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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申請書怎么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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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申請立案申請書,下面就是小編給大家?guī)淼牧干暾垥?,希望能幫助到大?

  篇一:立案申請書

  申請人:潘**,江西省玉山縣人,電話:******

  被申請人:江西省上饒市信訪局長期住北京截訪組,北京市黑保安。

  申請事項

  對被申請人非法羈押等犯罪行為予以立案查處。

  事實與理由

  我與江西省玉山縣縣委、縣政府簽訂了一份異地安置拆遷協(xié)議,協(xié)議簽定后房子就被他們拆了,沒想到絲毫沒有得到履行,一棟幾百萬房子變成連擦屁股都沒用一紙協(xié)議書。經(jīng)艱難維權引起了上級領導和有關部門重視,江西上饒市委成立了領導小組,給縣里定了匡匡,之后全省通報督辦,我與縣委、縣政府達成了口頭變更協(xié)議,我解放中路138號地段評估價是每平米三萬多元,變更到博士大道評估價是毎平一萬元,1*4平米置換1*4平米地段差二百多萬元再加上安置過度費和停業(yè)損失不補錢再給兩直地基作為補償。沒想到我做了這么大讓步就是沒有行賄送禮還是得不到履行,反而在領導變動期間被枉法終結(jié)。我書面向上級有關領導和部門反映交辦下來壓著不辦,中央巡視組交辦下也不辦,省委巡視組交辦下來還是不辦。無奈之下,今年二月份到北京有關部門投訴,三月三日被江西省上饒市信訪局長期住北京截訪組截到,把我交給北京市黑保安,羈押在京E一26162黑保安車上,受盡了折磨,又搶手機又搶身份證不給要弄死我,人權、憲法被踐踏,這是嚴重違法犯罪。

  根據(jù)以上事實與理由,被申請人的行為觸犯了【刑法】,請予以立案查處。

  此致

  北京市公安局

  申請人:潘**

  **年**月**日

  篇二:立案申請書

  申請人:** 男,出生年月,漢族,原石家莊博柯特包裝有限公司潤滑油合伙經(jīng)營人。

  被申請人:**,男,出生年月,漢族,石家莊博柯特包裝公司法人、潤滑油合伙人。

  申請事項

  對被申請人違規(guī)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和職務侵占的犯罪行為予以立案查處。

  事實與理由

  201*年4月份,我與段新利、杜志峰合伙利用段新利注冊的“石家莊博科特包裝有限公司”的營業(yè)執(zhí)照經(jīng)營潤滑油生意,協(xié)議簽訂每人出資三萬元,收益和虧損三方共有。簽訂協(xié)議后,三人開始合伙經(jīng)營,在經(jīng)營當中杜志峰投資1.5萬元外其余兩人均已投夠上述金額。

  合伙期間經(jīng)營一直處于贏利狀態(tài),但由于合伙經(jīng)營由段新利牽頭,且段新利作為企業(yè)法定代表人獨攬企業(yè)財務大權,其私欲不斷膨脹,存在大量損害公司利益的違法行為。我多次提出退伙要求,并要求在退伙前對合伙財產(chǎn)進行核算,但段新利和杜志峰只同意對小部分合伙財產(chǎn)核算確認,且拒絕我了解公司的經(jīng)營狀況及查看財務賬薄。經(jīng)初步估計,我們合伙經(jīng)營期間的石家莊博科特包裝有限公司凈資產(chǎn),若核算后應當退還我財產(chǎn)份額。

  我認為,段新利和杜志峰故意隱瞞公司的財務狀況及提供虛假的財務資料,已對我造成八萬余元的嚴重經(jīng)濟損失,應以違規(guī)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追究二人的刑事責任。

  另外,段新利和杜志峰故意編造公司虧損的事實,背著我將公司庫存及公司固定資產(chǎn)私自賣掉,并將所賣公司財產(chǎn)的所得非法占為己有,嚴重侵害了公司的利益,應以職務侵占罪追究其法律責任。

  根據(jù)以上事實和理由,被申請人的行為觸犯了《刑法》的第一百六十一條和第二百七十一條的規(guī)定,請予以立案查處。

  此致

  石家莊市公安局裕華區(qū)分局

  應經(jīng)濟偵查大隊趙隊的要求本人后附說明(2頁)本人申請與民事法庭無關和申請的證據(jù)提交法院的望調(diào)查。

  申請人:**

  篇三:立案申請書

  申請人:程**,男,漢族,臺灣人,1957年1月15日出生于臺北,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臺北市北投區(qū)榮華里13鄰明德路150巷15號13樓,暫住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區(qū)荔景路榮步電子工(深圳)有限公司宿舍,電話 :******。

  請 求 事 項:

  請求貴局依法對李良聰涉嫌詐騙犯罪進行刑事立案,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事實與理由:

  201*年4月28日,李良聰實際控制的香港榮步國際有限公司將全資持有榮步電子工程(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榮步公司)1*0%的股權以及其名下的全部資產(chǎn)以港幣750萬元轉(zhuǎn)讓給申請人,申請人按照約定于201*年6月12 日付清了全部的轉(zhuǎn)讓款750萬元港幣,李良聰和榮步公司也分別于201*年6月15日、6月23日、7月4日、7月21日、7月26日向申請人移交了榮步公司的土地房產(chǎn)登記證書、設立批準證書、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書、公司全部的印章以及涉及公司經(jīng)營的全部政府批準文件,至此申請人已經(jīng)合法的成為了榮步公司新的投資人和實際經(jīng)營人。

  榮步公司的股權轉(zhuǎn)讓給申請人后,李良聰以及其實際控制的香港榮步國際有限公司不僅不履行協(xié)助申請人變更相關股權登記、證照等義務,反而捏造證照遺失等事實,并隱瞞了其股權已經(jīng)全部轉(zhuǎn)讓的真相,向企業(yè)登記機關申請補照并騙取了相關的證照和公章,接著李良聰又以同樣的方法向相關部門騙取了關于榮步公司的其他證照和印章后李良聰多次以榮步公司和榮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義分別與寧夏恒昌順貿(mào)易有限公司、重慶市九龍坡區(qū)科園三街139號附52號的任大明發(fā)生投資業(yè)務往來,()致使榮步公司申請人實際經(jīng)營和管理的榮步公司名下的賬號以及廠房被多次凍結(jié)、查封,特別是李良聰2012年8與7日非法以榮步公司的名義向企業(yè)登記主管機關申請企業(yè)清算的行為,導致了申請人和榮步公司經(jīng)營陷入了絕境,正常的經(jīng)營也無法開展,嚴重侵害了申請人和其實際經(jīng)營的榮步公司的合法權益。

  李良聰在榮步公司的股權相關證照、印章已經(jīng)實際交付的情況下,偽造了證照遺失的虛假事實,隱瞞了股權已實際轉(zhuǎn)讓并且交付的事實真相,利用騙取到的榮步公司的證照,對外公然以榮步公司的名義從事經(jīng)營、變更申請等實體活動,實際上也非法獲取了本不該屬于他的利益,其行為具有明顯的商業(yè)欺詐,是現(xiàn)今社會“三打兩建”的打擊對象,是誠信的社會主義國家所不能容忍的,其行為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申請人認為李良聰犯罪主觀故意明顯,也有實際存在的犯罪事實且非法獲取了利益,其行為具有明顯的社會危害性,觸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guī)定,犯有詐騙罪。

  綜上所述,為了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特請求貴局對李良聰涉嫌詐騙的行為依法予以刑事立案偵查。

  此致

  深圳市坪山新區(qū)公安局

  申請人:

  20XX年 月 日宅基地申請書探親假申請書調(diào)動工作申請書格式

  篇四:立案申請書

  申請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委托律師):

  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yè)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等基本情況,律師只需寫明姓名及其所在律師事務所名稱。

  被申請人(犯罪嫌疑人):、

  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yè)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等基本情況。

  被申請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

  寫明犯罪嫌疑人犯罪時間、地點、侵害的客體、目的、動機、手段、造成的后果等事實要素。

  申請的理由及法律依據(jù):

  寫明犯罪嫌疑人犯罪行為構成的罪名法律依據(jù)。

  證據(jù)和證據(jù)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寫明主要證據(jù)及其來源,主要證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____公安局(或_____人民檢察院、__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五:立案申請書

  申請人:山西介休國鑫煤化有限公司清算組

  地址:山西介休市三佳鄉(xiāng)溫村石河橋東

  法定代表人:馮治強聯(lián)系電話:15235459105

  請求事項:

  請求介休市人民檢察院依法行使監(jiān)督權,責令山西介休市公安局三佳派出所對介休市國鑫煤化有限公司財產(chǎn)及財物被爆炸、毀壞、聚眾哄搶一案立案偵查,并找出真兇,將之繩之于法。

  事實和理由:

  2006年,馮治強、馮治力、馮志剛共同出資成立了介休市國鑫煤化有限公司,公司位于三佳鄉(xiāng)溫村。占地51畝,建筑面積達2265。96平方米,內(nèi)有價值逾百萬元的變電室、160k瓦變壓器、磅房、磚、砂、鋼材、水泥(標號425)、石子、辦公桌椅、檔案柜、保險柜、帳冊、公司印章等財產(chǎn)。2012年2月18日下午3時許,一伙人在4臺裝載機的的配合下,炸毀、損毀了我公司的建筑物等固定設施,哄搶了我公司的價值超百萬元的動產(chǎn)。馮治強、馮治力聞訊后立即報案,但張劍副所長、強指導、燕小強等警官到場后,眼睜睜地看著我們的財產(chǎn)被毀、被搶而未采取任何措施。事發(fā)后不久,我公司的土地也被人強行霸占,公司的10000平米碎石硬化地面以及近3000平米水泥硬化地面被全部毀滅。我們多次向介休市公安局反映,要求公安局查出爆炸、搶劫、霸占真兇并繩之于法,得到的卻是介休市公安局莫名其妙的不予立案的答復(介公不立字[2012]2號、介公復字[2012]1號)。

  我們認為:

  1、我們是于2012年2月18日、3月31日、5月4日報的案,2012年7月7日我們沒有報案,介休市公安局的不予立案通知書所述報案時間與實際不符。

  2、在報案材料中,我們要求追究相關行為人的法律責任,并未指明是三佳鄉(xiāng)溫村村委推倒廠房的,介休市公安局沒有履行偵查的職責。

  3、2012年2月18日,毀損我公司財產(chǎn)的人員使用zhà藥炸毀我公司的固定資產(chǎn),行為人涉嫌爆炸罪。損毀、哄搶我公司財產(chǎn)的組織者、參與者均涉嫌故意毀壞財物、聚眾哄搶罪。這是在光天化日之下爆炸、毀壞財產(chǎn)哄搶財物的犯罪行為,介休市公安局卻輕描淡寫地認為不構成犯罪。為此,特向貴單位反映,敬請依法督促介休市公安局立案偵查,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以維護我公司的合法權益。

  此致

  介休市人民檢察院

  介休市國鑫煤化有限公司清算組

  20xx年3月18日

  [篇四:刑事立案申請書]

  申請人:xxxxx,女,漢族,xxx年11月22日出生,住四川省三臺縣xx號,

  請求事項:

  請求貴局對xxxx涉嫌xx一案進行立案偵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198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