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可以入職可以被辭退嗎
勞動是每個人的權利,懷孕的職工可以參加工作嗎,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為你解答懷孕可以入職么的疑問,希望對你有用。
懷孕可以入職可以被辭退的情況
《勞動合同法》第8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這里強調(diào)勞動者需要如實說明的是“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如果勞動者隱瞞的情況正是用人單位招聘員工必須排除的條件,如員工謊報學歷或工作經(jīng)歷等與崗位密切相關的信息內(nèi)容,則該勞動合同可視為員工以欺詐手段簽訂的勞動合同,自始無效,入職手續(xù)中有約定相關免責條款,單位就可以無償辭退該員工。而員工懷孕是其個人隱私,此不屬于勞動者必須如實說明的內(nèi)容,其有權不予告知,且懷孕是女性公民享有的基本權利,是基本人權。如果用人單位招聘員工所排除的條件違背基本人權和社會常理,是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該條件是無效的,單位不能據(jù)此違法辭退員工。即使是特殊崗位,如飯店招聘禮儀小姐、所需崗位需要經(jīng)常出差,所需崗位勞動強度大等情況,雖說其懷孕與否對履行這些崗位職責直接密切相關,但出于婦女權益保護和反對就業(yè)歧視的更高法律訴求和出發(fā)點,這樣做也是行不通的。根據(jù)以上分析,正常情況下,當然不能違法辭退這種員工啦,而且產(chǎn)假待遇還得給她。但是不是意味著處于“三期”(孕期、產(chǎn)假期、哺乳期)的女職工用人單位都不能辭退?一辭退就得給補償金?她們就有尚方寶劍,可以為所欲為?答案當然是否定的。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39條的規(guī)定:勞動者有下列六種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可以不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jīng)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這個規(guī)定是針對所有勞動者而言的,不論男女,也不論是否處于“三期”,勞動者只要有以上6個條款中的任一款行為,而且企業(yè)有充足的證據(jù)證明,一樣可以給予無償辭退!
哺乳假工資標準計算
根據(jù)市勞動局《關于上海市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中有關問題的解釋》,六個半月哺乳假的工資按本人原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fā)給。這里的本人工資是指按女職工請產(chǎn)前假或請產(chǎn)假前正常出勤月的實得工資(不包括生產(chǎn)性津貼和獎金)計算。若女職工生活困難,符合本市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單位應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困難補助。
如女職工六個半月哺乳假期滿后,確有困難,要求繼續(xù)請假為嬰兒哺乳的,各單位可根據(jù)生產(chǎn)和女職工的實際情況,哺乳假可酌情延長,但不得超過一年。這期間,其工資按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fā)給(生活確實有困難的,可適當提高,但最高不超過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八十)。
1、請3個月、6個月哺乳假的工資,均按本人基本工資加職務崗位津貼、省直補貼的80%發(fā)給,不影響晉級、調(diào)整工資并計算工齡。
2、請一年(含法定產(chǎn)假)哺乳假的,工資照發(fā),職務(崗位)津貼、省直補貼停發(fā)。不影響晉級、調(diào)整工資并計算工齡。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不發(fā)2017哺乳假工資標準2017哺乳假工資標準。
3、雙生以上的女職工,可實行產(chǎn)后休息一年,其產(chǎn)假以外的工資,按本人基本工資的80%發(fā)給。
4、哺乳時間:對撫育未滿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在每班工時內(nèi)應給予兩次哺乳時間(包括人工喂養(yǎng)),每次哺乳時間單胎為30分鐘。也可將兩次哺乳時間合并使用。雙生以上者的哺乳時間,按單胎哺乳時間相應成倍增加。哺乳時間及途中往返時間應扣除勞動定額,工資照發(fā)2017哺乳假工資標準文章2017哺乳假工資標準。
5、嬰兒滿周歲后,確診為體弱兒,可適當延長哺乳期,但最多不超過六個月。
6、確診患有更年期綜合癥的女職工,癥狀較重,每月可給予公假休息1-2天。
7、女教師產(chǎn)假正值寒暑假期間,其寒暑假休假時間可以順延(國家教委教人[1992]8號)。
8、實行勞動合同制的女職工,在合同期未滿的情況下,不能以懷孕、生育、哺乳為由,解除其勞動合同。
9、男女雙方均晚婚晚育的,男方可享受5-7天的護理假。
懷孕可以入職可以被辭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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