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經濟政策管理探討(2)
全部經濟實現國有化以后,就出現兩個問題:一是必須取消國有企業(yè)之間的競爭,否則競爭必然會導致一些企業(yè)失敗破產,解雇勞動力。這就違背了充分就業(yè)的初衷(充分就業(yè)不是完全就業(yè))。而一旦取消競爭,就必須實現完備的中央計劃,否則就會出現未出清的市場。只要不嚴禁私人企業(yè),那么就會有在國有化條件下自愿失業(yè)的勞動力組建私人企業(yè)滿足市場出清的要求。這就會在私人與國有企業(yè)之間形成競爭。只要這種私人企業(yè)與國有企業(yè)之間的競爭存在空間和時間上的差異,那么生產可替代產品的國有企業(yè)之間就會存在差異。因此,要么通過在國有企業(yè)之間轉移支付來抹殺這種差異,要么就得面對這種差異所導致的國有企業(yè)之間的競爭。前一種選擇就是讓發(fā)達的市場經濟轉向蘇聯模式,這是難以想象的,而后一種選擇將徹底瓦解以國有企業(yè)來解決市場經濟中經濟問題的努力。
同樣的推理可以同于創(chuàng)造國有企業(yè)以實現經濟增長的情況。因此,在發(fā)達市場經濟中是不能用國有企業(yè)來解決經濟問題的。因而國有企業(yè)不是發(fā)達市場經濟的可選政策工具。
在二元經濟系統中,經濟由占比例較低的現代工業(yè)化經濟和占統治地位的傳統經濟部門所組成。實際上,這是二元經濟的特征定義。二元經濟的絕對規(guī)模較小。在其中經濟活動的復雜程度較低。在現代經濟部門和傳統經濟部門之間的聯系是很簡單的,僅僅是傳統部門提供給現代部門品種很少的一些初級產品,換回維持再生產的生活資料和生產資料。同時現代部門與國外的聯系也局限于進口中間品進行加工后在國內銷售或出口。制造品的品種也很少。除了在與原宗主國有密切聯系的領域,與大規(guī)模復雜工業(yè)生產相伴隨的商業(yè)、金融、保險、法律等制度很幼稚。而且這些活動大部分集中在少數大城市中,廣大農村尚處于近似于自給自足的傳統經濟中。在這樣的條件下,政府的經濟政策很難以市場機制的方式作用到整個經濟中。針對現代部門的經濟政策很難通過現代經濟與傳統經濟之間的邊界。而除了通過那些直接影響傳統經濟賴以存在的初級產品,政府對傳統經濟的作用也是很小的,更何況是國際市場而不是這些國家的政府在決定這些初級產品的價格和需求數量。
在二元經濟中,市場機制就很難成為政府政策的工具了。二元經濟的政府還有另外的難題。它們必須發(fā)展本國經濟以維持政權,但極度缺乏資本、技術和受過良好教育的人力資源。國內幾乎不存在能動員人們的儲蓄并將之用于生產性投資的機制(實際上二元經濟的一個特征就是儲蓄率低),能動用的資本中一大部分是靠出口初級產品換回的外匯,除去進口必需的資本品和消費品,便所剩無幾。更困難的是,除了在少數大城市,二元經濟缺乏基本的生產和生活基礎設施。于是在這樣條件下,政府就必須承擔資本市場和保險市場的作用,把極其有限的資源分配到經濟發(fā)展的重點上去。當然,為了實現同樣的目的,可以有兩種模式:一是由政府設立國有企業(yè),二是由政府指定受偏愛的私人企業(yè)去發(fā)展這些項目。政府通過授予壟斷權、優(yōu)惠貸款等方式予以支持,并獲得相應的政治支持。前一種是拉美模式,后一種是東亞模式。
的確,在經濟還處于幼稚階段時,通過創(chuàng)立國有企業(yè),政府可以直接命令企業(yè)生產,盡管產出不一定合意。這使政府有一種安全感和自主感,一定程度上保證了政府認為國家急需的產品的供給。當基本生存需求得到滿足后,對國有企業(yè)和政府實施經濟職能的方式的態(tài)度就有了變化。拉美模式堅持國有企業(yè)的主導地位,限制和打擊私人資本的發(fā)育,搞進口替代,這使得市場機制發(fā)育十分緩慢。政府所承擔的資本市場和保險市場職能遲遲不能得到轉移,反而在國內政治斗爭中,成為各派爭奪的肥肉。這進一步導致了經濟中尋租現象的盛行,反過來又進一步阻礙了市場機制的發(fā)育。這樣的結果就是資源浪費嚴重,勞動效率低,通脹嚴重。
而東亞模式則采取了鼓勵私人資本發(fā)育的態(tài)度。本文不探討這種模式背后的文化、政治根源。盡管私人資本也要通過非市場方式來爭搶有限的資源,但是它們之間的競爭更多是市場性的,是培育市場機制的行動,而且政府支持的貸款是一個硬約束,迫使私人資本提高效率。這與拉美模式通過濫印鈔票來為國有企業(yè)創(chuàng)設與生存融資所形成的預算軟約束有本質的不同。更重要的是東亞模式采取了出口導向,把企業(yè)拉到國際市場上去鍛煉,這進一步刺激了國內市場機制的發(fā)育。拉美和東亞的經濟發(fā)展成果有很大的差異。
通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到,不同的經濟系統決定政府的政策可選集不同。如果是發(fā)達市場經濟,那么政府的政策工具就必須是以市場機制為基礎的,而絕不可能是國有企業(yè)。如果是二元經濟,在度過了最初求生存的階段后,政府或者選擇依賴國有企業(yè),或者選擇鼓勵私人資本和市場機制發(fā)育。在經濟復雜程度不高時,直接控制國有企業(yè)的確可以有立竿見影的效果,可以說國有企業(yè)在實現政府經濟目標方面有很上乘的表現。這時政府通過國有企業(yè)的經濟控制力最強。但隨著經濟復雜程度的增加,政府要通曉的經濟關系越復雜,而且代理鏈越長,代理成本越高。即使每個國有企業(yè)都實現了分配的具體目標,但是最終產品可能得不到市場的歡迎(除非所有產品都實行分配,取消貨幣),那么產值這個目標達到了,而別的指標卻達不到。這在蘇聯經濟史上司空見慣[2]。因而實際上政府的通過國有企業(yè)的經濟控制力大大降低了。反過來,如果政府更多地依靠市場機制和私人資本,雖然政府不能直接決定經濟指標,但是在政府創(chuàng)造穩(wěn)定的環(huán)境的條件下,政府所希望的目標可能會得到更好的實現。
對于上述論點,還可以從制度經濟學的角度作一解釋。由于經濟復雜程度的提高,產品質量的維度也在增加,那么這增加了政府對國有企業(yè)經營考核的難度。比如說,對鋼產量的度量就已經超出了原蘇聯中央計劃部門的計算能力。鋼種類上千。每種鋼的化學成分物理性質,外形等等都不同。對于一個綜合鋼鐵企業(yè),它生產上百種鋼。要是按所有的維度來考核其經理,這是最理想的,但是卻不可能實現。那么就只能以“噸”作為其績效的衡量標準。于是經理就會注重產量而非質量。這也先解釋了為何前蘇聯產品質量低劣。而大多數拉美國家國有企業(yè)的產品和服務質量差強人意,也就可以理解了。即使按考核標準,政府的經濟目標都達到了,那么是否就可以說政府的經濟控制力就大了呢?答案顯然是否定的。否則蘇聯現在還會生龍活虎,拉美各國也不會大刀闊斧地私有化其國有企業(y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