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經營權轉讓合同(2)
七、經營手續(xù)和費用
7.1 乙方經營商鋪所需的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xù)由乙方自行到工商、稅務等部門申請辦理,并自行承擔一切費用。
7.2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內,按不低于所承租商鋪內全部財產價值的標準向保險公司投保財產險,并將保險單復印件報甲方備案。否則因意外事件或第三人原因造成的乙方財產的任何損失,甲方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7.3 乙方商鋪內應配設的消防器材由甲方統(tǒng)一配備,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商鋪改造
8.1 合同期內,由于甲方統(tǒng)一規(guī)劃、消防及其它重要設施的建設或執(zhí)行政府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需要改造商鋪時,乙方必須無條件地服從甲方安排,改造商鋪停業(yè)期間,甲方免收租金和管理費。
8.2 乙方如需對商鋪進行裝飾、裝修、改造,須事先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辦理消防、建設等審批手續(xù)時,政府相關管理部門收取的各項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因改造或裝修而新增的固定設施(難以移動,拆卸時可能損毀的設施),租賃期滿后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裝修期間應照常交納租金和管理費。
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9.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9.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通知乙方終止合同。終止合同的通知方式為甲方直接送達書面通知或其他法律允許的方式,包括在商城內張貼公告的方式,通知自送達之日起生效;自送達之日起,甲方有權收回商鋪,另行出租。
9.2.1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非法經營的;
9.2.2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以承租商鋪設立第三人權益的;
9.2.3擅自轉讓、轉租商鋪不辦理相關手續(xù)的;
9.2.4擅自變更經營品種或經營與商鋪所處位置規(guī)定的經營品種不符的;
9.2.5嚴重違反甲方統(tǒng)一管理制度的;
9.2.5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時間累計達一個月;
9.2.7 在商鋪交付使用后,不按甲方規(guī)定時間開業(yè),或停止營業(yè)累計達30天的;(以甲方出勤統(tǒng)計表為準);
9.2.8利用商鋪存放危險、違禁物品或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的;
9.2.9擅自拆改商鋪結構,情形嚴重的或改變商鋪用途的;
9.2.10銷售假冒偽劣、仿冒產品情節(jié)嚴重的;
9.2.11銷售存在明顯的質量缺陷的產品,給消費者生命健康造成傷害的。
十、合同續(xù)簽及合同期滿財產的處理
10.1合同期滿前,如甲方決定繼續(xù)出租商鋪,甲方將以公告形式公示辦理續(xù)租事項的時間,若乙方未在公告規(guī)定時限內提出續(xù)租申請,視為乙方不再續(xù)租,甲方有權另行出租該商鋪。
10.2租賃期滿或提前終止合同時,乙方必須在三日內將商鋪內的物品全部搬出。逾期商鋪內如有余物,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甲方可自行處理。
十一、特別約定事項
11.1如因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地方性法規(guī)變化或政府的行政行為,及發(fā)生不可抗力事件,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時,甲方不負任何賠償責任;需拆除該商鋪時,乙方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無條件撤出,甲方已收取的租金和管理費按乙方實際租賃的時間折算,剩余部分退還乙方。
11.2 甲方按乙方在本合同上填寫的通信聯絡地址及方法向乙方發(fā)出的有關通知,均視為有效通知。乙方對甲方在商城內所發(fā)布的公告負有充分注意的義務。乙方如未履行本項注意義務而造成的任何損失,均與甲方無關。
11.3 本合同簽訂時,乙方須向甲方提交相關有效證件。個人須提交公民身份證復印件。單位須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證明和授權委托書原件,以及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法人代表身份證等證件的復印件。乙方對所提供證件的真實性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11.4 本合同履行的過程中,對本合同進行的任何變更、修改、補充或終止,均須由雙方以書面方式作出,并在加蓋甲方合同專用章后方能生效;如僅由任何個人簽署和/或加蓋甲方部門印章,均視為未獲得甲方的授權,屬無效協議或文件,甲方對此不承擔法律責任。
11.5 甲方不允許甲方的管理或業(yè)務人員向乙方借款、借物、承諾降低費用標準等,如發(fā)生此類情況,均屬個人行為,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二、違約責任
12.1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對商城經營品種的區(qū)域統(tǒng)一規(guī)劃上貨經營;否則,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規(guī)定者,視為違約,每天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元,直至整改符合規(guī)定為止。自甲方規(guī)定的整改期滿之日起7天,乙方所經營的品種仍不符合規(guī)定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2.2 乙方如未按時向甲方繳納租金、管理費和/或其他費用的,除補交拖欠的租金、管理費及其他費用外,還應按所欠租金、管理費及其他費用總額,按每日1%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累計計算至拖欠的租金及管理費、其他費用和違約金全部付清之日。
12.3 在合同履行期內,如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或出現本合同9.2款、12.1款所列情形之一,甲方決定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已交付的租金、管理費及商鋪經營權轉讓費等費用和履約保證金等不予退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12.4 乙方毀壞、損壞商鋪設施或擅自改變商鋪結構的,應按甲方修繕商鋪總支出費用的兩倍向甲方賠償損失,修繕期間不停止租金的支付。
12.5 乙方擅自歇業(yè)的,每歇業(yè)一日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元;擅自歇業(yè)累計30天以上的,視為乙方放棄一切權利,甲方有權單方清理商鋪內的物品,收回商鋪并另行出租。
十三、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加以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
14.1本合同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乙方簽字并加蓋甲方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乙方如為單位,應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14.2《商城綜合管理規(guī)定》、《商城防火安全責任書》、《商城治安互防協議書》、《商城經營商品質量保證承諾書》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4.3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執(zhí)叁份,乙方執(zhí)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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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經營權轉讓合同范文3
甲方:(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合同法》,就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商鋪,轉讓給乙方一事,經甲乙雙方協商,就店面轉讓達成本商鋪轉讓合同:
第一條 甲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商鋪(面積_______平方米)轉讓給乙方使用。并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第二條 該店鋪產權為房東,房東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合同到期日期為_______,年租為_______人民幣,店面交給乙方使用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房東履行租賃合同,每年交納該合同約定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
第三條 該店鋪現有裝修,裝飾,工具,設備(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該合同期滿后,不動產歸房東所有,其他歸乙方所有。
第四條 乙方在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元),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第五條 乙方接收后,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前,該店鋪的所欠一切債務及售后等事項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 乙方逾期向甲方交付轉讓金,甲方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如由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鋪,甲方應退回乙方全部轉讓費,賠償裝修,添置設備損失費,并支付乙方轉讓費_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 商鋪轉讓合同范本一式二份,甲、乙各執(zhí)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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