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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車輛安全管理制度規(guī)定(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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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車輛安全管理制度規(guī)定(精選7篇)

安全管理是現代管理科學的一個重要分支,它是為實現安全目標而進行的有關決策、計劃、組織和控制等方面的活動,以下是小編準備的公司車輛安全管理制度規(guī)定范文,歡迎借鑒學習。

公司車輛安全管理制度規(guī)定篇1

一、駕駛員安全規(guī)定

1、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guī)章制度。

2、駕駛員須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并符合以下要求:

(1)須持有合法的與駕駛車輛相符的駕駛執(zhí)照;

(2)年齡不超過60周歲;

(3)公司所聘駕駛員駕齡必須在一年以上,駕駛技術熟練,經考核合格后發(fā)給新奧集團機動車準駕證,持證上崗。

(4)經公司組織對其進行面試、理論和機械常識考核、道路駕駛技術測試合格。

3、駕駛員的管理、宣傳、教育

(1)駕駛員應當樹立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敬業(yè)精神,為承載人員提供安全、及時、便捷的乘車服務。

(2)牢固樹立駕駛員安全生產、安全駕駛的思想,做到不盲目開車、不違章開車、不疲勞開車、不酒后開車、不超載、不超速。

(3)駕駛員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yǎng),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公司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保持車輛的清潔。

(4)駕駛員對自己及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行車里程超過四小時的,須配備兩名駕駛員,駕駛員連續(xù)駕駛不得超過4個小時。

(5)定期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職業(yè)道德教育、業(yè)務知識和操作規(guī)程培訓和考試,考試不合格的,不得上車。

(6)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廣東省道路交通運輸管理條例》,違反者給與相應的處罰。

(7)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服從交通管理人員的指揮,務必做到安全駕駛、文明行車。

(8)駕駛車輛如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因違法曝光,一切費用由駕駛者自理。

(9)未經領導和綜合辦公室批準而駕駛車輛的視為私用車輛,按私自用車論處。

(10)駕駛員應堅守工作崗位,按時出車,服從調度,上班時間要在辦公室待崗,不得無故私自脫崗。

二、車輛安全管理規(guī)定

1、公司綜合辦公室為公司車輛“扎口”管理部門,負責車輛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落實、檢查、指導、督辦、考核等工作。

2、各車輛單位要牢固樹立“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建立健全車輛安全管理檔案、臺帳,加強職工的安全行車教育工作,嚴格管理,落實防范措施,做到教育、措施、人員“三到位”,確保不發(fā)生車輛安全事故。

3、加強車輛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配備各種有效的安全裝置和設備,如滅火器、鐵鍬等;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全方位的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排除,不消除隱患不得出車;車輛在運行途中,駕駛員應主動做好車輛的自檢自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嚴禁超員、超載行駛、嚴禁客貨混裝、嚴禁超速行駛、嚴禁酒后駕駛;車輛必須按規(guī)定位置停放,嚴禁在辦公樓前、加油站、油庫、生活區(qū)等危險地方亂停亂放

4、駕駛員發(fā)現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車輛維修必須在汽車服務公司修理工廠進行維修,因特殊情況須報公司綜合辦公室批準后方可異地維修,車輛維修發(fā)票需經公司綜合辦車管員登記,按權限審批后方可報銷。

5、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后應在第一時間內,按規(guī)定程序向公司綜合辦、公司領導和市局安保部門報告,并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妥善處理善后事宜。事后將事故情況及處理意見如實的以書面材料向公司報告,并做到“四不放過”(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有受處理不放過、相關人員沒受教育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不得隱瞞。

6、非出車期間車輛原則上停放在單位指定的停車位置,車輛外出要停放在有關部門規(guī)定的停車點,不得亂停亂放,停車后應關好車窗、鎖好車門,防止車輛出現失竊或被損。

7、為了保證車輛的安全行駛,司機每天務必做好出車前、行駛中和返回后的“三段查”工作,以確保行車安全:

(1)出車前應對下列各項進行檢查:

①檢查燃油箱的貯油量,水箱的水量,曲軸箱內的機油量,必要時應添加。

②喇叭、燈光、亂水器、后視鏡、牌照等是否齊全有效。

③各緊固螺栓、螺母(輪胎、半軸、傳動軸、鋼板彈簧等處),是否有松脫現象。

④輪胎氣壓是否符合規(guī)定。

⑤發(fā)動機起動后,聽察有無異響,檢視各種儀表的工作是否正常,有關部位是否漏油、漏水、漏氣。

⑥起步后,試驗制動效能及轉向機構是否有效靈活。

(2)車輛行駛中應對下列各項進行檢查:

①檢視各種儀表的工作情況;

②檢視手、腳制動器的作用是否靈敏有效;

③注意發(fā)動機及傳動系統(tǒng)有無異響和異常氣味;

④利用途中停車時間、檢查制動敲有無過熱現象;檢查輪胎螺母緊固情況和輪胎氣壓,檢查鋼板彈簧是否有折斷;檢查轉向機構各部連接情況;檢查有無漏油、漏水、漏氣現象。

(3)車輛返回后應對下列各項進行檢查:

①清潔全車內、外部及底盤;

②檢查和補充潤滑油、燃料;

③發(fā)動機熄火后,察看電流表、有無漏電現象(指針指向“一”號);

④檢查鋼板彈簧有無斷裂,彈簧吊身,騎馬螺檢栓是否松脫;

⑤檢查輪胎與鋼圈;

⑥檢查制動系油、氣管及接頭處有無滲漏、檢查制動液貯油室油面,氣制動的貯氣筒應放凈積水、油污。

(4)有下列四種情況則不能出車:

①油電水系統(tǒng)有故障不出車;

②制動設備性能不良不出車;

③安全設備不齊不出車;

④司機身體狀況不好不出車。

三、用車規(guī)定

1、嚴格派車用車手續(xù),認真填寫派車單,起訖地點、時間、事由,使用人等必須填寫清楚,用車單位負責人必須在派車單上簽字。

2、不得使用公車接送上下班,特殊情況(如對外交往活動等)除外。

3、對私車享受公司油料補貼的,必須按公司規(guī)定程序審批,凡享受“私車公用”的人員,非特殊情況一律不再另派公務用車。

4、凡公司內部人員因私用車的,一般員工須經本單位領導同意,各單位領導用車須經公司領導批準,并按規(guī)定交費。

5、公司綜合辦應確保公司領導的公務用車,公司各部室工作人員的公務活動原則上不派車。如確因工作需要用車的須經部門主任同意后方可派車。

6、員工因公需借用公司機關車輛的,必須在公司機關有車源的情況下,報公司綜合辦公室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實行計費制。

7、車輛一律不得外借,如因特殊情況需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并按規(guī)定收取相關費用,車輛因公出差應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并備案,因公需要加班用車必須報公司綜合辦備案。

8、車輛外借和私用的收費規(guī)定

(1)市內用車半天80元,一天160元,超過半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計算;

(2)長途用車根據路途,交費標準由辦公室統(tǒng)一核定,其各種停車費及車輛過路過橋費由用車部門或個人自理。

四、駕駛員安全行車規(guī)范

1.駕駛人員要經常觀察和檢查各種儀表和報警裝置,通過嗅覺感察異味,及查明油路、電路、傳動裝置、離合裝置有無故障,發(fā)現異常現象應及時排除或處理。

2.駕駛人員要經常對車輛進行檢查,特別是長途行車,要注意檢查燈光、轉向、制動及輪胎磨損程度。

3.嚴禁酒后駕車,包括含酒精的飲料。

4.長途行車要防止疲勞駕駛,出現打瞌睡現象要及時停車休息,待精神恢復后再行車。

5.嚴禁強行超車、超速行駛,保持安全車距。防止追尾事故和爆胎事故的發(fā)生。

6.嚴格遵守高速公路行車規(guī)定,嚴禁超載、超重、超寬、超高行駛。

7.冬季冰雪路面行車,保持安全車速和車距。注意防凍及潤滑油的加注或質量狀況。

8.對車輛門鎖及防盜裝置應經常檢查,防止車輛被盜事件的發(fā)生。車內嚴禁存放箱包等物品,如需存放,駕駛員不得離車。

9.行車時要集中注意力,眼觀六路、耳聽八方,寧停三分,不搶一秒,確保行車安全。

10.正確估計自己的駕駛技術,防止驕傲自滿情緒。嚴禁開“賭氣車”、“英雄車”、“情緒車”,禮貌行車、謙讓行車。

11.端正工作和學習態(tài)度,對安全教育、行車規(guī)定牢牢記在心中,要堅決克服麻痹思想。

12.駕駛員都要正確對待自己,客觀評價自己,清醒認識自己,充分認識到自己的工作責任重大,時刻牢記駕駛職業(yè)的危險性和危害性,時刻牢記交通事故血的教訓。

13.牢記愛車、守紀、安全、節(jié)約的原則,爭當優(yōu)秀駕駛員。

14.對駕駛人員酒后駕車、公車私用、將車輛交由他人駕駛、無故不出車、隨意停放車輛和違反其它管理規(guī)定的,各單位要從嚴從重處罰。情節(jié)嚴重的要調離工作崗位,安排脫產教育。

五、責任追究

1、車輛一旦發(fā)生事故,駕駛員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同時向辦公室及交警、保險等有關部門報告,不得擅自處理,嚴禁逃逸。如自行處理或逃逸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

2、駕駛員發(fā)生嚴重違反交通法規(guī)、酒后駕車、疲勞駕駛、超速行駛、超載行車、私自出車、私自將車輛交于他人駕駛等現象,造成交通安全責任事故的,一切責任由駕駛員承擔。

3、由于駕駛員使用不當違反車輛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或疏于檢查、保養(yǎng),導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其維修費用由駕駛員承擔。

4、由于駕駛員對車輛保管不善或未按規(guī)定停放等,發(fā)生車輛或配件失竊、車輛損壞的,駕駛員負責全額賠償。

5、公司專職駕駛員以外的工作人員私自駕駛公務車輛,造成交通事故或車輛損毀、失竊、發(fā)生故障等,一切責任由駕車人負責。

6、對發(fā)生嚴重交通事故或嚴重違章造成惡劣影響的,在追究駕駛員相關責任后,正式工調離駕駛員崗位,臨時工解除聘用合同。

六、檢查與考核

1、由公司綜合辦公室對車輛的駕駛、使用車況及停放地點進行檢查。

2、凡未經批準駕駛本公司車輛或未經批準超范圍駕車的,查實一次考核相關人員200-1000元;未按規(guī)定地點停放的查實一次,考核當事人200元;駕駛員必須準時準點,不得刁難用車部門或人員,努力做好優(yōu)質服務,如發(fā)生有理由申告考核當事人200元;違反規(guī)定用本公司車輛接送上下班的查實一次,考核用車人和車輛所屬部門負責人各200-500元,并由用車人支付汽油費等所有費用;未經批準私用公車的的一經查實,考核用車人200元和承擔汽油費等所有費用,并通報批評;私用公車被新聞媒體曝光的用車人作下崗處理,多次違反規(guī)定者將取消駕駛資格,情節(jié)嚴重者給予行政紀律處分。

3、凡不按規(guī)定用車的部門和個人,若發(fā)生交通違章或肇事的,一律自行負責,并承擔所有費用。造成車輛損壞,被盜的按規(guī)定全額賠償。

4、按規(guī)定每月做好安全學習,出車記錄,車況檢查等臺帳統(tǒng)計評定工作,并按時上報公司綜合辦公室,未及時上報的考核該部門負責人或車輛責任人100元。車輛無安全管理檔案和臺帳的考核車輛責任人200元。

5、車輛責任人必須做好車輛的日常維護工作,保證車況完好,爭創(chuàng)一類車。檢查中發(fā)現因日常保養(yǎng)工作沒有到位,將根據具體情況考核該車輛責任人10-50元。

6、經檢查評定為三類車(80分以下)的考核該車輛責任人100元。

7、被評定為三類車的車輛所在單位(部門)必須限期整改,實施車輛的保養(yǎng)或修理,并接受復查,未能完成的考核該單位(部門)200元。

8、不接受檢查、不服從管理的考核責任人200元,對不經批準不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一律考核50元。

9、發(fā)生交通事故不及時、不真實上報公司的考核當事人200元。

公司車輛安全管理制度規(guī)定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所屬單位車輛的安全管理,提高司機安全行車意識,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及場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發(fā)生,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車輛安全管理

第二條公司車輛管理員是具體負責所有車輛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根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合公司生產計劃部對所有車輛進行安全檢查,負責對司機進行安全教育及培訓考核,監(jiān)督和指導所屬單位各種車輛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車輛安全檢查

第三條開展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工作其目的是及時發(fā)現車輛安全隱患、預防事故的發(fā)生,保證行車安全。

第四條結合車輛保養(yǎng)、維修工作,采用日常定期與不定期方式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根據季節(jié)和氣溫變化情況對車輛進行換季維護檢查。

第四章車輛安全檢查項目

1、檢查車輛整體外觀情況,日常清理衛(wèi)生,車輛安全設施等情況。

2、檢查車輛發(fā)動機系統(tǒng)工作情況,查看是否有漏油、水、電、氣等現象。

3、檢查底盤系統(tǒng)、剎車系統(tǒng)、燈光照明系統(tǒng)工作情況是否有效、齊全。

4、廠內專用車輛各系統(tǒng)工作情況、專業(yè)車輛安全操作項目等。

第五條除定期檢查外,日常檢查項目。

(1)出車前檢查油水電系統(tǒng)是否暢通,安全設施是否齊全,制動是否靈敏。

(2)行駛中當車輛行駛100公里應停車檢查發(fā)動機各系統(tǒng)的工作情況。

(3)返回后,主要檢查車輛的完好狀況,以便及時進行保養(yǎng)或維修。

第六條根據其檢查的結果進行公布表揚,對不合格的車輛,不準上路行駛,并限期整改。

第五章安全行車規(guī)范

第七條要樹立對公司財產和他人生命高度負責的精神,時刻把安全行車工作放在第一位。

第八條要保持車輛完好狀態(tài),發(fā)現有不安全隱患要及時處理,做到各部機件牢固、靈敏,尤其是制動部分必須可靠有效。

第九條不斷提高駕車技術,能在各種復雜的路面及惡劣氣候條件下安全駕駛,并且有應付各種緊急情況的駕駛技能。

第六章安全教育及安全技術考核

第十條定期開展對司機進行事故預防教育,運用正反兩面事例,講明事故的危害性和預防事故的重要性。

第十一條定期對司機進行交通法規(guī)宣傳教育,使其自覺遵守交通法,不違章、不酒后駕駛等危害安全行車的行為。

第十二條定期開展對司機安全維護常識的考核工作,其結果納入公司年度考核目標中。

第十三條考核采取年終與平時相結合結合的辦法,內容包括:工作表現、敬業(yè)精神、安全行車方面的考核。

第七章車輛違章一事故報告

第十四條司機在行車途中要嚴格按照交通安全法所規(guī)定的行車速度安全行車。

第十五條對違反道路限速規(guī)定、亂停車、闖紅燈、壓線、超員、證件不全等被違章罰款的,由個人交納罰款,公司一律不予解決報銷費用。

第十六條對被電子交警違章牌照、下發(fā)違章通知書的車輛或連續(xù)違章三次以上者,公司將按照《車輛安全制度》給予警告處分。

第十七條對于發(fā)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按事故的性質進行處罰。嚴重者除經濟處罰外,造成人員傷亡的,追究其責任。

第十八條車輛在行車當中,如發(fā)生交通事故,應及時報告車輛管理員和生產計劃部。

第十九條司機在駕駛過程中,如發(fā)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停車,保護好現場,如有傷者要立即送往醫(yī)院進行救治同時撥打報警電話及保險公司出險電話并上報公司。

第二十條車輛在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司機不準瞞報、違造事實、以便責任劃分。

第二十一條司機未經公司及部門人員批準,私自出車造成事故應個人承擔責任并賠償車輛損失。公司根據事故的責任給予當事人警告、開出等處分。

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負責具體解釋,經總經理室批準后實施。

公司車輛安全管理制度規(guī)定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車輛的有效管理,統(tǒng)一規(guī)范車輛保養(yǎng)、維修管理、降低車輛使用維護成本費用,確保車輛及人員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車輛保養(yǎng)、維修管理

第二條公司指派專人(車管員)具體負責公司及所屬單位各種車輛日常保養(yǎng)維修管理工作。負責建立車輛技術管理登記臺帳,根據車輛使用調度及行車里程情況,每月負責編制車輛保養(yǎng)、維修計劃,報公司生產計劃部,并對所上報的保養(yǎng)、維修項目進行審核,使其費用控制在預算范圍內。負責對車輛二級以上保養(yǎng)、維修項目(含二級)進行技術鑒定驗收工作,定期對所有車輛進行檢查,確保車輛正常使用。

第三條公司在車輛保養(yǎng)與維修管理工作中,實行聯合工作管理,即公司辦公室車管人員,公司生產計劃部、公司財務部,其意義是加強和完善車輛保養(yǎng)、維修管理工作。

第三章車輛保養(yǎng)、維修原則

第四條原則是:堅持預防為主,技術與經濟相結合,對車輛的正確使用駕駛,定期檢查,強制維護、視時修理,適時更新及報廢全過程所進行的綜合性的管理措施。

第五條其目的是:降低車輛全部機件磨損速度,預防車輛發(fā)生交通安全事故,延長使用壽命,即要防止拖延修理所造成的車況惡化,又要防止提前修理造成的浪費。

第四章車輛保養(yǎng)、維修上報登記審批項目

第六條為節(jié)省資金,車輛一級保養(yǎng)項目(日常保養(yǎng)),由司機來完成此項工作,項目有以潤滑、緊固為中心,內容包括以上亮相外檢查各部螺栓,各總成內潤滑油平面,加添潤滑油,清潔各個空氣濾清器,達到車容整潔、裝備齊全、不漏水、電、氣,保持車況良好為目的。

第七條車輛二級保養(yǎng)、維修上報審批項目,專業(yè)檢查各部機件、轉向、燈光、制動剎車,必要時更換,根據故障診斷結果確定是否需要附件作業(yè)或小修項目。

第八條車輛大修項目:嚴格控制各總成大修項目,其審批條件將根據車輛使用年限、行駛總里程,正確駕駛操作情況而定,車輛各系統(tǒng)大修項目在上報后由公司車管員組織并會同公司有關部門人員到現場對車輛進行技術診斷檢測與認定工作,查看各系統(tǒng)所要大修項目的機件是夠自然磨損或認為違反操作的所造成的過早到達大中修理。

第九條車輛小修及零件修理更換項目:車輛在運行中發(fā)生臨時故障和局部損傷、磨損、變形不能繼續(xù)使用時,車輛行駛到一定里程必須更換的零部件等。

第五章車輛保養(yǎng)維修審批程序

第十條公司及所屬單位各種車輛在使用過程中,應按照車輛的保養(yǎng)規(guī)定,當車輛行駛到保養(yǎng)里程5000-700公里時或需要對車輛進行二級保養(yǎng)維護時,發(fā)現車輛有故障司機應提前申請,并告知本單位車管及調度人員,同時填寫申請車輛保養(yǎng)維修審批單,經車輛所在部門廠長、經理簽字,報公司車管員登記審核,經公司生產計劃部簽字同意,報公司領導審批。

第十一條同時車管員在審批單上確定是否需要維修那些項目,并根據車輛維修廠家的報價,確保其費用限額,報公司生產計劃部簽字,上報公司領導審批。

公司車輛安全管理制度規(guī)定篇4

1、車輛維護應貫徹“預防為主、強制維護”的原則,認真做好二級維護保養(yǎng)工作,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凡技術狀況、等級不達標、不貼合車輛安全要求的車輛、設備,一律禁止投入承遠、應提前制定更新計劃、逐步淘汰分期到位,保證和不斷提升良好的車況結構。

(1)駕駛員應根據《車輛使用說明書》,《駕駛員車輛安全操作規(guī)程》正確使用車輛。駕駛員使用新購車輛時,須根據《車輛使用說明書》規(guī)定進行走合保養(yǎng)。

(2)駕駛員必須對車輛進行日常維護,并按國家規(guī)定進行二級維護、季保與年檢。

(3)當車輛發(fā)生故障或技術狀況不良時,應對車輛進行檢查、修理,防止車輛帶病行駛。車輛修理時,駕駛員須說明車輛故障原因,經主管人員同意進指定維修站修理。

(4)當新購車輛或車輛保險期到期時,車輛必須按規(guī)定投保車輛各項險種。

2、為全面掌握車輛在使用周期中的車輛安全管理,建立反映車輛全貌的一車一檔。主要材料應包括:

(1)新車始于登記的全部原始憑證。

(2)投入使用后取得的各項承運資質資料。

(3)各項強制險、及應投保險種的憑證。

(4)車輛安全技術檢測的確認資料。

(5)車輛維修保養(yǎng)資料。

公司車輛安全管理制度規(guī)定篇5

機動車輛(主要有鏟車、農用車等)是礦山主要裝運工具,為確保安全行駛,規(guī)范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運輸安全管理規(guī)定:

1、所有機動車輛司機,必須經有關部門培訓,并取得“廠內機動車輛操作證”。

2、嚴格按照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廠內機動車輛駕駛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要求進行運輸作業(yè)。

3、嚴禁酒后駕車、疲勞駕車、違規(guī)駕車。

4、嚴禁車輛“帶病”運輸。發(fā)現車輛存在問題要及時進行檢查、維修,保證車輛車況安全良好。

5、所有井下車輛都必須安裝尾氣凈化裝置,減少尾氣對井下空氣的污染。(安裝普通“水箱型”凈化裝置)

6、運輸礦碴時,不準超出馬槽高度的20厘米。

7、除駕駛室按規(guī)定乘座人員外,車輛的其它部位一律不準乘坐人員。

8、井下車輛行駛速度最高不得超過20公里每小時,在通過交叉路口、拐彎、路況較差、照明較暗等地段時應減速慢行。

9、井下行駛中遇見行人時,應在相距10米處停車避讓,必須堅持“先過人,后行車”的原則。

10、下坡時要緩慢行駛,嚴禁空檔滑行;在上、下坡時,要根據車載情況和坡度大小,選擇合適的檔位,嚴禁車輛在陡坡行駛中換檔。

11、在車輛行駛中,兩車之間應保持5米的間距,以防發(fā)生碰撞。

12、在料場、溜井口、鎊房等車輛密集場所,應按秩序行駛,以防車輛擁擠發(fā)生事故。

13、車輛駕駛員要對本車進行定期檢查、維修、保養(yǎng),保證車況良好。

14、所有車輛必須配備1個3公斤的干粉滅火器。

二、車輛檢查制度

1、檢查內容:方向、剎車、燈光、輪胎、發(fā)動機、儀表等其它部件和持證情況。

2、檢查規(guī)定:

⑴駕駛員應在每日上班開車前、班中、班后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

⑵分公司車間主管車輛的隊長或硐長,對本隊的所有車輛每旬應進行一次安全檢查。

⑶分公司安全科每月應對本單位的車輛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⑷當班安全員要對本班車輛駕駛員持證情況和尾氣凈化裝置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⑸對檢查出的問題和安全隱患,應及時進行處理和整改,若發(fā)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要責令停止運輸作業(yè)。

⑹對違反運輸規(guī)定和存在隱患問題不進行整改的,要按有關規(guī)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公司車輛安全管理制度規(guī)定篇6

1總則

1.1目的

為加強公司車輛交通安全行為,保障交通安全秩序井然,根據國家相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guī)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1.2釋義與分類

本規(guī)定所稱的車輛,是指在廠區(qū)內行駛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以及特種車輛。

1.2.1機動車是指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者用于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yè)的輪式車輛。

1.2.2非機動車是指人力或者電動車等交通工具。

1.2.3特種車輛是指叉車、抱車、鏟車、吊車、槽車和其他履帶式車輛。

1.2.4廠內專用機動車輛是指限于公司廠區(qū)范圍內行駛及作業(yè)的,由公司主管部門登記備案的,使用專門牌照的機動車輛。

1.2.5公司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執(zhí)行“業(yè)務對接誰主管、誰負責;誰的作業(yè)區(qū)域,誰負責過程監(jiān)督管理”的原則。

1.3制定依據

1.3.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1.3.2《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1.3.3《廠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規(guī)定》

1.3.4《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guī)則》JT617

1.4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生產作業(yè)區(qū)域及道路車輛交通安全管理。

2組織與職責

2.1綜合辦公室

2.1.1負責主管車輛統(tǒng)一登記備案、檢定及考核執(zhí)行管理。

2.1.2負責主管車輛日常維護保養(yǎng)管理及監(jiān)督考核。

2.1.3負責定期組織主管業(yè)務司機交通安全培訓教育。

2.2后勤部

2.2.1負責車輛出入廠安全管理。

2.2.2負責外來車輛出入廠安全符合性檢查及阻火設施配發(fā)。

2.2.3負責主管區(qū)域車輛安全監(jiān)督考核管理。

2.3采購供應部負責業(yè)務主控車輛安全管理。

2.4運銷部

2.4.1負責業(yè)務主控運輸車輛日常安全管理。

2.4.2負責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對接管理。

2.5生產技術部負責應急車輛協(xié)調管理。

2.6安全環(huán)保部

2.6.1安全環(huán)保部負責綜合監(jiān)督檢查各單位對車輛安全管理。

2.6.2安全部配合責任部門做好廠區(qū)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管理。

2.6.3負責外委單位入廠車輛司機的廠級安全教育。

2.7機動部負責公司叉車的統(tǒng)一登記備案、檢定及考核執(zhí)行管理。

2.8機修車間

2.8.1負責主管特種車輛日常使用、檢查。

2.8.2負責定期組織特種車輛司機進行交通安全培訓教育。

2.9車輛作業(yè)區(qū)域主控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

2.9.1負責車輛安全設施檢查管理。

2.9.2負責車輛作業(yè)過程安全管理。

2.9.3負責車輛入廠后從業(yè)人員二、三(安全技術交底)級安全培訓教育。

3管理內容

3.1公司所有私家車輛進入公司須辦理入廠登記手續(xù),統(tǒng)一由綜合辦公室頒發(fā)通行證。

3.2綜合辦公室對主管車輛統(tǒng)一管理,定期維護保養(yǎng)并建立維保記錄,同時對車輛使用單位進行監(jiān)督檢查及考核管理。

3.3綜合辦公室兼職安全員及車隊隊長定期利用每月部室安全活動或網絡信息平臺,對公司駕駛人員進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留存記錄,提高駕駛員的安全行車思想認知意識。

3.4綜合辦公室負責對主管業(yè)務駕駛人員進行違章違規(guī)駕駛行為監(jiān)督考核。

3.5后勤部對主管業(yè)務范圍車輛進行統(tǒng)一監(jiān)督檢查,車輛必須符合公司生產裝置區(qū)域防火防爆管理要求方可進入生產現場。

3.6凡是進出公司車輛統(tǒng)一接受公司電子系統(tǒng)識別許可,同時駕駛人員應配合后勤部保衛(wèi)人員安監(jiān)及防盜行為檢查。

3.7業(yè)務主控單位定期組織對主管責任區(qū)域車輛安全停靠及防火防盜巡查,對違規(guī)車輛車主進行考核。

3.8凡是未辦理許可手續(xù),需進入公司外來機動車輛,由對接部門負責與后勤部門崗人員溝通,同時外來駕駛人員辦理登記方可進入。

3.9后勤部門崗值班人員進行公司臨時入廠車輛安全阻火罩配發(fā)管理,阻火罩應在門口執(zhí)勤保安負責臨時配發(fā)滿足日常及應急車輛進入廠區(qū)使用,使用者交駕駛證或行駛證抵押可以領取符合型號要求的阻火罩方可進入生產廠區(qū)。

3.10門崗執(zhí)勤人員有權限對進入廠區(qū)車輛的安全狀況、應急消防等器材、防火防爆要求安監(jiān)檢查,對不符合要求車輛有權制止不允許進入。

3.11廠區(qū)內拉運原材料、產品、物資、廢舊物資出廠,必須憑有效審批出門憑證方可放行出廠,出門憑證需到后勤部辦理。

3.12公司發(fā)生安全生產事故需調配應急車輛,生產技術部當班調度應第一時間通知綜合辦公室負責人協(xié)調應急救援車輛及應急物資搶險車輛,就近行駛原則進入事發(fā)區(qū)域及搶險物資配發(fā)區(qū)域。

3.13采購供應部應對主管業(yè)務車輛進行定期監(jiān)督檢查管理,同時涉及車輛交叉作業(yè)區(qū)域應組織雙方簽署安全協(xié)議,約束雙方應履行權利及義務注意事項管理要求。

3.14運銷部應對主控業(yè)務外來車輛進行定期監(jiān)督檢查管理,要求其遵守公司管理要求。

3.15運銷部應對涉及運輸危險化學品外來車輛對接單位進行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要求的資質符合性審查,同時應與涉及到業(yè)務量大,風險相對大的對接單位組織簽署雙方履行權利及義務的安全協(xié)議及管理要求。

3.16各單位應對主管作業(yè)區(qū)域外來車輛及所屬管理車輛進行過程監(jiān)督考核管理。

3.17各單位有權對違規(guī)行為駕駛人員及外來車輛運輸單位進行提交考核意見,經分管領導審批同意提交公司考核辦執(zhí)行落實。

3.18各單位應對主管責任區(qū)域車輛駕駛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告知并留存記錄。

3.19各單位應對進入主管區(qū)域車輛進行防火防爆安全監(jiān)督檢查。

3.20任何人不得強迫、指使、縱容駕駛人違反安全駕駛、文明駕駛的規(guī)定,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guī)定,嚴禁違規(guī)行駛。

3.21嚴禁超載、超員、超速;貨運機動車廂內不準人、貨混載。

3.22廠區(qū)內自行車、電動車應當按規(guī)范行駛;機動車輛廠區(qū)內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轉彎處或進入公司大門時不得高于5公里,遵守公司廠區(qū)道路的限高行駛要求。

3.23自行車進出公司大門時,駕車人應下車出入。自行車在廠區(qū)內行駛,不允許騎車穿越廠房。

3.24凡是進入公司作業(yè)車輛必須保持安全設施完備,安全信號指示燈完好。

3.25公司所有車輛必須停放在指定停車區(qū)域內,任何車輛不得停放在公司通行道路上,外單位車輛進入公司必須登記并服從門崗執(zhí)勤人員指揮。

3.26交叉路口、彎路、窄路、陡坡及距離上述地點10米以內的路段,不準泊車,同時進入此區(qū)域駕駛人員應鳴笛警示避免發(fā)生碰撞。

3.27拉運貨物的機動車輛按規(guī)定應從東大門出入,禁止從二號門出入;因情況特殊需從二號門進出,須經公司同意方可通行。

3.28行人必須遵守交通安全規(guī)定和警示,走人行道或靠路邊右側行走,禁止橫排行走。

3.29公司區(qū)域內發(fā)生交通事故時,應立即向調度室匯報,調度室啟動應急預案,業(yè)務主管部門負責聯系相關方處理交通事故;同時,公司對責任單位進行考核,根據實際對業(yè)務主控單位進行連帶安全績效考核。

3.30遇到雨雪等惡劣天氣及以往發(fā)生過車輛傷害事故的責任單位,安全環(huán)保部依據實際情況,下發(fā)預警提示。

3.31廠區(qū)行駛的車輛應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運送散體物資、液體物料和其它廢棄物的車輛,必須采取覆蓋、密閉、捆綁、濕化等有效措施,滿足安全、環(huán)保要求;運輸危險化學品車輛應按照道路指示及引領人員指定路線行駛。

3.32嚴禁司機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相符的車輛,嚴禁酒后開車。

4考核與獎懲

4.1入廠機動車輛違反本制度規(guī)定的,發(fā)現一次,考核100-500元。

4.2騎自行車穿越廠房及違反規(guī)定要求的行為,發(fā)現一次考核50元。

4.3責任區(qū)域管理主體及業(yè)務主控單位未履行管理職責或履職不到位的,應對責任單位進行安全績效考核100-300元。

4.4外來車輛損壞公司設施須原價賠償,同時對責任單位考核500-10000元。

5附則

5.1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負責解釋、修訂。

5.2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公司車輛安全管理制度規(guī)定篇7

為強化對客戶服務部送貨車輛的規(guī)范管理,確保車輛交通安全。經公司安全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對客戶服務部送貨車輛安全管理特作如下規(guī)定:

一、車輛安全行駛管理規(guī)定

1、客戶服務部主任為車輛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要嚴格履行職責,切實加強對送貨車輛安全行駛的教育管理。

2、駕駛員必須經公司考核合格后,領取上崗證方可駕駛車輛。

3、客戶服務部車輛為送貨專用車,除因公配送卷煙外,不準運送其它物品,不準借給外單位使用。

4、因公和配送卷煙用車,由客戶服務部主任派車,并作好派車登記,以便備查。

5、嚴禁私自用車;嚴禁途中隨意帶客或繞道為他人辦私事;嚴禁為他人運帶其它物品;嚴禁將車交給他人駕駛;嚴禁工作時間酗酒或酒后駕車;嚴禁將車開回家或停放在家中過夜。

6、車輛必須按公司指定的安全地點停放,并關閉電路,鎖好車門,以防發(fā)生意外。途中送貨臨時停車,嚴禁逆向停車。

7、客戶服務部主任要加強對車輛的安全管理,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同時要以身作則,自覺遵章守紀,不準公車私用;嚴禁強迫駕駛員為其出私車,駕駛員遇到此類情況應拒絕,并及時報告公司職能部門或直接向領導報告。

8、駕駛員必須服從管理,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并要積極按時參加所在地交警中隊組織的安全教育活動,確保行車安全。

9、要加強學習,不斷增強業(yè)務技能,精心維護保養(yǎng)車輛,嚴禁帶故障行駛。

10、加強途中送貨安全防范,熟悉安全應急預案,掌握各種應急措施,并配備必要防衛(wèi)工具,確保人身貨款安全。

二、車輛維修保養(yǎng)規(guī)定

1、駕駛員必須精心維護保養(yǎng)車輛,刻苦鉆研業(yè)務技能,對車輛要勤檢查,勤緊定,勤潤滑,勤清洗,并按規(guī)定里程及時例保,確保車況良好。

2、車輛維修保養(yǎng)必須按公司指定的特約維修單位進行維修保養(yǎng)。維修所需更換的材料清單必須由駕駛員簽字確認,更換大配件必須將舊配件帶回交辦公室(車隊)審驗。

3、車輛維修必須提前向客戶服務部主任報告,并填報車輛維修單,經辦公室(車隊)審核批準后,方可送廠修理,特殊情況可電話報批,先送廠后填報維修單。

4、平時車輛自行保養(yǎng),所需購買的機油及確需更換的常用小配件,必須經客戶服務部車管組組長確認,并報主任批準后方可購買,凡個人自作主張隨意購買的,服務部不得報銷,由駕駛員自負。

5、車輛送廠維修保養(yǎng)費用一律憑公司車輛維修單,由(車隊長)統(tǒng)一與修理廠結算,并經辦公室審核后報局長經理室審批。

6、車隊長要認真履行職責,不徇私情,對車輛修理費用結算要嚴格把關,對更換材料清單要逐項核實,從嚴控制,嚴防虛假。

7、辦公室(車隊)要每月對駕駛員和車輛進行考核檢查,實行百分量化考核制度,對檢查、維修保養(yǎng)不到位的進行逐項扣分,并與工資兌現掛鉤。

三、車輛燃油管理規(guī)定

1、車輛耗油標準:東南車為9.5公升/百公里,允許上浮4.5公升/百公里,7-9月可上浮6.5公升/百公里;五菱車為6.5公升/百公里,允許上浮3.5公升/百公里。

2、客戶服務部要在當地選擇信譽較好的加油站購買燃油,并逐臺登記,同時要定期對車輛用油進行審核,發(fā)現異常及時報告。

3、燃油發(fā)票報銷必須經公司車隊長簽字登記后,呈報經理室審批。否則財務不予報銷。

4、車隊長應每月對單車耗油進行核算,對超過標準或有異常情況,應及時報辦公室,嚴格按規(guī)定處罰。

四、車輛安全管理獎懲規(guī)定

1、公車私用的,主任、副主任一次處罰200元,駕駛員處罰100元,同時按考核細則相應扣分;私自將車開回家過夜一次處罰300元,并在當月工資中扣除,再犯不改的,主任、副主任調離崗位,駕駛員一律辭退。

2、凡私自用車發(fā)生交通事故的,所有費用由其個人承擔。

3、駕駛員因公用車發(fā)生交通事故的,按照責任區(qū)分作相應的經濟賠償,負全責的賠償費用的70%,最高不超過3000元;負主要責任的賠償費用的60%,最高不超過__元;負同等責任的賠償費用的50%,最高不超過1500;負次要責任的賠償費用30%,最高不超過1000元。

4、因駕駛員對車輛檢查不周、缺機油、冷卻液而造成發(fā)動機粘缸事故的,其大修費用由個人承擔,并作辭退處理。

5、駕駛員一年內發(fā)生兩次主責以上交通事故的,一律作辭退處理。

6、駕駛員因違法、違紀被公安機關罰款或刑事拘留的,作辭退處理。

7、發(fā)生交通事故隱瞞不報的,視情節(jié)輕重作相應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除按照規(guī)定賠償外,作辭退處理。

8、車輛不按公司指定地點停放發(fā)生意外的,駕駛員應負賠償責任,同時要追究服務部主任的責任,并作相應的處罰。

9、工作時間酗酒或酒后駕車的,除按考核細則扣分外,并處罰款200元,造成后果的作辭退處理。

10、駕駛員弄虛作假、耗油嚴重超標發(fā)生異常的,按超標數量全額處罰,情節(jié)嚴重的作辭退處理。

11、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除按規(guī)定對駕駛員進行處罰外,對服務部主任要追究責任、作出相應的處罰。

12、對安全行車的駕駛員每月獎勵100元,車管組組長獎勵150元,并實行安全行駛公里補貼制度,按百公里補貼4分計算。

13、安全獎及公里補貼發(fā)放,需經車隊審核簽字后報經理室審批。

五、執(zhí)行時間:

本規(guī)定自__年12月1日起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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