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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乘車安全協(xié)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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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乘車安全協(xié)議書

  教育部門要嚴格執(zhí)行有關學生安全教育的法律法規(guī),加強對學生乘車安全工作的指導;那么你知道學生乘車安全協(xié)議書怎么寫的嗎?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學生乘車安全協(xié)議書,希望對你有用!

  學生乘車安全協(xié)議書篇1

  為了保證我校學生在校內外安全,確保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的安全,特別是確保學生途中上、放學的安全,特簽定本協(xié)議:

  一、學校明確表示,在學生上學、放學時禁止學生乘坐無牌、無證、無保險等“三無”車輛,禁止學生乘坐私人超員車輛和農用拖拉機。

  二、確因各種原因需乘車進校、放學的同學,家長一定要驗證考察所乘車輛的一切運營合法手續(xù),禁止乘坐手續(xù)不完備、車況較差的車輛或受利益驅動超員拉學生的車輛。

  三、要經常教育孩子自學遵守交通規(guī)則,增強道路交通安全意識,注意人身安全,提高自我保護能力,能切實履行監(jiān)護職責,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配合學校落實有關乘車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護措施,確保學生安全。

  四、學生進校、放學期間因乘車所發(fā)生的一切后果由家長和車主承擔與學校無關。

  為明確學校的告知義務,家長的監(jiān)護義務責任,決定以上雙方簽定乘車協(xié)議,各執(zhí)一份。

  XXXX小學(簽章)

  學生姓名: 家長簽名:

  XXXX年XX月XX日

  學生乘車安全協(xié)議書篇2

  為了保證學生人身安全,防止發(fā)生交通安全事故,加強對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強化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家校聯(lián)動確保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杜絕交通事故的發(fā)生,根據(jù)教育局要求再次和家長簽訂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學校、班主任責任

  1.學校沒有設校車接送學生。

  2.學校、班主任充分利用各種形式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定期開展交通安全主題班會,請交警部門來校進行安全講座、宣傳。

  3.學校、班主任加強學生離校時的監(jiān)管,疏導學生安全離校,勸告學生嚴禁乘坐超員車和有安全隱患的交通工具。

  4.學校開校門時間:早7:40,午:冬季2:05夏季2:35,家長不要把學生提前送到學校。

  二、學生家長責任

  1.家長必須對子女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使其熟知交通法規(guī),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2.學生乘坐私家車上下學的,由家長監(jiān)管好孩子安全。家長租用其它車輛接送孩子上下學,須與所雇車輛駕駛員簽訂安全協(xié)議,如發(fā)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3.家長要切實保障學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無安全保障的車輛。不得乘坐“三無”車輛(即無駕駛證、無行駛證、無營運證)。堅決不乘坐電動車、摩托車、機動三輪車、拼裝車、報廢車、貨車、拖拉機、農用車等不安全車輛,拒絕乘坐超員、超速、帶病、酒駕、無牌無證、無保險、無客運營運手續(xù)等無安全保障的車輛,自覺抵制各種不文明交通行為。不得乘坐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shù)的超員、超載車輛。近日學校調查了解到小飯桌租用接送學生車輛超員嚴重,威脅著學生安全,請家長督促檢查,對超員車現(xiàn)象予以批評、制止。

  4.家長要與租用車輛駕駛員或車主簽訂《學生乘車安全責任書或協(xié)議》,并保存好交費單據(jù),既能保證孩子的健康安全,防范事故的發(fā)生,更能在意外發(fā)生后有效維權。

  三、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所乘坐車輛駕駛員出現(xiàn)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并告知家長,及時解決。

  1.學生所乘車輛有超員現(xiàn)象應立即拒絕乘坐并告知家長、交警和學校。

  2.學生所乘車輛駕駛員存在作風問題或身體、心理健康等問題。

  3.學生所乘車輛駕駛員酒后駕駛。

  4.學生所乘車輛駕駛員出現(xiàn)超速行駛,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

  5.學生所乘車輛沒有按規(guī)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四、根據(jù)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嚴禁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騎自行車上路。

  五、家長要與學校積極配合做好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以上責任分明,雙方要嚴格認真履行。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家長和學校各執(zhí)一份。

  學校代表(班主任):

  ____年級____班

  學生:

  家長:

  20XX年12月5日

  學生乘車安全協(xié)議書篇3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教育部、公安部、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關于加強農村中小學生幼兒上下學乘車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明確學校、學生家長的責任,確保學生人身安全,特簽定本責任書。

  一、學校的責任:

  1、學校保證按教育部規(guī)定開設《安全教育》課程,做到教材、教師、課時三落實,讓學生了解交通規(guī)則等基本安全常識。

  2、學校必須定期召開安全教育形勢報告會,有條件的學校要聘請交通警察作交通安全教育報告,培養(yǎng)學生的自防、自救能力。

  3、學校在校園內醒目位置設立《交通安全知識》宣傳欄。

  4、學校定期召開學生家長會議,讓學生家長及時掌握上級關于學校安全教育的新形勢、新要求。

  5、學校教育學生堅決不乘坐拖拉機、三輪車、貨車、拼裝車、報廢車、超員車等非法車輛上下學。也不要搭乘其他農用車輛。

  6、學校不得租用拖拉機、三輪車、貨車、拼裝車、報廢車、超員車接送學生。

  7、學校檢查人員發(fā)現(xiàn)非法車輛接送學生時,要及時報告公安交警部門。

  二、學生家長的責任:

  1、家長必須制止自己未滿12周歲的孩子騎自行車上下學。家長要對未滿12周歲的孩子上學、下學全程負責。

  2、家長教育并保證自己的孩子上學、下學認真遵守交通規(guī)則,各行其道,不違章違規(guī)。學生家長必須與學校緊密配合,堅決執(zhí)行學校制定的關于學生乘車安全等有關規(guī)定。保證孩子不乘坐拖拉機、三輪車、貨車、拼裝車、報廢車、超員車等非法車輛上下學,也不搭乘其他不合格的車輛。

  3.家長不得租用拖拉機、三輪車、貨車、拼裝車、報廢車、超員車等非法車輛接送孩子上下學。

  4.家長私自用不合格車輛接送孩子,如在途中發(fā)生意外傷亡事故或其他群體性安全事件,學校和教師不負任何責任,由家長全部負責。

  5、家長發(fā)現(xiàn)有不合格車輛接送學生或超員現(xiàn)象,要及時報告公安交警部門。

  6、家長在為孩子選擇乘坐車輛時,一定要幫助孩子識別車輛的合法性,凡承擔接送學生任務的車輛都應具有交通部門簽發(fā)的營運合格證,并有行駛證,年檢合格證,車牌營運標識等。凡不具備上述條件的都將視為非法車輛,家長要注意識別、叮囑孩子堅決不乘此類“黑車”。

  7、對于專門乘坐接送學生的車輛的,家長應與車主簽訂有關協(xié)議,并教育孩子不乘坐擁擠車,不乘坐超速車,同時注意遵守乘車協(xié)議,在過程中不要隨意技術打鬧,不要將頭、手伸出窗外,做到文明乘車。

  8、凡因乘坐不合格車輛造成學生傷亡的,后果由學生自負,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9、家長應該經常性地詢問孩子上下學的安全情況等,并及時解決困難。

  三、學校校長、學生家長雙方對以上責任無異議后,簽字后生效。本責任書一式二份。

  學校(公章)

  校長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學生本人簽字:

  20XX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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