行解讀和傳播,使公眾都能夠充分了解其公共政策能給自己的生活帶來什么、有什么影響。
如何才能有效利用好媒體的社會功能為社會政策的建設服務
牢牢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媒體是黨和人民的耳目喉舌,這一社會角色使其擁有了相當大的公共權(quán)力,主要是“說話的權(quán)力”。記者不僅僅是新聞的記錄者,更重要的是,記者通過記錄,通過媒體的公信力特性,還在無形中影響和引導著公眾的思想。所以說,新聞工作者要時刻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堅持對黨負責、對人民負責,合理利用自己手中的筆,為社會政策的科學化、法制化建設鼓與呼。
新聞工作者要有良好的素養(yǎng)。這里不僅指要有政治素養(yǎng),還要有扎實的新聞業(yè)務素養(yǎng)。首先是要堅持新聞真實性,防止報道失實;“真實”是新聞的生命,任何時候都不能丟掉這一原則。其次,要堅持做到報道內(nèi)容的合法性,讓報道經(jīng)得起法律的檢驗。這是對國家的負責,也是對公眾的負責。新聞工作者更應該擔負起推進構(gòu)建法治社會的責任。再次,堅持客觀、公正的原則。我們是新聞工作者,更是一個公民。新聞報道,尤其是批評性報道,媒體必須堅持客觀、公正的原則,著眼于矛盾的解決和社會的穩(wěn)定。
處理好局部與整體、個體與共性等關系。我國正處于經(jīng)濟轉(zhuǎn)型時期,各種社會關系、利益關系發(fā)生了變化和調(diào)整,新的矛盾不斷出現(xiàn)、不斷激化。新聞是社會的寫真,輿論監(jiān)督是社會的“凈化劑”。在具體的新聞報道中,我們一定要處理好局部與整體、個性與共性的關系,才能客觀地、理性地為政府所制定的社會政策提供幫助,把公眾的心聲和需求真實地反映給政府和社會,引導有效的社會政策的制定。
總之,合理有效地利用媒體的自身功能,促使社會政策的有效出臺,才能起到維護社會穩(wěn)定的作用。社會政策的目標是為了解決社會公共問題,而社會公共問題的解決前提,是要讓公眾了解出了什么問題,問題的緊迫性如何,問題的重要性怎樣,誰應對問題負責,這也是保證社會政策內(nèi)容公正的第一步,亦即科學性、合理性的要求。這也正是媒體的職能,通過媒體報道社會現(xiàn)象,來讓政府發(fā)現(xiàn)問題,督促政府對社會政策的推進,達到解決社會問題的目的,讓社會公眾受益,從而促進和諧社會的構(gòu)建。
參考文獻:
1.Marshall T.H.Social Policy. London.Hutchison.1965.
2.Hill M. Social Policy:A Compararive Analysic. London:Prentice?Hall.1996.
3.吳忠民:《從平均到公正:中國社會政策的演進》,《社會學研究》,2004(1)。
4.鄭杭生等:《社會學概論(第三版)》,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
5.鄭亞楠:《公共政策與媒體表達》,人民網(wǎng),http://media.people.com.cn/GB/8251379.html
6.徐迅雷:《我們需要“最好的社會政策”》,金羊網(wǎng),http://www.ycwb.com/sp/2009-06/03/content_2150099.htm
對社會政策的認識
社會政策在歐洲的許多大學里被作為一個學科至少有幾十年的歷史了,但在學術領域里都還承認沒有一個公認的統(tǒng)一的定義。早期社會政策研究領域最著名的學者之一是英國社會學家馬歇爾,在其1965年出版的《社會政策》一書中對社會政策的解釋是很簡單明了的。“‘社會政策’不是一個有確定含義的專門術語。它指的是與政府有關的政策,這些政策涉及向公民提供服務或收入的行動,通過這些行動對公民的福利有直接的結(jié)果。因此,其核心由社會保險、公共救助、健康和福利服務、住房政策等組成。”希爾則認為,社會政策,簡言之就是國家對公民所承擔的一種責任,體現(xiàn)在社會福利上是政府作為行動者如何使社會失靈得到有效的矯正,如何用集體行動來對社會問題和公眾福利進行干預。國內(nèi)學者的觀點大都與西方相一致。吳忠民把社會政策定義為以公正為理念依據(jù),以解決社會問題,保障社會成員的基本權(quán)利、改善社會環(huán)境、增進社會的整體福利為主要目的,以國家的立法和行政干預為主要途徑(但不是唯一途徑)而制定和實施的一系列行為準則、法令和條例的總稱。
從以上定義可以看出,社會政策有以下幾個特性,第一,它研究的是社會問題、民生問題,具有“普遍性”。當社會矛盾發(fā)展到一定的程度,作為一種普遍現(xiàn)象,成為一種明顯而不得不解決危機的時候,社會政策就會被國家提到議事日程。按照社會政策的觀點,社會問題就是那些由于社會結(jié)構(gòu)和社會環(huán)境失調(diào)而產(chǎn)生的,影響到了全部或部分社會成員的生活,對社會秩序產(chǎn)生威脅,需要全體社會力量進行干預的社會現(xiàn)象。第二,受眾群體具有“廣泛性”。社會政策所面對的客體是普通的社會民眾。如醫(yī)療保險制度、社會養(yǎng)老保障制度、社會福利制度等,受益的對象范圍大,涉及群體面廣。第三,社會政策也是對公民基本權(quán)利的基本保障。社會領域的公民基本權(quán)利可以概括為六大項,即生存權(quán)、健康權(quán)、受教育權(quán)、工作權(quán)、居住權(quán)和資產(chǎn)擁有權(quán)。社會政策制定的內(nèi)容也主要是從這六大方面來通過行政、法律等手段進行關注。
媒體的社會功能
輿論引導功能。媒體因特殊的社會地位,決定了其獨特的社會功能,作為黨和人民的喉舌,對于社會政策的關注起到了引導功能。引發(fā)矛盾突出,如廣州的“跳橋秀”事件,據(jù)報道:這位名叫鄭龍的跳橋者,不是遭受什么天大的冤屈,而是因為得了骨巨細胞瘤,無錢治病;他先后4次來廣州,找政協(xié)委員,找110民警,找媒體記者,但都沒能幫上忙,他甚至流浪街頭。他的終極“策略”,就是渴望“出名”,他想通過“跳橋”出名后,能獲得社會的援助,幫他一把。鄭龍是農(nóng)民,他所患的骨巨細胞瘤,屬于原發(fā)性骨腫瘤,如得不到及時妥善的治療,會造成殘障甚至截肢。沒有鈔票、沒有醫(yī)保,他很可能會失去那一條腿。為了不“丟腿”,他只好不怕“丟臉”,忐忐忑忑爬上了海珠橋。新聞媒體的報道,就是充分發(fā)揮了輿論的引導功能。通過對典型事例的真實報道,旨在喚起政府對醫(yī)療政策改革的關注。其實在我們的生活中,高昂的醫(yī)療費用已經(jīng)成為廣大公民難以承受的生活成本,政府和公民之間又存在著信息的嚴重不對稱性,媒體通過新聞報道,其實是在政府和公民之間架起了一座溝通的橋梁,使政府更加明確地了解社會政策缺失的問題,引導和推動政府對醫(yī)療政策的改革步伐。
信息的傳播功能。輿論在對社會政策推進當中,還擔當著信息的發(fā)布者。通過獨有的社會公信力,把亟待解決的社會政策問題進行報道,給制定社會政策的人以借鑒,給公眾一個溝通的平臺。在這方面,《南方周末》就是一個很好的事例,《南方周末》的宣傳口號是:在這里,讓你讀懂中國。社會政策的每一步推進,《南方周末》都有及時的跟進報道。能夠站在中立的立場去分析社會政策對每一個公民生活的影響,并通過采訪專家,讓公眾進一步了解社會政策的內(nèi)容,為新的社會政策的推行,提供了宣傳員的作用。
輿論監(jiān)督功能。輿論監(jiān)督是人民群眾通過新聞傳媒,對黨務、政務活動和各級黨政機關包括領導干部與工作人員實施的民主監(jiān)督。它是黨內(nèi)監(jiān)督、法制監(jiān)督、群眾監(jiān)督的表現(xiàn)形式和重要補充,是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的重要補充。新聞監(jiān)督也是黨和人民賦予新聞媒體和新聞工作者的神圣職責。新聞媒體的輿論監(jiān)督功能,在社會政策的執(zhí)行階段,尤其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社會政策的制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是基本原則,有媒體的監(jiān)督使政府的執(zhí)行過程呈現(xiàn)于“陽光之下”。使社會政策所涉及的每一個群體都能夠享受到國家社會政策所帶來的實惠。如轟動全國的“陳良宇案”:陳良宇在擔任上海市黃浦區(qū)區(qū)長、市委副秘書長、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市長、市長、市委書記、中央政治局委員期間,濫用職權(quán),支持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違規(guī)貸給不法企業(yè)主和有關公司巨額社?;穑:ι绫;鸢踩?。社保基金關系到每一位公民退休后的生活問題,挪用社保基金已經(jīng)嚴重威脅到了公民的“生存權(quán)”,媒體的報道充分發(fā)揮了自身的輿論監(jiān)督功能。
橋梁與紐帶的作用。媒體在社會政策的主體(政府及非政府組織的參與者)和客體(社會公眾)之間,通過新聞報道,為他們之間的溝通搭起一座橋梁。一方面,公眾的社會矛盾通過媒體的報道來引起國家的關注,推動相關社會政策的制定和出臺,也是構(gòu)建和諧社會環(huán)境的一個重要工具。另一方面,每一項社會政策的制定出臺,都需要新聞媒體向公眾進行解讀和傳播,使公眾都能夠充分了解其公共政策能給自己的生活帶來什么、有什么影響。
如何才能有效利用好媒體的社會功能為社會政策的建設服務
牢牢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媒體是黨和人民的耳目喉舌,這一社會角色使其擁有了相當大的公共權(quán)力,主要是“說話的權(quán)力”。記者不僅僅是新聞的記錄者,更重要的是,記者通過記錄,通過媒體的公信力特性,還在無形中影響和引導著公眾的思想。所以說,新聞工作者要時刻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堅持對黨負責、對人民負責,合理利用自己手中的筆,為社會政策的科學化、法制化建設鼓與呼。
新聞工作者要有良好的素養(yǎng)。這里不僅指要有政治素養(yǎng),還要有扎實的新聞業(yè)務素養(yǎng)。首先是要堅持新聞真實性,防止報道失實;“真實”是新聞的生命,任何時候都不能丟掉這一原則。其次,要堅持做到報道內(nèi)容的合法性,讓報道經(jīng)得起法律的檢驗。這是對國家的負責,也是對公眾的負責。新聞工作者更應該擔負起推進構(gòu)建法治社會的責任。再次,堅持客觀、公正的原則。我們是新聞工作者,更是一個公民。新聞報道,尤其是批評性報道,媒體必須堅持客觀、公正的原則,著眼于矛盾的解決和社會的穩(wěn)定。
處理好局部與整體、個體與共性等關系。我國正處于經(jīng)濟轉(zhuǎn)型時期,各種社會關系、利益關系發(fā)生了變化和調(diào)整,新的矛盾不斷出現(xiàn)、不斷激化。新聞是社會的寫真,輿論監(jiān)督是社會的“凈化劑”。在具體的新聞報道中,我們一定要處理好局部與整體、個性與共性的關系,才能客觀地、理性地為政府所制定的社會政策提供幫助,把公眾的心聲和需求真實地反映給政府和社會,引導有效的社會政策的制定。
總之,合理有效地利用媒體的自身功能,促使社會政策的有效出臺,才能起到維護社會穩(wěn)定的作用。社會政策的目標是為了解決社會公共問題,而社會公共問題的解決前提,是要讓公眾了解出了什么問題,問題的緊迫性如何,問題的重要性怎樣,誰應對問題負責,這也是保證社會政策內(nèi)容公正的第一步,亦即科學性、合理性的要求。這也正是媒體的職能,通過媒體報道社會現(xiàn)象,來讓政府發(fā)現(xiàn)問題,督促政府對社會政策的推進,達到解決社會問題的目的,讓社會公眾受益,從而促進和諧社會的構(gòu)建。
參考文獻:
1.Marshall T.H.Social Policy. London.Hutchison.1965.
2.Hill M. Social Policy:A Compararive Analysic. London:Prentice?Hall.1996.
3.吳忠民:《從平均到公正:中國社會政策的演進》,《社會學研究》,2004(1)。
4.鄭杭生等:《社會學概論(第三版)》,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
5.鄭亞楠:《公共政策與媒體表達》,人民網(wǎng),http://media.people.com.cn/GB/8251379.html
6.徐迅雷:《我們需要“最好的社會政策”》,金羊網(wǎng),http://www.ycwb.com/sp/2009-06/03/content_215009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