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公司總經理的評價_對公司總經理的評議意見(2)
對公司總經理的評價_對公司總經理的評議意見
對公司總經理的評價篇三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激勵和約束機制,充分調動經營者的工作積極性,使其自身利益與公司利益緊密結合,促進集團各項業(yè)務健康快速發(fā)展,結合當前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考核對象為集團各成員公司(以下簡稱“各經營單位”)經營層負責人。經營層負責人是指各經營單位總經理、副總經理和總經理助理,具體可分為主持工作經營層負責人和非主持工作經營層負責人。
第三條 考核的依據是各經營單位及其營銷團隊的經營業(yè)績。考核采用百分制,各考核指標根據完成情況和權重計算實際得分。
第四條 考核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二章 經營單位考核指標設置及評價
第五條 經營單位包括票據、典當、教育等公司。
第六條 主持工作經營層負責人的考核指標包括經營指標和管理指標。其中經營指標考核底分為100分;管理指標考核時不設底分,實行扣分和加分制。經營指標和管理指標合計得分即為考核總得分。
第七條 經營指標包括:資本金凈利潤率、不良資產比例、所轄團隊營銷任務完成率、個人營銷的業(yè)務收入,底分共100分。
(一)資本金凈利潤率完成率(底分40分)
1、本指標考核集團撥付給經營單位的資本金(含以前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潤,下同)及營運資金所創(chuàng)造的稅后凈利潤比率。資本金凈利潤率計算公式:
資本金凈利潤率=凈利潤/資本金(或營運資金日均余額)×100%
考核時,上述公式中的凈利潤使用經營單位調整后的凈利潤(下同)。
調整后的凈利潤=凈利潤+當年計提的一般準備-應提未提的專項準備+多提
的專項準備。
各經營單位,應根據資產質量狀況計提專項準備,已造成損失的要全額計提專項準備,不良資產應按預計可能損失的金額計提專項準備。應提未提的專項準備扣減考核利潤,多提的專項準備增加考核利潤。
2、本指標根據完成比例,計算考核得分。本指標超額完成任務,但所轄團隊營銷任務完成率未完成任務的,本指標不加分;本指標和所轄團隊營銷任務完成率均超額完成任務的按比例加分,加分最高不超過20分;若實際資本金凈利潤為負值的,得負分,本項最少可以得負10分。
資本金凈利潤率考核得分=資本金凈利潤率實際完成數/資本金凈利潤率計劃任務數×40
資本金凈利潤率計劃任務數由集團測算后按年下達。
(二)不良資產比例(底分20分)
1、不良資產比例考核經營單位負責人所分管經營單位的資產質量,資產質量采用五級分類方法進行評價,不良資產包括:次級、可疑、損失三類。計算公式:
不良資產比例=所分管經營單位的不良資產余額/所分管經營單位的資產余額×100%
上述資產余額的確定,根據我公司的特點,是指:票據公司全年經營票據業(yè)務量;典當公司貸款余額;教育公司全年應收教育業(yè)務款項。
2、不良資產比例按下列公式計算考核得分;
不良資產比例考核得分=(不良資產比例控制目標值-考核期末不良資產比例)÷不良資產比例控制目標值×20
不良資產比例控制目標值:中元票據定為0.1%;中元典當定為2%;中元教育定為0.5%。
考核期末,不良資產比例為0的,得20分;不良資產比例等于不良資產比例控制目標值的,得0分;不良資產比例大于不良資產比例控制目標值的,得負分,本項最少可以得負10分。
(三)所轄團隊營銷任務完成率(底分30分)
1、所轄團隊營銷任務完成率是指由經營層負責人所管轄的業(yè)務團隊全體營銷成員的整體營銷任務完成率。計算公式:
完成率=所轄團隊經營收入實際完成數/所轄團隊經營收入目標值×100% 經營單位標準配置為不少于2~3個營銷團隊,其中中元票據、中元教育自201年1月1日起按3個團隊組建,中元典當自2015年1月1日起按2個團隊組建。
2、所轄團隊營銷任務完成率按完成比例計算考核得分,超額完成任務的按比例加分,本項加分最高不超過30分。
所轄團隊營銷任務完成率考核得分=所轄團隊經營收入實際完成數/目標值×30
(四)個人營銷業(yè)務收入(底分10分)
1、個人營銷的業(yè)務收入是指由經營層負責人自己營銷的業(yè)務收入。
2、個人營銷的業(yè)務收入按完成比例計算考核得分,超額完成任務的按比例加分,本指標加分最高不超過5分。
個人營銷的業(yè)務收入考核得分=個人營銷的業(yè)務收入實際完成數÷個人營銷的業(yè)務收入目標值×10
經營層主持工作的負責人自任職起,全年完成業(yè)務收入為200萬元。經營層非主持工作的負責人自任職全年完成業(yè)務收入為100萬元。
第八條 非主持工作的負責人(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考核指標及分值為:個人營銷的業(yè)務收入(底分70分)、所轄團隊任務完成率(底分30分),底分共100分。非主持工作的負責人除完成上述考核外,參與團隊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所轄團隊是指直接由非主持工作的負責人分管或兼職的團隊,如無分管,則只考核個人營銷的業(yè)務收入(底分100分)。
第九條 對經營過程中出現(xiàn)重大事故,將實行扣分,不良率超過計劃1倍的,其考核分數為應得分的50%;不良率超過計劃2倍的,其考核分數為0分。
第三章 考核的實施
第十條 考核工作分工:考核工作在集團總裁辦公會的領導下,由集團綜合部負責組織實施,集團各職能部門密切配合。
第十一條 考核實行首次按季測評,以后每半年測評、調整。
集團綜合部每季度7日前應將上季度經營目標考核結果報集團總裁審核,并于每月10日前發(fā)布。
第十二條 經營目標考核結果作為對經營層負責人進行評價和確定底薪工資的重要依據。
考核總得分低于60分的視為考核不合格,60分以上至75分為基本合格,75分以上至90分為良好,90分及以上為優(yōu)秀。
經營層負責人任職后,原則上按其考核得分首次按季以后每半年調整底薪工資?!督洜I層負責人考核得分與底薪工資對照表》如下:
說明:上表中得分分值區(qū)間值,下限包含最低數,上限不包含,下同。 主持工作的經營層負責人,自任職起每半年進行一次考核,首次考核總得分低于60分,可給予談話提醒、警告,或由總裁團隊根據其營銷業(yè)績、業(yè)務素質、管理能力等綜合評定是否給予降級、降職,以及是否再給予延長一個考核周期等的處理,延長期底薪工資按最低限計發(fā)。對其降職為團隊負責人或客戶經理的,依據團隊負責人或客戶經理考核方法對其進行考核。
主持工作的經營層負責人在后續(xù)每半年考核中,考核總得分低于60分的,由總裁團隊在綜合評價其個人業(yè)績、管理能力、業(yè)務素質等基礎上決定給予降職、降薪或免職等處理。
非主持工作的經營層負責人,首次任職給予半年考核過渡期,半年后按相關
任務指標進行考核。對于考核后總得分低于60分的,由總裁團隊根據其營銷業(yè)績、業(yè)務素質、管理能力等綜合評定可給予談話提醒、警告、降級、降職等處理。后續(xù)考核仍不合格的,可給予降職、免職的處理。
年終,集團根據考核情況,對完成年度經營計劃,且考核分數在100分以上的,主持工作的經營層負責人和非主持工作的經營層負責人,由集團股東會研究,另行嘉獎。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三條 本考核辦法由集團綜合部負責解釋、修改,遇國家宏觀政策或行業(yè)內經營政策調整,集團將適時調整相應內容。
第十四條 本考核辦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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