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安全班主任責任書
校車安全責任書的簽訂有助于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防止交通安全事故的發(fā)生。那么校車安全責任書具有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校車安全班主任責任書,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校車安全班主任責任書1
為了加強安全管理,保證學生的乘車安全,讓學生安全到校返家,經我園研究決定,特制訂__X學年校車隨車教師安全責任書:
一、提高認識,明確職責
1、安全工作是幼兒園的頭等大事,時時處處都要放在突出的位置,全體教師應具有高度的責任感,隨車教師要每天加強對乘車學生的安全教育,把學生乘車安全工作抓實、抓緊,為幼兒園創(chuàng)設一個安全的教育環(huán)境。
2、明確責任,安全第一,園長是幼兒園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班主任是班級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任課教師是教學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校車隨車教師是校車接送學生來回途中學生人身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二、加強教育,規(guī)范行為
1、隨車教師每次隨車時要對學生進行一次乘車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學生自護能力。
2、隨車教師每天要按幼兒園規(guī)定時間到校并全程隨車(時間視季節(jié)而定),不得遲到早退,不得無故缺席,更不得人車分離,或者坐在駕駛室內隨車。
3、每次上下車隨車教師要親自點名,不得落下任何一名乘車學生。
4、校車在行駛的過程中,隨車教師要與學生一起,管理到位。要教育學生頭、手等身體部位不得伸出窗外,不推搡不擁擠不吵鬧。上下車有序排隊,照顧禮讓小同學,等車停穩(wěn)后隨車教師要親自打開車門,扶送學生上下車。
5、每天放學隨車教師應把最后一趟的最后一名學生送到指定地點下車后,自己方能回家,中途不得私自離車,而造成乘車學生無人管理。
三、責任追究,各負其責
1、強化安全意識,實施責任追究制。
(1)如因隨車教師未親自點名而造成個別乘車學生步行返回,途中所產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事故處理費用均由責任人一人承擔。
(2)如因在校車行駛途中或學生上下車時,隨車教師未盡到管理職責而產生的安全事故和事故處理費用均由責任人一人承擔。
(3)如因隨車教師中途下車,學生無人管理,在車上而產生的安全事故及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責任人一人承擔,性質特別惡劣,將追究有關法律責任。
2、對因失職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追究其安全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本責任書有效期限為一年,自__X年9月1日起至__X年8月31日止,園方和隨車教師各執(zhí)一份。
青華幼兒園(蓋章) 隨車教師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校車安全班主任責任書2
為切實加強幼兒園幼兒校車接送的安全工作管理,確保本園接送車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簽訂校車接送教師安全責任書:
一、校車照管員應主動配合司機按照“先接遠再接近”“先送近再送遠”的原則科學合理地安排幼兒接送路線及接送時間,按遠近編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時要本著“服務幼兒,安全幼兒上下學,方便家長”的宗旨,認真負責、細心穩(wěn)定、熱愛幼兒,尊重家長。
三、必須嚴格遵守幼兒園校車管理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確保接送過程每個環(huán)節(jié)的安全,并要求做到:
1、嚴格執(zhí)行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崗位職責,并認真履行。負責做好幼兒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2、嚴格執(zhí)行校車接送制度,按要求為每位幼兒做好接送卡,一人一卡,做到憑卡接送。如果家長沒有按時到指定地點接送幼兒,不得擅自將孩子放下車或讓熟人順便帶走,而應帶孩子返園,并與班級老師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時通知家長。
3、嚴格做好交接工作。對班級教師、家長的有關通知或口信盡量做到傳遞無誤。每天出車前要自己清點幼兒人數或接送卡。下車前要檢查車內有無漏下的幼兒,車窗有無關閉好,確保接送工作無誤。
4、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增強其安全乘車意識,做到頭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車內行走、打鬧,確保乘車安全。
四、園車在接送幼兒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應采取緊急措施,并積極配合交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園領導應及時將事故情況報教育主管部門。
五、按要求填寫好交接登記和接送登記。
六、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幼兒園和責任人各執(zhí)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
單位(章): 部門:
負責人(簽字):
責任人(簽字):
年 月 日
校車安全班主任責任書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為了做好車輛及駕駛員的管理工作,保證乘車學生安全,并做到準時整點,促進“平安校園”的建設,制定本責任書。
一、駕駛校車的駕駛員必須持有合法駕駛手續(xù)(A1駕駛證),具有三年以上駕駛經歷,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guī),責任心強。
二、駕駛員在接送學生前,必須對駕駛車輛進行嚴格的安全檢查,發(fā)現問題,堅決不上路行駛,時刻保持車況良好。
三、駕駛員駕駛車輛接送學生堅決做到不超員行駛、不超速行駛,上下學生一律??吭诎踩牡攸c。
四、嚴禁酒后駕駛,出車接送學生不能飲酒。學校發(fā)現酒后駕車,有權停止接送,由于飲酒造成不正常駕駛,出現人為事故,責任自負。
五、不能超速行駛。為了趕時間,有意加快速度,致使學生碰撞,造成人身傷害,后果責任自負。
六、由于駕駛技術不過硬等出現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等后果責任自負,不能請人代駕。
七、學生從上車到下車這時間段生命由司機負責,請務必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開車時不接不打私人電話,確保學生的生命安全。
八、雨雪天氣和大霧天氣特別注意行駛安全,不能行駛時,及時告知家長和學生。
九、嚴格按學校作息時間和放假時間行校車,確保準點到校,不影響正常的教學秩序。
十、服從教育局和學校的領導,積極聽取跟車教師的建議。
十一、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對駕駛員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造成安全事故的,司機承擔所有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______鎮(zhèn)中心校 司機簽字:____________
法人簽章: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校車安全班主任責任書4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教育廳[__]6號文件《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教電[__×]__號文件《__省教育廳關于轉發(fā)教育部辦公廳〈關于近期連續(xù)發(fā)生數起幼兒園幼兒被遺忘在接送車內并導致死亡事故的情況通報〉的通知》精神,為進一步明確和落實各幼兒園園長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定以下責任書:
一、校車車輛要求。從事中小學生幼兒園接送任務的車輛,必須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定期檢驗合格,外觀標識應當符合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的統(tǒng)一規(guī)定,并按照規(guī)定取得“校車”或“非專用校車”標志牌。接送學生的車輛必須購買強制險、第三者險、乘坐人員險,由于校車或非專用校車接送的是小學生、兒童這個特殊保護群體,其乘坐險每人保費不得低于10萬元。
二、校車駕駛人要求。接送車輛的駕駛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遵守有關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駕齡3年以上,身體健康并具有3年以上準駕車型的安全駕駛經歷,嚴禁近3年內任何一記分周期內累扣分滿12分或者發(fā)生過交通死亡事故的駕駛人駕駛車輛接送學生。接送學生駕駛人員還要對接送的學生安全負責,每天出車前,收車后都要對接送車輛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檢查,重點檢查轉向、制動、輪胎、安全門、滅火器等。
三、校車隨車護送人員要求。幼兒園每趟至少要有一名教師作為接送幼兒的護送隨車人員。隨車護送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責任心強、身體心理健康,且應掌握相關的交通安全常識、應急救護常識;隨車護送人員要配合、監(jiān)督駕駛員按預定路線圖行駛,遵守交通規(guī)則,按時完成好接送工作;隨車護送人員要做好行車中的幼兒安全管理和幼兒、家長、幼兒園之間的交接工作,并登記造冊,建立臺帳;隨車護送人員在遇到突發(fā)事件時,必須按預定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向有關人員及有關部門上報情況,并做好幼兒安全轉移救護工作。
四、加強園內校車管理,確保幼兒接送安全。幼兒園園長、法人代表作為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負起校車管理職責:1、要詳細掌握園內接送幼兒的校車、校車駕駛人員、隨車護送人員以及校車運行時間、行駛路線等基本情況,形成方案材料并把相關材料發(fā)放到園內所有工作人員及幼兒家長手中,與幼兒監(jiān)護人簽訂接送合同書、安全責任書,建立檔案;2、要對接送幼兒的校車駕駛人員、隨車護送人員定期進行面對面的安全教育;3、堅決取締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學生,嚴禁使用貨運汽車、摩托車、自行車、三輪汽車、拖拉機等非客運車輛接送學生。4、要制定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車及其駕駛人員、隨車護送人員管理臺帳,對校車的日常運行維護與檢驗、駕駛人遵章守則及其審驗、交通事故與安全教育等情況進行跟蹤記錄,做好做細各種應急預案,切實加強幼兒園校車的日常使用管理;5、要定期和不定期對校車進行維護保養(yǎng),隨時保證其安全技術性能處于完好狀態(tài)。嚴禁校車超速、超載或其他交通違章行為。6、幼兒園組織春游等需要學生集體乘車外出活動的,要嚴格辦理報批手續(xù),且必須租用專業(yè)交通運輸部門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車、并配備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對行駛路線熟悉的駕駛人員。7、校車外觀標識應當符合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的統(tǒng)一規(guī)定。車輛前擋風玻璃內右側應當放置“校車”或“非專用校車”標志牌。
五、幼兒園要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獎懲制度。對認真履行職責,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的校車或非專用校車要給予表彰;對校車或非專用校車的超員、超速等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并收繳校車或非專用校車“標志牌”;縣教育局將根據公安交警的處理意見,對學校的辦園資質進行處罰,是正式辦園資質的幼兒園,降為“試辦”幼兒園,是“試辦”資質的幼兒園,取消其辦園資格。對校車或非專用校車的,因超員、超速等違法行為造成的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將依法追究有關負責人的法律責任。
六、本責任書每期簽訂一次。此責任書一式叁份,中心學校和幼兒園各持一份,交教育局一份。
_________幼兒園(蓋章) 中心學校(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校車安全班主任責任書5
為加強校車隨車照管人員管理,督促隨車照管人員履行好職責,確保學生乘車安全,根據國家《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以及教育局的精神,與隨車照管員簽訂安全責任書。隨車照管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1、學生上下車時,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學生下車后需要橫穿道路時,帶領學生安全通過。
2、發(fā)現駕駛人無校車駕駛資格,或者發(fā)現駕駛人飲酒、校車超載等明顯妨礙行車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車開行并立即向學校負責人報告。
3、清點乘車學生人數,確保乘車學生安全落座,確認車門關閉后示意駕駛人啟動校車。
4、制止學生在行車行駛過程中離開座位等危險行為。
5、核實學生下車人數,確認乘車學生已經全部離車后本人方可離開。
6、幼兒園比較小的學生,照管員應該與學生的父母或監(jiān)護人在校車停靠站點交接。
7、校車的副駕駛位置禁止安排學生乘坐。
8、校車駕駛人不得在載有學生是加油,不得在校車發(fā)動機熄火前離開駕駛座位。
9、校車行駛途中,除依法執(zhí)行職務的交通警察外,不得允許與乘車學生無關的人員上車。
10、校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駕駛人、隨車照管人員應當立即報警,設 置警示標志,乘車學生繼續(xù)留在校車內有危險的,學生照管人員應當將學生撤離到安全區(qū)域,并及時與學校、校車公司聯(lián)系處理后續(x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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