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接待管理規(guī)定
商務接待管理規(guī)定
為規(guī)范商務接待管理,厲行勤儉節(jié)約,反對鋪張浪費,根據中省市相關規(guī)定,制定了《商務接待管理規(guī)定》,下面學習啦小編給大家介紹關于商務接待管理規(guī)定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商務接待管理規(guī)定如下
、接待原則
(一)統(tǒng)籌管理。接待工作由辦公室統(tǒng)籌管理,相關處室具體承辦。
(二)事前審批。所有接待事項,事先按規(guī)定審批程序報批,未經批準的接待事項不予執(zhí)行。
(三)勤儉節(jié)約。接待工作既要熱情周到,禮貌待客,又要厲行節(jié)約,嚴格控制經費開支,杜絕奢侈浪費。
二、接待范圍
(一)到廣安投資考察、項目促進等活動;
(二)外出開展項目投資促進、開放合作等活動。
三、接待標準
(一)商務接待用餐按照對口接待原則,嚴格控制陪餐人數。接待用餐遵循節(jié)儉原則,盡量安排在機關食堂或體現(xiàn)地方特色的賓館、飯店,供應家常菜,不得提供香煙和高檔酒水,確需安排酒水,可提供本地酒水,原則上不安排高檔瓶裝酒。
(二)住宿費、交通費原則上由客商自行解決。確需安排的,住宿在定點飯店安排,并以標準間為主,不得額外配發(fā)洗漱用品和生活用品;乘坐飛機不得安排頭等艙,乘坐火車不得安排軟臥。
(三)大型團隊接待用車爭取由市委、市政府協(xié)調安排;小型活動接待用車由客商與機關后勤共同協(xié)商解決。外出活動用車按差旅有關管理辦法執(zhí)行。
(四)接待中,不得安排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原則上不得贈送禮品、土特產和紀念品等。
四、接待管理
(一)建立商務接待審批制度。商務接待按照“先審批、后接待”的管理程序,由承辦處室制定接待方案、填寫接待審批表,經辦公室提出擬辦意見,報分管領導審核、主要領導批準后執(zhí)行。辦公室根據領導審批意見進行統(tǒng)籌安排,承辦處室具體負責接待。接待經辦人嚴格按照審批內容安排接待,不得擴大接待范圍和提高接待標準。確因特殊原因來不及按正常程序審批的商務接待,須征得主要領導同意,報辦公室備案后實施,并在接待工作結束后,由承辦處室補辦審批手續(xù)。
(二)建立商務接待一事一結制度。接待任務完成5個工作日內,接待經辦人填寫報銷單據,并附原始票據、接待清單、接待審批表、接待方案等憑證。接待清單應當包括主要接待對象的單位、姓名、職務,活動項目、時間、場所、費用等明細。接待單據及報銷憑證由辦公室及財務人員初核后,經分管財務領導審核、主要領導簽批后報銷。凡報銷單據及憑證不齊全或者內容不一致的,不予報銷。
(三)建立商務接待規(guī)范支付制度。接待費支付采用銀行轉賬或者公務卡方式結算,不得以現(xiàn)金方式支付。不具備條件確需以現(xiàn)金方式支付的,經辦人應書面說明原因,并經相關負責人審批。
(四)建立商務接待內部審計制度。由委紀檢機構牽頭,定期對商務接待進行審計,重點檢查審批程序及報銷管理是否規(guī)范及接待經費使用等情況。
五、其他事項
本辦法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此前有關規(guī)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按本辦法執(zhí)行。
公務接待管理辦法
一、接待原則
公務接待嚴格執(zhí)行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關規(guī)定,按照有利公務、務實節(jié)儉、嚴格標準、簡化禮儀、高效透明、尊重習慣和對口接待的原則實施。
二、接待范圍
(一)出席會議、考察調研、執(zhí)行任務、學習交流、檢查指導、請示匯報工作等公務活動,屬于公務接待范圍。
(二)按照“同城不接待、非公務活動不接待、無公函的公務活動和來訪人員不接待”的“三不接待”要求,嚴格控制接待范圍。
三、接待標準
(一)接待對象應當按照規(guī)定標準自行用餐并支付費用。確因工作需要安排的,可安排工作餐一次,并嚴格控制陪餐人數。接待對象在 10人以內的,陪餐人數不得超過3人;超過10人的,不得超過接待對象人數的三分之一。工作餐遵循節(jié)儉原則,在規(guī)定限額標準內安排家常菜,不得提供魚翅、燕窩等高檔菜肴和用野生保護動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煙和高檔酒水,不得使用私人會所、高消費餐飲場所。確需安排酒水的,可提供本地酒水。
(二)接待對象需要安排住宿的,由機關后勤協(xié)助安排符合住宿費限額標準的定點賓館、飯店,住宿費由接待對象支付。出差人員住宿費應當回本單位憑據報銷,與會人員住宿費按會議費管理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嚴禁超標準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額外配發(fā)洗漱用品。
(三)交通費用原則上由接待對象支付,特殊情況下確因工作需要并經單位主要負責人簽批可開支必要的交通費(不得開支機票費用),交通費開支實行“一事一批”,并說明具體情況(作為接待清單附件)。
(四)接待中,不得安排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不得贈送禮品、土特產和紀念品等;不得列支應當由接待對象承擔的差旅、會議、培訓等費用和應當由個人負擔的費用,不得列支食品、茶葉、香煙、禮品等與公務接待無關的費用。
四、接待管理
(一)建立公務接待審批制度。公務接待按照“先審批、后接待”的管理程序,由承辦處室根據派出單位公函擬定接待方案,如實填寫接待審批表,經辦公室提出擬辦意見、分管領導審核、主要領導批準后執(zhí)行。辦公室根據領導審批意見和接待限額標準進行安排,未按要求審批的一律不予安排。
(二)建立公務接待一事一結制度。接待任務完成5個工作日內,接待經辦人填寫報銷單據,并附原始票據、接待清單、接待方案、派出單位公函、接待審批表等憑證。接待清單應當包括接待對象的單位、姓名、職務,公務活動項目、時間、場所、費用等明細。接待單據及報銷憑證由辦公室及財務人員初核后,經分管財務領導審核、主要領導簽批后報銷。凡報銷單據及憑證不齊全或者內容不一致的,不予報銷。
(三)建立公務接待規(guī)范支付制度。接待費支付采用銀行轉賬或者公務卡方式結算,不得以現(xiàn)金方式支付。不具備條件確需以現(xiàn)金方式支付的,經辦人應書面說明原因,并經相關負責人審批。
(四)建立公務接待信息公開制度。公務接待經費實行一月一統(tǒng)計、一季度一通報,及時向社會公布開支情況。公開內容包括公務接待費預算數、公務接待費實際支出數和公務接待費決算數。
(五)建立公務接待內部審計制度。由委紀檢機構牽頭,定期對公務接待進行審計,重點檢查審批程序及報銷管理是否規(guī)范及接待經費使用等情況。
五、其他事項
本辦法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此前有關規(guī)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按本辦法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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