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轉讓合同樣本
技術轉讓合同是一類較復雜的合同,涉及專利、技術秘密等的知識產權問題,容易發(fā)生糾紛。對于技術轉讓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學習啦小編整理的技術轉讓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技術轉讓合同范文一
第一條 合同性質
簽訂本合同的雙方為:
甲方:美國卡洛馳責任有限公司
地址:美國 科羅拉多州,尼沃特
授權代表:陳琪,職務:銷售經理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乙方:小靈貓哈特發(fā)熱鞋有限公司
地址:中國,廣州國際貿易中心,站西路26號
法定代表人:陳西,職務:銷售經理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第二條 定 義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術名詞含義分別闡述并明確如下:
2.1. “產品”指合同附件所列的產品。
2.2. “專利”系指登記獲有專利權的和經登記獲有實用型專利權的 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須經申請的專利技術。
2.3. “技術”系指為滿足生產、使用、保養(yǎng)及銷售該產品所需的技術,并為 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將來能獲得的并有權向第三方公開的技術數據、配方、生產 程序、圖紙、說明書、手冊目錄及信息等。
2.4. “商標”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標為準。
2.5. 乙方保證:按雙方協(xié)定時間提供的技術信息應是準確的、完整的和清晰 的,并且由乙方提供的實用技術是最先進的;合營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確的 應用其技術的狀況下,合營公司的產品應達到國際(或國內)的先進水平。
2.6 有效日期
該合同有效期自2011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1日。
第三條 專利和商標的使用
3.1. 按合同的規(guī)定生產、使用和銷售該產品外,不經乙方同意,甲方公司不 得使用其專利、技術和商標。
3.2. 事先未得到書面同意,甲方公司不得對所生產的產品進行修改。甲方公司生產的產品與乙方生產的產品質量應相同。乙方有權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確保 甲方公司的產品達到規(guī)定的質量水平。
3.3. 合營公司按照雙方的議定,在銷售產品上須標志商標時,應標明該產品 是按乙方的許可制造。
第四條 第三方偽造及侵權
甲方公司若發(fā)現有任何偽造的產品、或侵犯專利或商標時,應立即通知乙方。 雖然,僅乙方獨家擁有對第三方偽造的產品、侵犯專利或商標的行為采取追究甚至是訴訟(或采取其他行動)的權利,但乙方對甲方公司就上述有關情況而提出的各種建議,應給予充分考慮。為此,乙方可以甲方公司名義作原告或雙方聯合作原告,合營公司對此不應無理由的予以拒絕,但須先取得甲方公司的書面同意。
第五條 遞交程序說明書
5.1 按合同規(guī)定,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完整的技術程序說明書包括:設計、計算、圖紙、生產工藝、質量控制、測試、安裝調整、操作和維護方法。所提供協(xié)議
涉及的產品的必須與小靈貓公司的產品相同。
5.2 按合同規(guī)定,乙方必須保證技術文件的遞交不受任何第三方任何指控。
第六條 技術培訓
6.1. 按合同規(guī)定,乙方應向甲方公司提供技術培訓,以提高公司雇員的技術水平。
6.2. 乙方同意向合營公司選拔的雇員按下述技術范圍提供培訓:C10103 小靈貓產 品的制造、發(fā)展、銷售和使用;加工生產及有關工廠實習。
6.3. 乙方不提供與制造、銷售或維修保養(yǎng)該產品無直接關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訓,亦不提供乙方對第三方承擔有保密義務項目的培訓。
6.4. 培訓人數和內容、地點、期限及其他有關培訓事宜由如下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
6.5. Crocs公司若需要乙方派遣指導人員、技術專家及有關管理人員至Crocs公 司對公司人員進行培訓,Crocs公司應支付聘請人員從受雇地至合營公司的全部差旅費及在Crocs公司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費用。
6.6. 按本合同規(guī)定,合營公司屬下的雇員凡參加并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訓計劃者,自培訓完結后3年內,不得向合營公司提出辭職。
第七條 提成費
7.1. 在本合同及其附件生效后3天內,合營公司應支付售出該產品的總 銷售額1%的提成費。其提成費應根據該產品的數量計算。
7.2. 按合同附件規(guī)定的提成費應從得到該項技術之日起執(zhí)行1年以后,每 年遞減0.1%。
第八條保 密
合營公司承認并同意在合同期內由乙方提供的技術系屬秘密。合營公司及其 全體雇員和工作人員應按合同列明的目的使用其技術。在未得到乙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開或透露此技術。自簽署合同至終止合同,該項技術的保密期限為10年。
第九條 仲 裁
9.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在深圳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9.2 除非另有規(guī)定,仲裁不得影響合同雙方繼續(xù)履行合同所規(guī)定的義務。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0.1. 雙方遇有無法控制的事件或情況應視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于火災、 風災、水災、地震、爆炸、戰(zhàn)爭、叛亂、暴動、傳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 事件的一方導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時,應將履行合同的時間延長, 延長至與發(fā)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誤的時間相等。
10.2.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立即用電話或傳真將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事 件通知另一方,并于15天內用航空掛號
信將有權證明的機構出具的發(fā)生不可抗力 事件的證明書寄給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誤時間超過60天時,雙方應通 過友好協(xié)商進一步解決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一條 合同文字和工作語言
11.1.本合同及附件中、英文書就,兩種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英文 不一致的,以中文為準。
11.2 合營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書就,兩種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同意用英語和漢語為工作語言。
第十二條 其 他
12.1. 本合同中的標題,僅為醒目參考用,不影響本合同的意義和解釋。
12.2. 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式兩份,每種文本雙方各持 份。
12.3. 甲、乙方及合營公司之間的通訊來往均以中、英文為準。
12.4. 按本同規(guī)定任何一方發(fā)出的通知或通訊,應以書面文字為準并按對方 所列的上述地址寄出后 天,視為有效送達。
甲 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 年___ 月___日于______ 年___月 ___日___于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