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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人事部管理規(guī)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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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人事部管理規(guī)章制度(5篇)

規(guī)章制度的目的是為了實現組織和社會的良好管理、行為規(guī)范、沖突解決、資源管理、安全穩(wěn)定和良好環(huán)境。通過規(guī)章制度的制定和執(zhí)行,可以建立秩序和規(guī)范,促進整體發(fā)展和進步。以下是小編帶來的2023人事部管理規(guī)章制度,歡迎大家一起來收看!

2023人事部管理規(guī)章制度

2023人事部管理規(guī)章制度精選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對總公司職工的招聘、錄用、考核、聘任、解聘、教育、培訓、調配等實行有效統(tǒng)一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及總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guī)定,本規(guī)定適用于總公司的所有職工。

第二條總公司人事管理根據總公司人事本部(簡稱人事本部,下同)統(tǒng)一管理與總公司各部門(簡稱各部門,下同)相對獨立相結合的原則進行。

第二章招聘

第三條總公司招聘錄用職工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本公司職工也可推薦。推薦人員執(zhí)行親屬回避制,回避人員以國家公務員規(guī)定的回避人員為準。

第四條總公司招聘錄用的職工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熱愛祖國,熱愛自己。

(二)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具備中級以上職稱。至少掌握一門外語(應達到非英語專業(yè)大學英語四級以上水平),會使用計算機。

(三)具有勝任本職崗位的業(yè)務能力和業(yè)務素質。

(四)身體健康,相貌端正,年齡為25至40歲。

第五條總公司招聘錄用職工的專業(yè)要適合其業(yè)務崗位,在一個部門內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要占有適當的比例。

第六條各部門根據業(yè)務需要,可向人事本部提出招聘人員申請,申請的內容如下:

(一)擬安排工作崗位;

(二)要求所學專業(yè);

(三)在性別、年齡和職稱方面的具體要求;

(四)其它特殊要求。

第七條人事本部根據總公司的總體情況和各部門需求情況,向用人部門推薦應聘人員,并附有關材料(身份證、學歷證明、職稱證明等有關證件的復印件以及個人手寫詳細簡歷),由用人部門進行面試和業(yè)務考核。

第八條用人部門將業(yè)務考核的試卷和考核成績、考核鑒定提交人事本部。人事本部根據總公司的招聘條件對初選人員進行全面考核及外語、計算機等基本技能的測試。考核合格后人事本部安排擬來人員填寫《擬來人員登記表)轉用人部門簽署聘用意見。用人部門同意聘用后,人事本部安排擬來人員在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

第九條擬來人員體檢合格后,人事本部簽署審核意見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即可通知擬來人員到崗上班試用。

第十條人事本部可根據總公司的發(fā)展和需要直接派遣人員到各部門,各部門有義務接收并安排工作。

第三章試用和轉正

第十一條新職工上班的第一天,人事本部安排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及崗位職責協(xié)議書并對其進行崗前教育,發(fā)給考勤卡。上述工作完成后,新職工持人事本部發(fā)給的職工到崗通知書到所在部門安排工作。

第十二條新到崗職工均有不超過6個月的試用期,試用職工如有意向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應在試用期滿前十五天寫出本人試用期工作總結及轉正申請?zhí)峤凰诓块T申請轉正,所在部門總經理應在該職工試用期滿前十天向總公司人事本部提交對該職工試用期的書面考核鑒定、轉正意見并附上該職工試用期總結和轉正申請。

第十三條人事本部審核職工所在部門上報的轉正材料后填寫《職工試用期鑒定表》,由職工所在部門評議鑒定后經人事本部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試用職工的轉正日期以所在部門的鑒定時間為準。鑒定時間超過六個月的,以試用期滿當天為準。

有突出貢獻者可提前轉正,但應由所在部門進行全面鑒定并附有突出貢獻材料,人事本部審核符合要求后,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辦理轉正手續(xù)。提前轉正的職工轉正時間以總公司總經理批準時間為準。

第十四條職工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者,所在部門應將考核鑒定報人事本部。人事本部審核并填寫《解除勞動合同審批表》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后,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xù)。

第十五條試用人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為“不符合錄用條件”:

(一)患有比較嚴重的疾病,可能影響工作或危及同事身體健康;

(二)不遵守總公司規(guī)章制度,違反勞動紀律;

(三)不能勝任本崗位工作,沒有完成工作任務;

(四)泄露總公司商業(yè)秘密,損害公司利益;

(五)利用總公司的條件為他人從事經營服務;

(六)道德水準低下,思想意識不良;

(六)有其它嚴重破壞總公司形象、損害總公司聲譽的行為。

第十六條人事本部負責擬制應屆大學畢業(yè)生、研究生和復轉軍人的年度接收計劃,并具體安排上述人員的工作崗位。各部門均不得自行接收、安排大學畢業(yè)生、研究生到本部門實習或見習。

第四章各級崗位的考核、聘任、解聘

第十七條總公司根據統(tǒng)一管理與分級負責相結合的原則對總公司全體職工進行考核,并對符合各級領導崗位任職條件的職工予以聘任,對不符合各級領導崗位任職條件的職工予以解聘。

第十八條總公司各級崗位考核的權限如下:

總公司副總經理、助理總經理由總公司總經理直接考核。

各部門總經理副總經理、處級經理由人事本部負責考核,并將考核結果向總公司總經理匯報。

各部門一般職工由各部門總經理負責考核,并將考核結果報人事本部。人事本部可對各部門的一般職工進行抽查考核。

第十九條總公司以各級崗位職責為主要依據分別在當年的七月和次年的元月對總公司的各級崗位的職工進行考核。屆時職工個人應寫出在本崗位期間的業(yè)務工作總結或述職報告按考核權限呈報有關領導和部門,由人事本部具體安排考核。

第二十條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德、才、勤、績四個方面:

(一)德:思想品德,工作作風。

(二)才:業(yè)務能力,管理水平。

(三)勤:工作態(tài)度,開拓精神。

(四)績:工作績效,經濟效益。

第二十一條考核的具體辦法:領導考核與群眾評議相結合;統(tǒng)一考核與分級考核相結合;平時考察與定期考核相結合;工作表現與崗位職責、任期計劃目標相結合。所有的考核要有表格和文字記載材料。

第二十二條考核結果與崗位聘任、解聘、工資級別升降、獎罰掛鉤。

第二十三條部門總經理、部門副總經理聘期為一年,由總公司分管領導提名并提供推薦材料,人事本部考核后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任職。

第二十四條各部門處級經理聘期為一年,經部門總經理提名并提供推薦材料,人事本部考核后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任職。

第二十五條聘任的基本條件如下:

(一)有開拓精神,有較強的事業(yè)心、責任感。

(二)認真貫徹執(zhí)行上級指示、精神,嚴格執(zhí)行各項規(guī)章制度。

(三)密切聯(lián)系群眾,善于團結同志,顧全大局,維護公司的信譽。

(四)具有勝任本職工作的組織領導能力和業(yè)務知識,熟悉本部門的業(yè)務和管理工作。

(五)敢于嚴格要求、嚴格管理,有工作實績。

第二十六條擬聘各級領導崗位的人員,經人事本部考核、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后,需在擬聘崗位上準職半年,暫為負責人。根據各級領導崗位準職人員在本崗位準職期間的實績、工作情況決定是否正式聘任。

第二十七條擬聘處級經理人員在準職期間享受一般人員最高檔的工資待遇;擬聘部門副職人員在準職期間享受處級經理的工資待遇;擬聘部門正職人員在準職期間享受部門副職的工資待遇。

第五章調入、調出、除名

第二十八條職工轉正后均應辦理正式調人手續(xù),由本人寫出調人申請,包括到總公司工作的時間、轉正時間及從何處調入。職工所在部門簽署同意意見后,由人事本部辦理正式調入手續(xù)。

第二十九條無論何種原因,職工與總公司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應辦理調出手續(xù)。暫時沒有接收單位的,總公司予以保留人事檔案三個月。三個月滿尚未辦理調離手續(xù)的,總公司將按規(guī)定把其行政關系及人事檔案轉至有關社會管理部門。

第三十條職工違反勞動紀律,符合除名條件的,按《企業(yè)職工獎懲條例)有關規(guī)定辦理。職工所在部門應向人事本部提交職工違反勞動紀律的事實及處理意見,經人事本部審核后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后辦理除名手續(xù),同時解除勞動合同,并將被除名職工的人事檔案移交職工戶口所在地的勞動部門。

第六章工資、福利

第三十一條本公司執(zhí)行以崗定薪的工資制度。與總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均可享受各項社會保險待遇。

第三十二條職工根據勞動合同的約定享受工資與福利待遇,工資采用下發(fā)薪的方式于每月月終當天以貨幣形式發(fā)給。新到崗試用職工首月按照實際到崗工作日數發(fā)給工資及各種補貼。轉正的職工自轉正當月享受正式職工的工資及福利待遇。新到崗正式調入職工、接收的復轉軍人,以工資轉移通知單的時間為準發(fā)給工資,其它福利按實際工作日發(fā)放。

大學畢業(yè)生、研究生在一日至十五日報到的,按見習期工資的100%發(fā)給首月工資;十六日以后報到的,按見習期工資的50%發(fā)給首月工資。

正式聘任各級領導崗位的人員自正式聘任之月享受被聘崗位的工資待遇。

每年根據國家物價調整比例,并結合實際情況,職工工資作相應的調整。

第三十三條總公司實行醫(yī)藥補貼制度,并根據以下比例和數目按月發(fā)給職工醫(yī)藥費。

(一)部門正職以上按工資標準的13%發(fā)給。

(二)部門副職、處級經理按工資標準的11%發(fā)給。

(三)一般職工按工資標準的8%發(fā)給。

(四)試用職工按每月70元發(fā)給。

第三十四條職工因大病住院,下列費用按比例報銷:

治療費、藥費、手術費、輸血費、輸氧費、理療費、敷料費、檢查檢驗費、訂床費、取暖費。救護車費、擔架費。

第三十五條職工大病住院予以報銷的費用比例標準如下:

(一)部門正職(含部門正職)以上報銷100%。

(二)其他職工報銷90%。

第三十六條職工住院期間,按住院時間停發(fā)當月醫(yī)藥費。

第七章考勤

第三十七條總公司實行嚴格的考勤制度,各種考勤與職工的總收入掛鉤。職工缺勤,區(qū)別缺勤事由扣發(fā)相應的工資及補貼。

職工請事假,按缺勤日扣發(fā)日總收入(不含醫(yī)藥費,不足半日的按半日計算);其他的各種缺勤(病假、產假、婚假、喪假、公假、探親假、按規(guī)定給予的路程假并有證明者)按缺勤日扣發(fā)除基本工資(含國家規(guī)定的各項補貼)外的其它日總收入。

第三十八條各部門設立兼職考勤員,按照總公司工作時間規(guī)定,對本部門職工逐日考勤記錄,25日前匯總,經部門總經理審核簽字,25日報人事本部,經核對無誤后,作為發(fā)工資的依據。

第三十九條全體職工均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法定節(jié)假日的休假。

第四十條考勤中如發(fā)現弄虛作假情況,要追究部門總經理或負責人的責任,發(fā)現一次扣罰部門總經理及本人各200元。

第四十一條職工因私事確需本人辦理的,可以請事假。職工請事假三天以內的(含三天),由部門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的由部門總經理簽署意見,總公司總經理批準。部門正職(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職)人員請事假一律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部門副職請事假由部門正職批準。

第四十二條職工因病需要到醫(yī)院就診,應事先請假(急診除外)??床『髴{診斷證明休假,看病時間不足半天(以就診病歷或醫(yī)療手冊為準)的按出勤計算。職工因病休假的,以醫(yī)院開出的休假條的時間及日期為依據,無病休證明的視情況按事假或曠工處理。職工大病住院或有醫(yī)院證明必須離崗休養(yǎng)的,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享受醫(yī)療期待遇。

第四十三條職工探望在外地居住的配偶,每年可給探親假三十天。未婚職工探望在外地居住的父母,每年可給探親假二十天,已婚職工探望在外地居住的父母,每四年可給探親假一次,假期二十天。

探親假期指團聚時間,遇有國家規(guī)定的法定節(jié)日的探親假順延。探親假不包括路程時間,可按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歸僑、僑眷、港澳僑胞出境探親的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辦理。

第四十四條職工結婚憑結婚證可給婚假三天。晚婚者(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初婚登記)獎勵晚婚假七天。配偶不在北京工作,職工申請到配偶工作所在地結婚的,經批準可按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

第四十五條女職工生育時憑醫(yī)院開具的產假證明休假九十天,難產者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產假期滿后,因身體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經醫(yī)務部門證明后,其休假按病假對待。

女職工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可以根據醫(y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十天至三十大的產假,懷孕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四十二天產假。

實行晚育的女職工懷孕七個月后,每天可減少工作時間一小時,視為出勤,可月內合并使用,但不能作為休假留存。

女職工產假后上班每天可在工作時間內給一個小時的哺乳時間,多胞胎生育的,多哺乳一個嬰兒多給三十分鐘,每天的哺乳時間在月內可合并使用,但不能作為休假留存。

以下獎勵假與產假同等對待。

(一)實行晚育的`女職工生育后給予獎勵假三十天,男職工給予獎勵假十五天;

(二)已婚育齡女職工(年滿49周歲以下)上節(jié)育環(huán)者,給予獎勵假三天;

(三)育齡男、女職工做絕育手術的(不言婦女因病做子宮摘除術者),給予獎勵假十天。

第四十六條職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公婆、岳父母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料理喪事的,經批準可給假三天。在外地居住的上述家屬死亡,需職工本人前去料理喪事時,經批準可按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

第四十七條職工參加家長會、追悼會、市政方面房屋和水暖設備修繕等,持有關方面通知或證明并經部門總經理批準可按公假論。

第四十八條經批準每周占用不超過八小時(含八小時)工作時間參加業(yè)余學習培訓的視為出勤。

第四十九條總公司對所有職工給予年度休假。具體辦法如下:

(一)職工在完成任務后,可以休假,視為出勤。

(二)部門正、副職每年給假20天,需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并報人事本部備案。

(三)處級以下職工每年給假15天,需部門總經理簽署意見,報人事本部審核、批準、備案。

(四)假期年內有效,過期作廢,不允許作為存休、倒休用。

第五十條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按曠工論。

(一)未請假或者請假未被批準而擅自不上班的;

(二)請假期滿,未續(xù)假或者續(xù)假未獲批準而未上班的;

(三)不服從調動和工作分配,不按時到工作崗位報到的。

職工曠工,半日以內者扣罰250元,一日以內者扣罰500元,兩日以內者扣罰800元,連續(xù)三日者扣罰當月全部總收入,連續(xù)十五日或一年以內累計時間超過30日的予以除名。

第五十一條全體職工應嚴格遵守工作時間,上下班執(zhí)行考勤刷卡制度,不得代刷。一經發(fā)現,視情況對代刷卡人處以20一100元的罰款。職工不得遲到、早退。每月第一次遲到或早退,處罰20元;第二次處罰50元;第三次處罰100元;每月遲到或早退累計四次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

第五十二條職工考勤卡應由個人妥善保存,如有遺失罰款20元,并寫出書面檢查,由本人提出申請,并經所在部門總經理簽字同意后由人事本部審核補辦。

第八章教育與培訓

第五十三條人事本部配合總公司黨組織、工會開展對全體職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并組織新職工教育、月專題討論、企業(yè)文化活動等思想教育活動。

第五十四條新到崗職工上班,人事本部負責對新職工進行崗前教育。每三個月,人事本部負責組織一次對試用期人員的脫產教育。

第五十五條試用人員轉正,由人事本部負責進行轉正教育并組織入司宣誓。入司宣誓在每年四月和十月集中舉行。

第五十六條總公司對全體職工有計劃、有目標地進行業(yè)務和文化素質的培訓。人事本部負責各項培訓工作。

第五十七條總公司職工培訓包括內部培訓和外部培訓兩部分。

第五十八條總公司內部培訓主要包括崗上培訓、通用課程培訓、專題培訓、崗位交流等。全體職工均有義務參加總公司組織的內部培訓。

總公司每年對通用課程的培訓結果進行1至2次考核,并將考核結果與崗位安排相結合。

參加總公司專題培訓的人員均嚴格考勤,一般不得請假(因公出差除外)。如需請假應向人事本部提出,事假一次,個人支付培訓費50元,公假和病假有證明者一次支付20元。專題學習結束后未參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培訓費用由個人支付。

第五十九條為培養(yǎng)具有全面管理和經營能力的人才,總公司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管理部門人員到11系統(tǒng)企業(yè)單位進行崗位交流,在本崗位工作三年以上、完成崗位年度計劃的人員可申請進行交流。11系統(tǒng)企業(yè)單位有接收、安排交流培訓人員的義務。

第六十條總公司外部培訓包括半脫產學習、短期全脫產學習和長期全脫產學習。凡總公司正式職工均可申請參加外部培訓,職工申請外部培訓的內容應是業(yè)務工作需要并與本人工作崗位密切結合。

申請外部培訓的職工應寫出書面申請,部門總經理批準后報人事本部審核并與總公司簽署《培訓協(xié)議書》,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參加。

第六十一條經批準參加半脫產學習的職工,總公司支付三分之一的學費或代培費。

第六十二條長期脫產學習包括國內長期脫產學習和國外長期脫產學習??偣景才胖攸c培養(yǎng)的骨干參加長期脫產學習,其學費由總公司支付,學習期間扣發(fā)崗位工資及培訓費。

第六十三條對公司作出重大貢獻的職工,由總公司獎勵安排參加長期脫產學習,其學費由總公司支付,學習期間享受全額收入。具體人員由總公司領導確定,人事本部負責擬定獎勵性的長期脫產學習計劃。

第六十四條職工本人也可書面申請參加長期脫產學習,須經本部門總經理批準,并由人事本部審核,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納入人事本部的統(tǒng)一培訓計劃。根據本條規(guī)定參加長期脫產學習的人員,學費由本人自負,學習期間辦理待崗手續(xù)。

第六十五條職工根據工作需要經部門總經理批準可參加有關專題的短期脫產學習,短期培訓的培訓時間不應超過三個月。參加短期脫產學習各部門原則上一次不應超過兩人。

第六十六條參加總公司外部培訓的人員,在培訓結束后應將本人培訓期間的考勤記錄、學習成績、畢業(yè)或結業(yè)證書交人事本部審核,考核成績不合格、未畢業(yè)或未結業(yè)者應將總公司支付的學費或代培費退還總公司。

第六十七條業(yè)余學習。不占用工作時間參加的各類學習(駕校學習除外)、業(yè)務培訓均為業(yè)余學習。凡是參加業(yè)余學習的職工,均可在人事本部辦理有關手續(xù),享受一定的學貧補助。根據職工學習期限將學費按月平均,月平均學費在100元以下的可實報實銷。在100元以上的每月給予100元的補助。職工應向人事本部提供參加業(yè)余學習的相關證明材料。

第九章獎罰

第六十八條總公司本著“開拓者獎,空談者罰”的原則,根據職工工作表現給予適當的獎罰,以提高工作效率,加強經營管理。

第六十九條獎勵范圍。

(一)有以下表現之一的職工給予一次性獎金:

1、為總公司推薦優(yōu)秀人才(被推薦的人才對總公司做出重大貢獻);

2,為總公司挽回十萬元以上經濟損失(挽回由于本人工作失誤或因本人管理不善造成的經濟損失的,不屬于此獎勵范圍);

3、在對外交往中為國家及總公司贏得榮譽和利益:

4、愛護總公司財產、節(jié)約公司資金有突出成績;

5、出色完成領導交辦的特殊任務;

6、管理部門職工全年元任何缺勤及遲到早退現象者加發(fā)兩個月工資。

以上獎勵由各部門隨時以書面形式報人事本部,經人事本部、財務本部審核后,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發(fā)給一次性獎金。

(二)有以下表現之一的職工給予工資晉級及獎金

1、有創(chuàng)新、開拓精神,引進的先進管理機制被采納并對總公司的發(fā)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2、為總公司開拓重要業(yè)務渠道,為總公司作出重大貢獻:

3、超額完成計劃目標,成績突出:

4、為總公司做出其它突出貢獻。

以上獎勵均由各部門在年末(十二月份)以書面形式報人事本部,經人事本部審核,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給予工資晉級及獎金。

人事本部將各項獎勵作為職工考評和職務晉升的一項重要依據。

各部門可根據本部門的管轄權限向人事本部提出具體獎勵建議。

第七十條處罰范圍

(一)職工有以下表現之一者,給予罰款:

1、違反總公司規(guī)章制度;

2、給總公司造成經濟損失;

3、泄露總公司內部信息、機密;

4、破壞總公司的形象、名譽。

以上處罰由部門隨時將書面材料報人事本部審核,人事本部也可根據檢查結果直接提出處理意見,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職工有上述表現者視情況給予2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也可給予工資降級。

各管理部門可在20元至500元的范圍內制訂本部門管轄范圍內的罰款事項并將執(zhí)行通知轉人事本部,由人事本部通知財務本部在工資中扣除。

各管理部門可根據本部門管轄權限向人事本部提出具體處罰建議。

(二)職工有下列表現之一者,給予工資降級。

1、消極怠工、工作沒有效益;

2、工作效率低,服務質量差:

3、沒有達到本崗位職責要求;

4、有其它不利于公司發(fā)展的行為;

5、沒有按時完成任務和計劃目標;

6、總公司各部門領導決策重大失誤;

7、虛報功績,不實事求是。

上述第1至4款規(guī)定的處罰均由各部門于每季度未以書面形式報人事本部,經人事本部審核、報總公司急經理批準后給予工資降級,第三款規(guī)定的處罰由各部門于每年十二月以書面形式報人事本部,經人事本部審核、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給予工資降級。

(三)職工犯有以下錯誤之一,確屬部門執(zhí)行規(guī)章制度不夠,管理不嚴不力造成的,所在單位負責人應負有領導責任: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多次曠工或消極怠工;

2、有貪污、盜竊、流氓、打架斗毆行為;

3、違反保密制度、泄露總公司商業(yè)秘密;

4、違反外事紀律,嚴重損害總公司聲譽和利益;

5、嚴重違反總公司人事管理和辦公秩序制度及有關行為規(guī)范的規(guī)定。

對負有領導責任的負責人視情況予以以下處罰:

1、在全體職工大會做檢查;

2、罰款500元以示教育;

3、降職、降級。

人事本部應隨時對職工進行考核,發(fā)現符合工資降級的情況時,隨時提出書面意見,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給予工資降級,每年年末,人事本部對職工進行考核時,將以處罰情況作為主要依據之一,提出不稱職的各級領導崗位人員和不能勝任本崗位工作人員的名單,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給予降職、降級。

第十章待崗

第七十一條為加強企業(yè)勞動管理,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職工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工,總公司可以安排其待崗:

(一)具有正常勞動能力,由于不勝任工作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下崗者;

(二)無部門接收者;

(三)本崗位30天以上沒有工作任務者。

(四)參加長期脫產培訓期間。

拒不接受聘任和安排其它崗位工作的人員按擅離崗位處理。

第七十二條職工待崗,應先由所在部門寫出書面意見報人事本部,人事本部協(xié)調后仍無法安排崗位時(征得工會同意),填寫《待崗審批表》報總公司總經理審批。待崗職工接到(待崗通知書》后,應立即辦理好交接手續(xù),脫離工作崗位。待崗期從人事本部正式書面通知之日起計算。

第七十三條待崗職工由人事本部統(tǒng)一管理,每月組織一次活動。待崗職工連續(xù)三個月不參加活動按自動離職處理,解除勞動合同。

第七十四條人事本部應組織待崗職工進行轉崗培訓,培訓合格者由適當的部門聘用上崗,不合格者仍繼續(xù)待崗。

第七十五條待崗期間,工資按待崗工資計發(fā),國家規(guī)定的各種補貼照發(fā),大病醫(yī)療費用按國家有關醫(yī)療期規(guī)定辦理。

第七十六條待崗職工可申請調離本公司。待崗職工找到工作或接到人事本部的《復崗通知書》,即為解除待崗。

第十一章

第七十七條本規(guī)定由總公司人事本部負責解釋和修改。

第六十八條本規(guī)定由沒有獨立人事權的專業(yè)公司和駐外機構遵照執(zhí)行,有獨立人事權的專業(yè)公司、子公司和其它所屬公司參照執(zhí)行。

2023人事部管理規(guī)章制度精選篇2

1、凡本校教職工必須熱愛教育事業(yè),不提倡留職停薪,未經學校許可,不準搞第二職業(yè)。

2、全校教職工必須認真履行崗位責任制,遵守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服從學校分配。

3、凡要求調入本校工作的教職工經學??己?,行政會研究同意方可辦理調入手續(xù)。調入后第一年為試用期,試用期滿考評合格,方可成為本校正式教職工。

4、學校決定調整工作崗位的教職工,應服從分配,按時上崗,否則從通知之日起以曠工論處。

5、凡本校教職工連續(xù)礦工一周或累計半個月以上者,以待崗處理。

6、對教職工的獎勵和處罰,要實事求是,公正合理,經過一定評議、審議手續(xù),并公之于眾。

7、校級先進工作者,每學年評定一次,由校長授予榮譽稱號。單項獎勵隨時進行。先進工作者評定比例一般為15%——20%左右,表彰先進,堅持德、勤、能、績綜合評定。須由群眾評議推薦,組室申報,校長審批。

8、給予教職工處分,必須慎重,應由學校組織調查,取得確鑿證據后,根據錯誤程度和本人認識態(tài)度,在一定范圍內公開討論,形成初步見后,由學校行政會議決定。記過以上處分,需經主管部門批準。

9、獎勵以精神為主,物質為輔。

10、所有獎勵和警告以上的處分,均記入個人和學校檔案。

11、凡符下列條件之一的教職工,可給予獎勵:

(1)師德高尚,為人師表,教書育人,成績顯著者。

(2)遵紀守法,兢兢業(yè)業(yè),出滿勤,事事處處為集體,對不良行為敢于斗爭,事跡突出者。

(3)熱愛學生,循循善誘,誨人不倦,教育教學質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開拓,創(chuàng)新善于試驗,在教育教學改革上有較大貢獻者。

(5)面向全校學生,對后進學生加倍愛護,在幫助后進學生轉化方面卓有成效者。

(6)參加競賽獲獎學生的輔導教師。

(7)積極組織,指導學校大型活動,并做出顯著貢獻者。

(8)服務及時周到,態(tài)度和藹可親,質量令人滿意,效益好者。

(9)為籌集資金做出突出成績者。

(10)在其它方面有特殊貢獻和先進行為者。

12、對照上述條件,視情況可授予先進工作(或其它榮譽)稱號,或給予單項獎勵。

13、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給予處罰。

(1)目無法紀,自由散漫,擅離職守,玩乎失職,造成損失者。

(2)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使學生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殘和傷害者。

(3)違法亂紀,賭博成性,酗酒成風,打仗,挑撥是非造成不良影響者。

14、依據上述情形輕重與認識態(tài)度,可分別給予口頭批評,公開檢查,通報批評,扣發(fā)獎金或工資、賠償損失、警告、嚴重警告、記過、降職、降薪、開除留用、開除等處分,觸犯刑律者,由司法機關處理。

2023人事部管理規(guī)章制度精選篇3

一、人事

1、凡本校教職工必須熱愛教育事業(yè),不提倡留職停薪,未經學校許可,不準搞第二職業(yè)。

2、全校教職工必須認真履行崗位責任制,遵守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服從學校分配。

3、凡要求調入本校工作的教職工經學??己?,行政會研究同意方可辦理調入手續(xù)。調入后第一年為試用期,試用期滿考評合格,方可成為本校正式教職工。

4、學校決定調整工作崗位的教職工,應服從分配,按時上崗,否則從通知之日起以曠工論處。

5、凡本校教職工連續(xù)礦工一周或累計半個月以上者,以待崗處理。

二、考勤

1、學校全體干部,教師職工均系考勤對象,由政教處負責考勤工作。

2、全體教職工必須按學校規(guī)定的辦公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中途離崗。

3、教職工因事、因?。ǔ厥馇闆r外),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xù),準假后方可離崗。工作時擅離職守,按曠工論處。因公外出,也應告知行政值周人員。

3、請假期滿,必須按時履行銷假手續(xù),逾期無故不歸者按曠工論處。

5、教職工的集體政治學習、業(yè)務學習和各種集體活動,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凡本校教職工,無故連續(xù)曠工一個月,或累積一個月者,以自動離職處理。

7、教職工的考勤必須根據有關規(guī)定,與工資、獎金、評選、職稱評定掛鉤,做到獎懲分明。

三、請假

1、教職工因事、因病須離崗者,必須由本人履行請假手續(xù)。請假人除特殊情況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課工作之后,方可離開崗位。如因急病或緊急事故確實不能事先請假的,可委托他人辦理或事后補假。

2、請假時間在一天以內由行政值周批準;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由分管副校長批準;三天以上一周以內由校長批準;一周以上,由校長簽注意見后,報教育局辦公室批準;中層以上干部,一律由校長批準。

3、教職工請假,一月內事假累計3天、病假5天以上者扣發(fā)當月績效工資;一學期事假累計15天,病假累計一個月以上者,扣發(fā)全學期績效工資;事假在一個月,病假兩個月以上者,停發(fā)請假期間的職務工資。

4、符合法定婚齡結婚的,可準假三天,實行晚婚晚育的可準假10—15天。

5、女職工的產假按上級有關規(guī)定辦理。

6、本人直系親屬死亡時,可給三日的喪假。

7、未經請假擅自離崗或未經續(xù)假逾期不歸者,以曠工論處。

四、獎懲

1、對教職工的獎勵和處罰,要實事求是,公正合理,經過一定評議、審議手續(xù),并公之于眾。

2、校級先進工作者,每學年評定一次,由校長授予榮譽稱號。單項獎勵隨時進行。先進工作者評定比例一般為15%-20%左右,表彰先進,堅持德、勤、能、績綜合評定。須由群眾評議推薦,組室申報,校長審批。具體辦法參照相關評先規(guī)定。

3、給予教職工處分,必須慎重,應由學校組織調查,取得確鑿證據后,根據錯誤程度和本人認識態(tài)度,在一定范圍內公開討論,形成初步見后,由學校行政會議決定。記過以上處分,需經主管部門批準。

4、獎勵以精神為主,物質為輔。

5、所有獎勵和警告以上的處分,均記入個人和學校檔案。

6、凡符下列條件之一的教職工,可給予獎勵:

(1)師德高尚,為人師表,教書育人,成績顯著者。

(2)遵紀守法,兢兢業(yè)業(yè),出滿勤,事事處處為集體,對不良行為敢于斗爭,事跡突出者。

(3)熱愛學生,循循善誘,誨人不倦,教育教學質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開拓,創(chuàng)新善于試驗,在教育教學改革上有較大貢獻者。

(5)面向全校學生,對后進學生加倍愛護,在幫助后進學生轉化方面卓有成效者。

(6)參加競賽獲獎學生的輔導教師。

(7)積極組織,指導學校大型活動,并做出顯著貢獻者。

(8)服務及時周到,態(tài)度和藹可親,質量令人滿意,效益好者。

(9)為學校籌集資金做出突出成績者。

(10)在其它方面有特殊貢獻和先進行為者。

7、對照上述條件,視情況可授予先進工作(或其它榮譽)稱號,或給予單項獎勵。

8、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給予處罰。

(1)目無法紀,自由散漫,擅離職守,玩乎失職,造成損失者。

(2)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使學生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殘和傷害者。

(3)違法亂紀,賭博成性,酗酒成風,打架,挑撥是非造成不良影響者。

9、依據上述情形輕重與認識態(tài)度,可分別給予口頭批評,公開檢查,通報批評,扣發(fā)獎金或工資、賠償損失等處分,觸犯刑律者,由司法機關處理。

2023人事部管理規(guī)章制度精選篇4

一、用工制度:

1、用工原則:充分體現“任人唯賢,唯才是用”。

2、用工標準:口齒清楚,身心健康,無異常體征體味,女身高1.55米以上,男身高1.65米以上,年齡16歲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不受戶口限制。

3、員工入公司必須經過7天考察期,經考評合格后方可進入試崗期。

4、員工入公司必須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張、照片兩張、健康證,女職工必須提供生育證明,外地職工必須自行辦理暫住證等詳細個人資料,交建檔費10元。

5、員工入公司必須按公司規(guī)定交服裝押金方可辦理入公司手續(xù)。

6、用工期一年,所有員工均要經過三個月的試崗期,期滿后經考評合格方可正式聘用。

二、用工程序:

1、在編制范圍內,由用人部門寫出用人報告,經總經理批準后,交行政部辦理;

2、由行政部組織報名、填表、初步審查;

3、用人部門考核并提出意見;

4、總經理考核后試用,行政部為招用人員辦理手續(xù),并將資料存檔;

5、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者由上級主管領導提出,經行政部考核后解除勞動關系。

三、續(xù)約合同與解除合同:

1、合同期滿后經考評合格方可續(xù)訂合同;

2、合同期滿后如不再續(xù)用,自行解除勞動關系;

3、合同期內有以下行為者,按國家規(guī)定解除勞動關系:

(1)違法亂紀行為;

(2)患各類傳染疾??;

(3)不服從調配、工作消極怠工;

(4)工作中出現嚴重責任事故;

(5)私拿客人或公司物品;

(6)1月內,造成客人投訴2次;

(7)與客人吵架打架1次;

(8)上班時間,客人在場時,員工間吵架打架,雙方同時解除勞動關系;

(9)1月內曠工2次及以上;

(10)1月內被處理3次以上。

4、員工辭職必須提前半個月書面通知部門負責人及行政部,在此期間員工應嚴格按照有關管理規(guī)定堅守崗位,否則不予辦理結算。

5、解除合同手續(xù):

(1)員工到行政部領表,按要求到各有關部門簽字;

(2)員工必須將工作交接清楚,將辦公用品、工牌、工作服等退還有關部門,經行政部簽字確認,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到財務部辦理結算。

四、內部調動:

1、程序:

(1)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或部門經理申請、或總經理直接任命);

(2)總經理審批;

(3)行政部出具調令并辦理有關轉移手續(xù);

(4)辦理工作交接手續(xù);

(5)到新部門報到。

2、申請調動人員,在批準前及手續(xù)辦理中,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接受領導安排的工作,私自脫崗的員工一律按曠工處理。

五、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1、工作時間:10:00—16:0016:30—凌晨1:00

中途及晚上值班由經理安排

2、遲到30分鐘內扣獎金,超過30分鐘計為曠工半天,曠工3次予以解聘,曠工1次扣除當月所有獎金,每位員工全年累計遲到12次、曠工3次、事假12天(次)者予以解聘。

3、休假、病、事假均須經上級領導批準,否則按曠工處理,病、事假扣除當天工資,一月事假超過2天,扣除當月獎金。

4、員工休息以輪換方式進行,重大節(jié)假日均不安排休息,按國家規(guī)定支付加班費。

5、設大堂經理值班制度,每天均有一人在營業(yè)和休息時間內值班,處理當日發(fā)生事情,未處理完的事情做好記錄,交下一班處理。

6、公司派往外地工作的服務員、廚師及管理人員(大堂經理以上包括大堂經理),在異地工作滿一年者,可享受一次帶薪探親假,時間7天(含往返)。

六、勞動工資及福利制度:

1、試用期3個月滿后,經考評進行定級(公司派駐外地的員工工資應上浮,上浮幅度由當地分店掌握執(zhí)行)。員工間收入互相保密,不許泄露,泄露者降薪或開除。

2、實行每年定崗定級一次,定崗定級時,所有員工均需參加考評,實行崗位能上能下制。凡發(fā)生重大責任事故的,將視情況進行降級處理。若有重大貢獻者,可視業(yè)績提前獎勵晉升。

3、定崗定級工資制度和崗位補貼相結合,銷售掛勾獎勵和促銷獎勵分開,構成收入的四大結構,具體為:技能工資+崗位補貼+銷售獎+促銷獎。

4、廚房成本應控制在銷售額的50%以內,凡每降低10%,公司按降低額度的20%獎勵給廚房,由后臺提出分配方案報批后下發(fā)。損耗控制為前臺2%,后臺5%。

5、公司每月按下達的經營指標,完成任務的獎1%,分配比例為前臺50%,后臺50%;超額完成的,按完成額2%獎勵,前、后臺各得50%。其中前臺所得獎金額度的60%歸服務班組,40%歸吧臺、傳菜部、迎賓、門衛(wèi)等。

6、公司免費提供所有員工三餐,原則上不安排住宿(特殊情況除外),未能安排住宿人員,工作滿全月,公司給予交通、住宿補貼50元人/月。

七、考核制度

1、考核時間:

(1)轉正時;

(2)年度考評時

2、考核成績劃分:100分

30%理化考評:包括企業(yè)精神、職業(yè)道德、服務技能理論、儀容儀表常識、衛(wèi)生知識、消防常識等;

30%實作:服務技能

30%平時表現:包括勞動紀律、服務態(tài)度、服務能力、工作成績;

10%個人素質:包括談吐、應變能力等。

注:員工持中專文憑加5分,大專文憑加10分。

3、考試紀律:考試不得作弊,如發(fā)現取消考試資格。

2023人事部管理規(guī)章制度精選篇5

為了加強通訊管理,保證公司員工對外業(yè)務的開展,確保信息的及時傳遞,提高工作效益,減少失誤,特制訂本規(guī)章制度。

一、適用范圍

公司配備的手機及手機SIM卡適用于公司業(yè)務人員及特殊需求崗位或者有必要需求的人員。

二、手機及手機SIM卡申領手續(xù)

需要公司配備手機及手機SIM卡的人員需要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請,由部門主管告知人事行政部配備手機的需求,再由人事行政部準備手機及手機號碼,手機號尾數為1177。申領人領用手機及手機SIM卡時需要填寫《員工固定資產領用單》,簽名確認后交到人事行政部備案留底,離職時需按單交接歸還。

三、手機話費管理規(guī)則

配備公司電話的業(yè)務員,手機套餐可自行選擇,每月隨工資發(fā)放話費50元/月作為報銷,超額的費用自付。

1、所有業(yè)務員對外開展業(yè)務,名片及手機只能留及印公司配置的手機號碼,手機及手機SIM卡自領用起使用人必須保持24小時開機,任何時間內不得使用該號碼作為私人辦事電話使用;若手機發(fā)生故障(沒電、丟失等)暫時不能使用時,應即時安排其他手機保證通話的可持續(xù)性。

2、使用公司配備手機及手機SIM卡的人員,須妥善保管,離職時需辦理手機及手機SIM卡退還手續(xù)。人事行政部應當面與離職人員核對并在《員工固定資產領用單》簽字確認,若手機出現否有損壞及欠費等情況需要照價賠償。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生效,若有遺缺,再行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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