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商品采購合同五篇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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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商品采購合同1
甲方(采購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供應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產品內容
注:產品單價固定,數量為暫估量,最終結算數量以現場收料人員簽收的票據作為結算依據。
第二條付款方式
1、本合同正式生效后,甲方支付給乙方合同總價款的30%作為預付款;即人民幣。
2、貨到現場支付總貨款的70%;即人民幣
第三條.質量標準
本合同所訂產品必須為符合本合同的全新設備,乙方須按技術要求提供產品,保證所提供產品不受損壞。
第四條.交(提)貨方式及驗收
1、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運抵卸貨地點,否則,甲方有權拒收貨物;2、甲方提前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備貨,乙方按甲方要求時間將貨物及時送達至
3、產品的包裝、供貨、運輸、卸車等工作及費用由乙方負責,運輸途中的毀損、丟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隨意在現場卸貨;
5、經現場取樣驗收合格并填寫驗收單后視為甲方接收;
6、貨到現場三日內如有質量問題,乙方應無條件退貨,運輸費用及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擔。
第五條:甲方責任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日期、數額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
2、甲方負責提供符合成品保護要求的現場堆放場地,負責貨物到現場后的卸貨碼放保管工作。如因甲方原因,未提供貨物的安全堆放場地造成的貨物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六條:乙方責任
1、在本合同約定的供貨完成前,乙方單方解除合同或中止供貨,視為乙方違約,應賠償本合同總金額10%給甲方作為違約金。
2、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時將貨物運送到現場,如不能按時交貨或者交貨數量不足,則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應承擔因此產生的直接損失。
3、如發(fā)現產品品種、規(guī)格、質量等不符合本合同規(guī)定時,由乙方負責包退、包換,并承擔該批不合格產品的退貨費用。由于上述原因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10%___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第七條:產品保修、維修約定
1.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之日算起,燈具(不含光源)保修期兩年;節(jié)能燈為1年;
2.保修期內乙方免費提供技術支持和培訓,凡乙方質量問題,均由乙方負責保修并承擔經濟責任,
3.乙方應保證保修的及時性,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應及時趕到現場,具體時間如下:
1)出現故障,影響居民正常生活的,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乙方在接到通知后8小時候趕到現場并于2小時內完成一般故障的維修;
2)其他情況下,乙方在甲方通知后24小時內趕到現場,并于趕到現場之日起2日內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項目,否則,視為認可甲方處理;
3)當乙方未按1)、2)條規(guī)定時間到場或完成檢修的情況下,甲方有權自行或委派他方處理,因此發(fā)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保修工作人員應遵循甲方或甲方委托人(物業(yè)管理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若在戶內則應接受業(yè)主的監(jiān)督,并做到現場文明施工,舉止文明,工完場清。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及變更
1、如甲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規(guī)格、質量、顏色、包裝等時,應提前15天與乙方協(xié)商解決;
2、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無故解除合同;如因設計變更原因確需解除或變更合同時,要求變更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對方在接到通知7天內給予答復,預期未答復則視為同意;
3、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要求并拒絕更正,或乙方遲延履行合同超過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甲方遲延付款超過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5、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變更合同,變更和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提出方承擔。
第九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致使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終止,雙方無需承擔任何責任,但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2、合同一方延遲履行合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3、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戰(zhàn)亂、空中飛行物體追落,非甲乙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其他自然災害。
第十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并按本合同規(guī)定將貨款結算以后終止。
第十一條:爭議處理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當協(xié)商解決,可以和解或要求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時,向甲方所在城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xié)議,本合同與補充協(xié)議不一致的地方,以補充協(xié)議為準;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不能在同一天簽字或蓋章,以后簽字或蓋章一方的簽字或蓋章日為合同生效日;
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zhí)份,乙方執(zh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負責人:負責人:電話:電話:開戶銀行:開戶銀行:賬號:賬號:日期:日期:
部門商品采購合同2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為了提高經濟效益,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guī)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工程燈具加工訂貨一事委托給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燈具的名稱、規(guī)格、型號、電壓等級、質量(技術指標)等應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及驗收規(guī)范制作。燈具規(guī)格、型號、電壓等級、單價詳見下表:
注:1、此表內的數量均為暫估量,結算以實際送貨量為準。
2、乙方應根據甲方提供的加工訂貨單及時組織生產。
3、本合同燈具指定為“”品牌產品,均包含節(jié)能燈管、節(jié)能燈泡。
第二條產品包裝規(guī)格燈具出廠時,附產品合格證及檢測報告。
第三條驗收方法監(jiān)理工程師及甲方工程師按國家規(guī)定的相關驗收規(guī)范對產品進行抽查驗收,對達不到驗收標準的甲方拒絕接收。
第四條貨款、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乙方燈具送到現場甲方驗收合格,甲乙雙方辦理結算單作為結算依據,在次月月底甲方支付至上月送貨實際貨款的95%,預留總貨款的5%作為質量保修金,保修金在保修期滿后一次性付清。第五條交貨規(guī)定1、2、3、4、
交貨方式:汽運到施工現場交貨地點:交貨日期:20__年月日開始供貨,保證工程進度需要。運輸費:乙方承擔
第六條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因燈具數量較多只能抽驗。在使用中,如果發(fā)現產品的規(guī)格、型號、電壓等級和質量等不符合規(guī)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5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保管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貨款。
2、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5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七條經濟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如果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xié)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5%的違約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需按合同規(guī)定收貨。
2、在合同規(guī)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進行驗收后,未提出書面質量異議的,即視為默認符合規(guī)定。對于提出質量異議,或因其它原因拒收,應負責妥善保管,等候處理,不得動用。一經動用,即視為接收,甲方應按期向乙方付款。
(二)乙方責任
1、產品型號、規(guī)格、電壓等級、質量等不符合本合同規(guī)定時,甲方同意接收的,按質論價。不同意接收的,乙方應負責保退、保換。由于上述原因導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1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5%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果不需要,可以退貨。由于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果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20%的違約金。
3、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時,每延期1天,乙方應償付甲方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5%的違約金。
4、燈具在正常使用中,確因燈具自身質量問題引起的火災、觸電等安全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和損失。
第八條質量標準:
1、乙方所供的燈具質量必須符合相應的國家檢驗質量標準,如達不到此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貨,其運費由乙方承擔。
2、各型燈具的規(guī)格、型號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應有合格證、“CCC”認證標志和認證證書復印件。
3、燈具的絕緣性能、導電性能和阻燃性能必須符合相應的國家檢驗質量標準。
4、燈具板面和支吊架,應具有足夠的強度。燈具板面應平整,無彎翹變形等現象,并有產品合格證。
第九條產品價格為固定價格,不考慮市場價格波動因素。
第十條甲、乙任何一方如果要求全部或者部分終止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xié)商,有的還應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備案。提出終止合同一方須向對方償付終止合同部分總額10%的補償金。
第十一條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果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并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二條甲、乙任何一方如果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依法取得相關證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保修期:乙方供應的所有燈具保修期為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并移交建設單位后兩年。屬于保修范圍、內容的項目,乙方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48小時內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或同一問題兩次修理不好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在正常使用中,對于由乙方燈具自身質量問題造成的客戶索賠,應根據其實際損失或評估價值,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和損失。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并經甲方驗收無誤、按本合同規(guī)定保修期滿保修金付清后自動終止。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執(zhí)行期間,若有未盡事宜,須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糾紛的處理
本合同發(fā)生糾紛的,甲乙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北京市豐臺區(qū)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本合同共一式六份,由甲方執(zhí)四份,乙方執(zhí)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經辦人經辦人
電話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部門商品采購合同3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就甲方向乙方采購__產品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一致,作出如下約定:一、采購產品內容與價格
采購產品內容與價格如下表:
合同編號:
以上價格已含產品包裝費。
二、付款金額與方式:
1.付款金額: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貨款為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元整)。其中:甲方對乙方所提供全部貨物驗收合格,系統(tǒng)完成調試、運行正常驗收合格且乙方向甲方提供與總貨款數額相符的發(fā)票后的__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貨款的%,即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整);余下總貨款的%作為質保金,即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整),在保修期滿且乙方已按本合同第五條完全履行保修義務后30個工作日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2.甲方付款若逾期,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日違約金為逾期款總額的0.5%。
3.付款方式:銀行轉賬。
乙方戶名:賬號:開戶行:
三、運輸條款:
1.運輸方式為(CIF、FOB等__市/縣)。
2.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年月日前全部供貨完畢(交貨地點:__市__區(qū)__倉庫)。
3.因乙方逾期到貨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先行支付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4.甲方應在收到到貨通知后三個工作日內簽收貨物,并將“收貨回執(zhí)”回傳確認通知乙方。
四、驗收條款:
1.驗收依照乙方產品出廠標準和安裝標準,甲方應在安裝完成本合同項下所有貨物,并在該批貨物全部正常工作后五個工作日內將驗收意見通知乙方,如超過五個工作日未向乙方提出驗收不合格意見的,視為驗收合格。
2.甲方提供的驗收合格意見,不作為乙方在保修期內免除對其所提供產品履行保修義務的理由。
五、技術條款:
7.色溫:4500-6500K;8.兼容PLC智能控制系統(tǒng)。
六、保修條款:
1.保修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開始,至本合同項下貨物全部安裝完成后第五年(含第五年)止。
2.在保修期內,乙方所提供產品之技術參數不應低于本合同第五條約定之技術參數,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維修/更換產品,因維修/更換產品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在保修期內收到甲方提出的維修/更換產品要求的,應在收到甲方要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對其產品進行維修/更換工作,若因乙方遲延或拒絕對其產品進行維修/更換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損失的,乙方對其損失承擔全部責任,甲方對該損失先行賠付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4.若乙方拒絕維修/更換產品或經乙方兩次維修/更換產品后該產品仍無法達到技術參數要求的,甲方有權自行或聘請第三方維修/更換該產品,且維修/更換該產品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若甲方先行墊付的,該費用可先從質保金中扣除,超出質保金數額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
部門商品采購合同4
買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賣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本著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標的物
(一)品名:
(二)規(guī)格型號:
(三)數量:
第二條質量和技術標準
(一)質量標準:
(二)技術標準:
第三條交付
(一)交付方式:
(二)交付時間:
(三)交付地點:
第四條價款及支付
(一)合同價款:
(二)支付方式:
(三)支付時間:
第五條包裝
(一)包裝標準:
(二)包裝費用由賣方承擔,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三)包裝不符合標準或約定,造成貨物毀損滅失或其他后果的,由賣方承擔相應責任。
第六條運輸
(一)運輸方式:
發(fā)貨地點:
到達地點:
收貨人:
(二)運費承擔:
(三)賣方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賣方承擔。
(四)賣方按照約定將貨物交運后,買方變更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由此產生的費用和風險由買方承擔。
第七條保險
(一)投保范圍:
(二)保險方式:
(三)保險承擔:
第八條驗收與安裝
(一)驗收
驗收應依據本合同約定的相關要求和標準;買方應在貨到后日內進行驗收,驗收結果應經雙方簽確認;如果買方逾期未進行驗收,視為已驗收合格。如經驗收后貨物不合格的,買方應在日內通知賣方進行更換等事宜。
(二)安裝
1.賣方應在驗收后日內完成對貨物(產品)的安裝與調試,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和標準,并保證貨物(產品)正常運轉。買方在安裝與調試過程中應提供必要的協(xié)助和配合;
2.安裝工作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和標準,并且調試成功,雙方代表在日內現場簽署安裝竣工書。但不免除賣方在安裝調試過程中和質量保證期內所應承擔的責任;
3.貨物經聯(lián)運測試完全符合約定的技術指標,經雙方代表簽確認后,即完成了對全部貨物的最后驗收;
4.在安裝調試期間,如果賣方提供的貨物有缺陷或由于賣方技術人員的指導錯誤或賣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說明書的錯誤造成買方貨物損壞,賣方應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并賠償買方的損失;
5.雙方對驗收與安裝調試過程中因貨物安裝技術和質量等方面出現異議,由賣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九條質量保證
(一)將合同價款的%作為質保金;質保期自貨物驗收合格之日起年,質保期滿后無任何質量問題的,買方應在一個月之內無息付清;
(二)質保期內,由于賣方責任導致貨物停用時,則質保期應按實際停用時間相應順延。如有必要更換貨物,則對新貨物重新計算質保期;
(三)質保期內,出現質量問題,賣方不能按買方的要求無償返修或返修后質量仍不符合約定的,質保金將不再返還;給買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賣方承擔;
(四)買方派員或委托第三方監(jiān)造貨物,并不替代或解除賣方對貨物質量的責任。
第十條權利保證
賣方應保證對所交付的貨物不侵犯第三方的權利。
第十一條保密義務
雙方因本合同所知悉的商業(yè)秘密承擔保密義務。未經對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給第三方或自己使用。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一)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災、地震、臺風、洪水等自然災害及其它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導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義務,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或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在不可抗力發(fā)生后小時內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其后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效證明文件;
(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采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十三條違約情形
(一)賣方交付的貨物質量不符合約定的;
(二)賣方未按期交貨,經催告后日內仍未交貨的;
(三)賣方所交付的貨物侵犯第三方權利的;
(四)買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收貨物的;
(五)買方無故未按約定支付貨物價款的;
(六)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一方未盡其合理通知義務的;
(七)買賣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任何一項義務。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一)賣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質量標準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違約金,同時并賠償給買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二)賣方未按期交付貨物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違約金,同時并賠償給買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賣方保證對所交付貨物不侵犯第三方的權利,否則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四)買方無故拒絕接收貨物或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價款,每逾期一天,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違約金;
(五)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一方未盡其合理通知義務的,應當向對方支付的違約金,同時并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但雙方均盡其義務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及經濟損失;
(六)雙方承擔違約責任后仍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其義務。
第十五條合同變更或解除情形
(一)賣方未按期交貨,經催告后日內仍未交貨,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二)賣方貨物質量不符合約定,且未按買方要求采取必要補救措施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三)賣方所交付貨物侵犯第三方權利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四)買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收貨物的,賣方有權解除合同;
(五)買方無故未按約定支付貨物價款的,賣方有權解除合同;
(六)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合同;變更或解除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
(七)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任何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八)如購銷的產品需要安裝調試的,賣方必須在日內完成安裝調試,并無償為買方培養(yǎng)熟練的操作人員,否則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六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選擇下面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二)向__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第十七條合同效力與終止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并蓋章后生效,雙方履行完合同約定的義務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八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份,買方執(zhí)份,賣方執(zhí)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簽訂時間:年月日
合同簽訂地點:
買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
聯(lián)系電話:
賣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
聯(lián)系電話:
開戶行及帳號:
部門商品采購合同5
銷貨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時間: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
第一條經購銷雙方協(xié)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并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xié)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xié)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guī)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合同簽訂后,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fā)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后,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并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xù)。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guī)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嚴格執(zhí)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guī)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zhí)行。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zhí)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zhí)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zhí)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zhí)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fā)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決定。
第五條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zhí)行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fā)貨;季節(jié)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guī)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fā)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fā)貨。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fā)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發(fā)貨。
第九條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fā)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jié)約費用。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xié)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fā)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商品從到達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fā)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xié)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時發(fā)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guī)定的記錄和證明并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內答復;屬于多發(fā)、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fā)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fā)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發(fā)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乙方收貨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guī)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并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后,10日內作出答復,要在30天內處理完畢。為減少部分查詢業(yè)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溢在2元以下、殘損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的查詢(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guī)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注明。有固定購銷關系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yè)企業(yè),異地貨款結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采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貨。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1.甲、乙兩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___%的違約金。但遇雙方協(xié)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xù)的,不按違約處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fā)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并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guī)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3.甲方提前交貨和多交、錯發(fā)貨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guī)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4.對應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yǎng)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主動匯給對方,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fā)貨物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四條甲、乙兩方履行合同,發(fā)生糾紛時,應及時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兩者選一)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兩方各執(zhí)2份,并送交當地人民銀行及有關部門,監(jiān)督執(zhí)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協(xié)議)雙方簽章,依法生效,有效期為1年,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
甲方開戶銀行:_______乙方開戶銀行:_______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銷貨方(甲方)簽章:____購貨方(乙方)簽章:___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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