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性黨風建設建議
黨性是無產階級利益最高而集中的表現,是高度發(fā)展了的階級性;黨風是一個政黨及其黨員的作風的簡稱。無論從黨的歷史還是和平建設時期,以及高校所肩負的任務,對黨員開展黨性黨風教育,都是黨建工作的重要內容,黨性黨風建設歷來是我黨高度重視的一個問題。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的黨性黨風建設建議,歡迎大家閱讀。
黨性黨風建設建議一
近幾年來,隨著不斷深入推進反腐敗工作和加強黨員干部作風建設,黨員領導干部黨性修養(yǎng)和作風建設取得了顯著成就,廉潔自律意識整體得到了加強。但是,面對世情、國情、黨情正在發(fā)生的深刻變化,我們發(fā)現少數黨員領導干部在黨性黨風黨紀方面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這些問題直接嚴重損害了黨群干群關系,敗壞了黨和政府的形象,需要我們認真研究,深刻剖析予以解決。
一、當前領導干部在黨性黨風黨紀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在黨性方面:
1、理想信念動搖。對馬克思主義信仰不堅定,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缺乏信心,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取向出現扭曲。
2、對黨的忠誠弱化。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場不堅定、旗臶不鮮明,思想和行動沒有統一到各級黨委的精神和決策上來。
3、宗旨意識淡薄。不是保持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而是錯誤地擺放個人的位臵,重視“干部”身份、無視“干事”義務,往往把為群眾服務當作自己的恩惠,把上級的政策當作個人的施舍。
(二)在黨風方面:
1、形式主義。有的領導干部工作作風漂浮,沒有把正確的事業(yè)觀、政績觀落到實處。愛做表面文章,不愿真實抓實干,落實工作開開會、檢查驗收胡亂吹,滿足于當“傳聲筒”、做“中轉站”,習慣以會議落實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工作中講得多做得少、布臵得多檢查得少;只圖虛名,不務實效,好大喜功,急功近利,熱衷于喊空號,大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和脫離實際的“政績工程”、“面子工程”。
2、官僚主義。官僚主義的實質是“官本位”思想嚴重,脫離實際,背離黨的宗旨,一心只想當官做老爺。在對待人民群眾上,缺乏真切情感和服務意識,不是把人民群眾當作自己的主人,而是把群眾當作自己的“統治者”,態(tài)度粗暴生硬,服務“收錢收費”,管理“吃拿卡要”,甚至由此引發(fā)群體性事件;在對待實際工作上,缺乏事業(yè)心和責任心,不深入實際,不了解實情,敷衍塞責,推諉扯皮,甚至失職瀆職。
3、奢侈腐化。有些領導干部丟掉了艱苦奮斗的好傳統,個人享樂、奢靡之風盛行,生活情趣不健康的情況較為突出。一是生活頹廢,情趣低級。有的領導干部參與賭博,甚至挪用公款賭博,借賭博之名聚斂錢財;有的經不起金錢、 美色的誘惑,陷入“溫水效應”,走向蛻化變質。二是好“傍大款”,濫交朋友。有的干部打著招商引資的幌子, 熱衷于與一些“大款”和不三不四的人交朋友,整天沉迷于燈紅酒綠,留戀于聲色犬馬。三是貪圖享樂,鋪張浪費。一些領導干部打著“吃吃喝喝不犯法”的旗號,用公款大吃大喝;有的打著考察調研的幌子,旅游觀光,揮霍公款;有的地方和單位建設豪華辦公場所,在公務活動中講排場、比闊氣,追求大場面、講究高規(guī)格。
4、心浮氣躁。在學習上,是不求甚解、淺嘗輒止;在工作上,是急功近利、短期行為;在工作方法上,是簡單粗暴,應付了事。一些領導干部到了一個地方或部門,不是沉下身子去真抓實干,不是進行深入調查研究和科學論證,而是閉門造車,做表面文章、玩花拳繡腿。還有就是某些領導嗜官如命,天天琢磨升遷,凳子沒坐熱,又想去謀求更重要的崗位,“兩年不提拔、心里有想法、三年不挪動、就想去活動”。浮躁之風容易產生不切實際、不顧長遠、違背規(guī)律、盲目蠻干等問題,導致工作不實,基礎不牢,影響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xù)發(fā)展的要求。
(三)在黨紀方面:
1、不講政治紀律,盲動盲從。有的領導干部喜歡傳播小道消息、議論網上熱門話題,對上級的決策部署進行不負責地妄加評論,甚至信謠傳謠、鼓吹消極言論、煽動消極情緒。與上級沒有保持高度一致,缺乏全局意識和大局思想,借口地方和部門特殊性,對上級的決定和部署,合意的就執(zhí)行,不合意的就不執(zhí)行,甚至搞陽奉陰違、“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等。
2、不講組織紀律,裙帶成風。有的領導干部沒有按照民主集中原則開展工作,工作中不能群策群力、集思廣益,而是獨斷專行、家長作風。有的搞幫派、裙帶網,任人唯親, 講關系不講原則,講義氣不講黨性,講人情不講紀律,嚴重破壞了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有的信奉“朝中有人好做官”,跑官要官、拉票賄選,投機鉆營、提拔晉級。
3、不講群眾紀律,傷財擾民。有些領導干部不能密切聯系群眾,不關心群眾疾苦,不關注民生,不能把黨和國家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實處,有的還弄虛作假,損害群眾的合法權益。
二、當前領導干部在黨性黨風黨紀方面出現上述問題的原因
(一)缺乏黨性修養(yǎng),價值觀念異化。一些領導干部由于放松了主觀世界的改造,價值觀念異化,宗旨意識淡薄,黨性意識不強,導致個人與社會錯位,索取與奉獻失衡。一心只講索取不思奉獻,只要權力不要責任。社會主義道德意識不強,缺乏職業(yè)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更沒有牢固的嚴格自律的廉潔理念,不能把廉潔自律和勤政廉政作為一種自覺行為,工作中不能潔身自好、公私分明,不能做到防微杜漸,由犯錯走到犯罪。
(二)社會風氣不正,廉潔氛圍不濃。當今,有些行業(yè)存在著一種心照不宣的行業(yè)內部“游戲規(guī)則”,如社會上無處不在的“紅包”、“回扣”、“業(yè)務費”等,醫(yī)生的開單提成、招投標活動中的“介紹費”、銀行攬儲的“手續(xù)費”等。對于此種“潛規(guī)則”,許多人在表現出極度無奈的同時,又不得不按“游戲規(guī)則”辦事,以此獲得自我生存的土壤和空間。不良風氣就在這些“潛規(guī)則”中不斷擴散,毒害著社會。
(三)教育效果欠佳,入腦入心不夠。有的地方和單位對領導干部教育的形式缺乏創(chuàng)新,針對性、實效性不強,甚至枯燥無味,不能入腦入心;對于需要解決的深層次問題研究探索不夠,空洞說教多、照本宣科多。有的過多追求授課手段的花樣翻新,教育內容方面缺乏統籌安排,簡單地遷就黨員干部的個人需求和興趣。這樣就帶來一種片面性,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中共黨史、黨的建設等內容淡出課堂。還有,對領導干部特別是黨政“一把手”的教育應該是重中之重,但他們實際受到的教育與其他干部比卻是不對稱的。他們常常是以教育者的身份出現,因此常有“領導生病,群眾吃藥”的情況出現。
(四)法規(guī)制度不健全,執(zhí)行落實不到位。制度不健全主要表現有:一是有些制度設計不科學,只是原則性地提出一些要求,過于宏觀,缺乏操作性;二是有些制度脫離實際,還是十幾年前的規(guī)定,不適應變化了的形勢,無法起到約束的作用,成了擺設;三是舊制度的遺留、新制度的不健全,新舊制度的摩擦和矛盾也會造成某種空隙和漏洞,為腐敗提供了可乘之機,成為不良作風滋生蔓延的重要條件。長期以來,我們主要依靠權力來落實制度,在制度的執(zhí)行上也是靠
領導講話、領導指示、領導督查去落實,但是,在執(zhí)行中有的存在形式主義,主要是層層開會、發(fā)文件,照轉、照抄,實質性的貫徹落實和督促檢查欠缺。
(五)干部考核評價不夠科學,選拔任用仍然存在薄弱環(huán)節(jié)。在對干部的考核評價上,不同程度地存在著重顯性政績輕長遠業(yè)績的現象,導致一些干部為了追求顯性政績,發(fā)生了不惜損害群眾利益,浪費國家資源,嚴重背離科學發(fā)展觀要求的問題。重長官意志輕民意,這種現象助長了“跑官要官”、“買官賣官”的惡劣風氣。同時,選拔干部雖然搞了民主推薦,但單純以票取人又帶來了新的弊端:一些埋頭苦干、不事張揚的人得票不高,而那些不守紀律拉關系、深諳人情世故的干部在票數上占了先機,使得扎實干事的干部工作積極性受挫。
(六)監(jiān)督不到位,責任追究不夠嚴格。監(jiān)督不到位,既有黨內監(jiān)督制度及其執(zhí)行的問題,也有外部監(jiān)督體系的主體缺位、機制不健全的問題。一是黨內監(jiān)督仍然存在著一些“空白”和“盲點”,特別是對權力運行的監(jiān)督制度落實不到位和不健全,尤其對領導干部“八小時之外”難以監(jiān)督。二是黨外監(jiān)督薄弱。無論是普通群眾,還是各民主黨派,由于途徑渠道不暢、方式方法不足等原因,往往難以充分發(fā)揮監(jiān)督作用。一些單位對干部的責任追究不夠到位,對領導干部的不良行為糾正、批評和處理力度不夠,往往睜只眼閉只眼、怕得罪人。
三、防止和解決當前領導干部黨性黨風黨紀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的對策和建議
(一)加強教育引導,增強領導干部轉變不良作風的自覺性。教育是基礎,要發(fā)揮教育的基礎性作用,抓好領導干部作風教育,增強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和法紀意識。要按照胡錦濤同志提出的“努力在建設學習型政黨和學習型社會中走在前列”的要求,建立科學的學習培訓、學習成果評價和獎懲制度,營造良好的學習氛圍,使領導干部的學習步入制度化、規(guī)范化軌道。教育內容要切合實際,緊扣領導干部黨性黨風黨紀方面存在的問題,分層次施教。教育方法要形式多樣, 要采取經常性教育、正反典型教育、廉政談話、誡勉談話等多種形式,不斷提高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要把教育貫穿于領導干部的培養(yǎng)、選拔、管理、使用等各個方面,堅持教育與管理、自律與他律相結合,督促領導干部加強黨性修養(yǎng)。
(二)加強制度建設,建立健全防范機制。構建以制度規(guī)范權力、靠制度管人管事的機制,可以減少領導干部黨性黨風黨紀突出問題的發(fā)生率。一要完善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述職述廉、民主評議、談話誡勉和經濟責任審計等制度。二是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干部選拔任用機制、管理監(jiān)督機制和激勵保障機制。三是要改革收入分配制,逐步建立和完善以俸養(yǎng)廉的薪金制度和社會保障機制,解決部門行業(yè)之間福利待遇差距較大的問題,減少黨政領導干部因收入上差距過大產生的不平衡心理。在加強制度建設的同時,要加大對制度執(zhí)行情況的檢查力度,加大對違反制度法規(guī)行為的懲治力度,著力解決干部管理不嚴、處理偏軟等問題。
(三)強化監(jiān)督,確保領導干部權力正確行使。一要加強監(jiān)督檢查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述職述廉、民主評議、談話試勉等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發(fā)現領導干部在黨性黨風黨紀等方面的苗頭性問題,要及時進行批評教育,防止小錯釀成大錯。二要加強對重點環(huán)節(jié)和重點部位權力行使的監(jiān)督。尤其是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財政資金分配行為和國有資產、金融的監(jiān)管。三是積極拓寬監(jiān)督渠道,把黨內監(jiān)督、專門機關監(jiān)督、法律監(jiān)督與群眾監(jiān)督、民主監(jiān)督、輿論監(jiān)督等結合起來,形成監(jiān)督約束的整體合力。
(四)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激發(fā)黨員干部干事創(chuàng)業(yè)激情。樹立正確的用人導向,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在廣大黨員干部中營造干事創(chuàng)業(yè)的濃厚氛圍。要嚴格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原則,不能降低對干部思想政治素質的要求。要充分發(fā)揚民主,落實廣大黨員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監(jiān)督權,不斷提高干部選拔任用的公開性和透明度,依靠廣大黨員群眾選好人、選準人。要嚴明選人用人紀律,對行賄買官、受賄賣官的,按照黨紀政紀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嚴肅處理。加強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實行干部任期制,推行干部“能上能下”。建立健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建議逐步推行干部實名推薦負責制,對于違規(guī)用人和用人失察失誤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五)加大懲治力度,堅決維護黨紀國法的嚴肅性。以查辦發(fā)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中的案件為重點,嚴肅查辦官商勾結、權錢交易、權色交易和利用人事權、司法權、行政執(zhí)法權、行政審批權索賄受賄、徇私舞弊的案件。對腐敗分子發(fā)現一個,堅決查處一個,決不讓他們逃脫黨紀國法的懲處。要狠剎嚴重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著力解決食品藥品安全、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安全生產、征地拆遷、專項基金、物價監(jiān)管等方面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嚴肅查處背后的腐敗行為,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維護好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黨性黨風建設建議二
近日,廣平縣紀委監(jiān)察局開展了“黨風廉政建設調研周活動”,著重就當前基層黨員干部在黨性黨風黨紀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深入調研,并對如何解決這些問題進行了思考和研究。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近年來,各級各部門通過堅持不懈地抓黨風廉政建設,尤其是結合開展的“兩項活動”,站位高,細部署,嚴督查,重懲處,逐步形成一種風清氣正、廉潔高效的發(fā)展環(huán)境,為經濟社會各項事業(yè)又好又快發(fā)展提供了堅強的政治和紀律保證。在我縣2009年度的民主評議中,群眾對各參評單位的滿意度均達到90%以上,這說明,廣大黨員干部主流是好的,取得的成績是明顯的,是可讓黨委政府放心、群眾滿意的隊伍。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主要有十個方面:
一是學習政治理論和黨政紀知識消極應付,以“知”為準。胡錦濤在十七屆四中全會上提出“組織黨員、干部深入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學發(fā)展觀,牢固樹立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世界觀和方法論,系統掌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钡珎€別黨員干部不愿意學習、不善于學習、不樂于學習,以工作忙、業(yè)務多為借口,把學習當作負擔,蜻蜓點水,淺嘗輒止,對黨的方針政策和黨政紀知識以“知”為準,不求甚解。在2009年度縣紀委對擬提撥干部的一次考試中,有個別同志連一些最基本的常識都不清楚。
二是干事創(chuàng)業(yè)小富即安,以“有”為止。在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初,廣平縣曾是河北省改革開放的排頭兵,被省委、省政府譽為“兩平現象”。但由于沒有進一步的開拓創(chuàng)新精神,沒有進一步的做大做好做強精神,“廣平現象”成了曇花一現。近年來,新的一屆縣委、縣政府審時度勢、高瞻遠矚,在經過科學調研、反復論證后,大膽提出了實施“市場經濟主體倍增計劃”,領跑東部振興。毋庸置疑,這個計劃是廣平明天發(fā)展的藍圖,是廣平明天發(fā)展的希望。但一些黨員干部認識不足,進取意識不強,帶領群眾致富的自覺性和本領不夠。
三是大局意識淡薄,以“利”為上。有的單位和部門不能以全縣發(fā)展大局為重,而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凡事從部門利益出發(fā),將權力部門化,部門個人化,個人利益化,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搞“有償服務”或變自愿為強制“服務”,甚至只收費不服務。有的“零干憂日”規(guī)定于不顧,總能為進企業(yè)檢查找借口,尋理由,諸如“省、市統一安排”、“接到群眾舉報”、“縣(市、區(qū))部門互查”等等,不一而足。更有甚者,明目張膽地以“單位自收自支人員太多,需要發(fā)工資”、“上級部門下達任務數完不成,需要企業(yè)幫忙”等理由向企業(yè)收費、罰款。
四是服務企業(yè)嫌貧愛富,以“大”為先。為促進經濟發(fā)展,引進項目建設,有關部門出臺制定了一系列優(yōu)惠政策,但這些政策都是對大項目、大企業(yè)優(yōu)先扶持,而那些中小企業(yè)和投資小的項目卻不能受到“關照”,導致他們起步難、發(fā)展難、壯大更難。
五是權力觀錯位,以“我”為主。有的黨員干部不能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工作的出發(fā)點不是為了黨的事業(yè),而是為了個人之利,凡事對己有利者上,無利者讓。不能做到對上負責與對下負責相結合,只唯利,只唯上,不顧下。工作中不是實事求是,而是好大喜功、好高騖遠。總結工作用加法,接受任務用減法,匯報成績用乘法,查擺問題用除法等。
六是執(zhí)行政策偷梁換柱,以“財”為重。有的黨員干部特別是農村干部在執(zhí)行黨的各項強農惠農政策時,因財迷心竅,偷梁換柱,投機取巧現象時有發(fā)生,有的騙取國家糧種補貼、有的貪污挪用救災款、征地補償款等等。在近幾年縣紀委查處的農村干部違紀案中,均是舉報一個,查實一個,處理一個。2009年度共查處農村干部違紀案件27起,其中向司法機關移送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