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合同范本
城市交通與土地使用相互作用關系一直是城市規(guī)劃研究的熱點之一,那么對于土地使用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在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土地使用合同范文,感謝您的閱讀。
土地使用合同范文1
甲方:
乙方:
為貫徹落實省、市、縣各級政府實施新農(nóng)村建設的各項文件精神,加快建設*********************,甲乙雙方經(jīng)平等協(xié)商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供雙方遵照執(zhí)行。
第一條 經(jīng)本合同簽訂且乙方履行本合同相關義務后,乙方有權使用位于*********************的土地一宗,編號為 號(具體位置及范圍詳見附件1:《宗地示意圖》),占地面積約為125平方米。乙方應在該地塊按照相關規(guī)劃要求建筑房屋。
第二條 甲、乙雙方確定乙方須向甲方交納土地使用費共計人民幣200000元(大寫:貳拾萬元整),此款分三次交,第一次,簽訂本合同書后交100000元(大寫:壹拾萬元整);第二次,該房屋交付使用后交50000元(大寫:伍萬元);第三次,辦土地使用證時再交50000(大寫:伍萬元)。該土地費用按宗計算,鑒于本合同簽訂前乙方已到實地勘察,并對上述費用進行確認,本協(xié)議簽訂后土地使用費用不做調(diào)整。乙方對所使用土地使用費交付清后,甲方對乙方的合法土地使用權全權負責,否則,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條 乙方簽訂本合同并付款后,甲方向乙方交付土地。由于該土地為集體土地,且僅能建設經(jīng)規(guī)劃審批的*********************,
乙方承諾本合同土地僅用于建設甲方統(tǒng)一報規(guī)確定的房屋(房屋結構、外形、面積、戶型等均按甲方及政府審批的標準統(tǒng)一確定)。
第四條 經(jīng)甲方努力后,如能把此土地報批為其他用地,把土地使用權證辦到每宗(戶)土地使用人手中,那應交給國家的土地出讓金按批文執(zhí)行,由乙方補交。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附加以出讓金無關的費用。出讓金的交付方式甲乙雙方另行約定。
第五條 在房屋建成交房后18個月內(nèi)且乙方辦理完畢以下事項后,甲方代為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1、支付完畢本合同約定的應交款項,如土地分期款、建設分期款、違約金及辦證成本費;
2、辦理完畢房屋驗收交接手續(xù);
3、乙方向甲方交齊委托甲方辦理證書所需的相關資料,如委托書、身份證等;
4、若需乙方配合遷移戶口才能辦理產(chǎn)權證的,乙方應配合辦理農(nóng)村集體戶口的遷移手續(xù)。
因該土地屬于村民集體所有,待該項目其他地塊能辦理《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時,甲方及時為乙方統(tǒng)一辦理《集體土地使用權證》。
因乙方未盡充分配合義務或乙方自身原因致使甲方未能辦理《集體土地使用權證》及《房屋所有權證》,甲方不承擔責任,并有權要求乙方支付甲方為辦理上述證件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第六條 *********************的道路(通道)等共同使用土地的使用權(如能辦成小土地證時就包括其所有權)屬各業(yè)主所有。使用時間同房屋土地使用時間同步。
1、共同使用土地各業(yè)主所占面積的劃分:前后兩排之間的道路(通道)屬前排17宗(戶)業(yè)主所有;后排同蔡家山三組之間(即從環(huán)西路進本市場)寬24米的主路的一半(完12米)屬后排10宗(戶)和前排頭尾(臨24米主路)的2宗(戶),共12宗(戶)的業(yè)主所有;前后兩排中間南北走向(即主大街進本市場)的道路(通道)屬前后兩排臨此道路(通道)的4宗(戶)業(yè)主所有;由甲方基于此標準確切其界線同房屋一并交于業(yè)主。
2、共同使用的道路為自建、自用、自有。每套(戶)業(yè)主出資五萬元建設費交太平社區(qū)秧田灣農(nóng)貿(mào)市場建設部建設,此費在房屋建設和道路(通道)建設完工交戶使用時一次付清。
3、在辦房屋土地使用所有權證時,甲方要將共同使用道路的土地按上條件均攤到各戶業(yè)主后同房屋土地使用權證一同辦理給各業(yè)主。
4、共同使用土地的道路等,如因市場發(fā)展的需求,需要使用部分共攤土地的,由市場管理部統(tǒng)一規(guī)劃,統(tǒng)一建蓋,不允許業(yè)主私建亂蓋或霸道,如有上述不良行為的,市場管理部門有權拆除建筑且罰款3—10萬元。
第七條 本合同約定占地面積約為125平方米的土地準建高度為五層半。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及違約責任
1、因政府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雙方要共同努力,使受害方的損失得到優(yōu)厚補償。
2、乙方與太平社區(qū)秧田灣農(nóng)貿(mào)市場簽訂的《房屋委托建設合同書》(合同編號為:
3、合同簽訂后不得無故解除合同,因一方原因導致本合同解除的,應向另一方承擔1萬元的違約金。
4、因甲方的過錯而導致本合同解除的(或本合同認定無效停止執(zhí)行的),甲乙雙方按下列方式處理:甲方向乙方返還已付的土地使用費收回土地。甲方收回土地按下列方法支付乙方經(jīng)濟補償金:經(jīng)濟補償金=乙方已付土地使用費×銀行同期貸款利息并承擔違約金1萬元。
5、如因甲方原因導致《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不能在本合同約定期限內(nèi)辦理完畢的,乙方可選擇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甲方按本合同中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費和《房屋委托建設合同書》的建設工程價款回購乙方土地及購買乙方房屋;同時,甲方按下列方法支付乙方經(jīng)濟補償金:經(jīng)濟補償金=(乙方已付土地使用費+乙方已付建設工程價款)×銀行同期貸款利息且承擔違約金貳萬元。
6、在甲方辦理相關證書前,乙方變更土地使用人姓名的應交納500元手續(xù)費,由變更后的當事人同甲方另簽合同。
第九條 其他事項:
為便于合同履行,特將乙方有效通信方式如下:
乙方聯(lián)系住址: 聯(lián)系電話: 郵政編碼:
本合同履行期間,需要書面送達相關文件或通知時,通過以上通信方式以電話、郵件方式送達。若以郵件送達的,自相關文件或通知郵寄起7日后即視為已經(jīng)送達。乙方上述通信方式發(fā)生變化的,必須于變更前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變更通知自甲方確認后發(fā)生變更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的態(tài)度協(xié)商解決,或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定補充協(xié)議。若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有不符之處,以補充協(xié)議條款為準。
4、本合同壹式伍份,甲方執(zhí)叁份,乙方執(zhí)貳份。每份皆具同等之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簽章后生效。
5、在簽訂本合同前,甲方應合同條款對乙方做出詳細明確的解釋,雙方已充分理解合同條款內(nèi)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合同范文2
根據(jù)《_________經(jīng)濟特區(qū)土地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_________市國土局為一方(以下簡稱“市國土局”),_________建設開發(fā)有限公司為另一方(以下簡稱“用地者”)(“用地者”一詞在本土地使用合同以及附件一的土地使用規(guī)則中的上下文許可的情況下亦包括用地者的繼承人或受讓人)。雙方達成如下協(xié)議,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本土地使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 本土地使用合同簽訂日期起三十(30)天內(nèi),由_________市國土局將編號為_________壹號地段,土地面積約_________平方米的地塊(以下簡稱“甲地段”)的土地使用權,連同其上的權益,一次性出讓和轉移給用地者使用。甲地段位置圖見本土地使用合同附件二宗地圖紅線范圍。甲地段之面積以實際批出的宗地圖為準。
土地使用年限伍拾(50)年從簽署本土地使用合同日期起計,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土地用途如附件四之發(fā)展大綱圖,包括標準廠房、專業(yè)廠房、單身職工宿舍以及商業(yè)樓宇(上述各項定義見土地使用規(guī)則)。
第二條 用地者同意支付下列款項成交甲地段:(i)地價總額為_________萬港幣;(ii)征地費總額_________萬港幣;以及(iii)為單身職工宿舍用地另付_________萬港幣。上述(i)、(ii)和(iii)之總和稱為“用地價款”。
第三條 本土地使用合同所附之土地使用規(guī)則是本土地使用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用地者愿意遵守土地使用規(guī)則。
第四條 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規(guī)則第二條和第三條的方式支付上述第二條的款項。
第五條 在用地者付清上述第二條的用地價款后,_________市國土局應即發(fā)給國有土地使用證,并將甲地段的空地占有交付給用地者。
第六條 用地者應每年向國土局支付土地使用費,根據(jù)土地使用規(guī)則第四條界樁定點所確定的甲地段的確實面積,每平方米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七條 當用地者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后,可以按照土地使用規(guī)則規(guī)定的規(guī)劃用途和程序,進行贈與、出售、交換、抵押和出租其全部或部分土地,無論上蓋建筑物完成與否。
第八條 _________市國土局及一切屬下部門于行使土地使用規(guī)則項下的任何有關之權力或采取任何行動前,必須提前二十一日發(fā)出書面通知用地者為有效。
第九條 交付于用地者的必須是空地占用,沒有任何未經(jīng)授權的建筑物或任何其他非法占有。
第十條 用地者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后可即按本土地使用合同附件二的土地使用規(guī)則,開發(fā)建設甲地段。
第十一條 本地區(qū)使用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布的法律的保護和管轄。如果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對有關本合同的某一事項未加以規(guī)定時,應參照國際商業(yè)慣例。
第十二條 本土地使用合同經(jīng)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三條 本土地使用合同正本一式三份,_________市國土局一份、用地者一份、_________市公證處一份。本合同副本八份,_________市計劃局一份,_________市國土局一份,_________市稅務局一份,_________市建設局一份,_________市財政局一份,用地者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合同范文3
用地單位(稱甲方):
被用地單位(稱乙方):
甲方因生產(chǎn)建設需要,需臨時使用乙方土地 平方米,地類為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甲乙雙方經(jīng)過共同協(xié)商,簽訂如下合同:
一、甲方需臨時使用 土地 平方米,作于 用地,具體位置以勘測定界圖標準為準。
二、雙方商定該宗地使用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如確需延長使用期限的,可在使用期滿前 日內(nèi),向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延期申請,經(jīng)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后,重新續(xù)辦臨時用地手續(xù)。
三、在使用期限內(nèi),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臨時用地補償標準:
四、甲方及時交清土地補償費用后,嚴格按照批準位置、范圍、面積和用途使用,不得擅自轉讓、變更和改變批準用途,乙方應按時移交土地,不得影響、阻擾甲方使用。并不得在該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五、使用期滿后,甲方不按期復墾和期滿不按時退還土地或未經(jīng)批準延期使用土地的,依據(jù)《土地管理法》、《土地復墾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依法處理。
六、本合同載明雙方的權利、義務,簽訂后,具有法律效力,雙方要嚴格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違背合同約定內(nèi)容。
七、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歸檔保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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