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企業(yè)如何注冊商標
保定企業(yè)如何申請商標的注冊呢?保定企業(yè)的商標注冊有什么流程要走?小編為你帶來了“如何注冊商標”的相關知識,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商標注冊必須具備的條件
1、只有具有以下條件的個人或團體才可在我國提出商標申請:
商標注冊申請人必須是:依法成立的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業(yè)者。個人合伙或者與中國簽訂協(xié)議或與中國共同參加國際條約或按對等原則辦理的國家的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yè)。符合上述條件。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時,按照自愿的原則,向商標局提出商標注冊申請(2001年11月1日起,我國商標局開始受理自然人注冊商標申請)。
2、按商品與服務分類提出申請:
目前,我國商標法執(zhí)行的是商品國際分類,它把一萬余種的商品和服務項目分為42個類,其中,商品34個類,服務項目8個類。申請商標注冊時,應按商品與服務分類表的分類確定使用商標的商品或服務類別。同一申請人在不同類別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標的,應當按商品分類在不同類別提出注冊申請這樣可以避免商標權適用范圍的不正當擴大,
也有利于審查人員的核準和商標專用權的保護。
3、商標申請日的確定:
確立申請日十分重要,由于我國商標注冊采用申請在先原則,一旦發(fā)生申請日的先后成為確定商標權的法律依據(jù),商標注冊的申請日以商標局收到申請書件的日期為準(日期的最小單位為‘日’)。
商標注冊流程和時間有什么規(guī)定?
1、設計——商標注冊申請之前可委托我司或自行設計。商標設計要注意以下幾點:(1)獨創(chuàng)性,即商標的設計要有新意;一方面要符合顯著性的要求,另一方面有創(chuàng)意的商標容易擴大商品的知名度,迅速占領市場。(2)商標的名稱應避免與商品的功能聯(lián)在一起。(3)商標的設計要突出主題,合理布局。
2、查詢——商標查詢通常是指商標注冊申請人在申請注冊商標前,為了了解是否存在與其申請注冊商標可能構成沖突的在先商標權利,進行的有關商標信息的查詢。一件商標從申請到核準注冊歷時長久。如果商標注冊申請被駁回,一方面損失商標注冊費,另一方面重新申請注冊商標還需要更長時間,而且再次申請能否被核準注冊仍然處于未知狀態(tài)。因此,申請人在申請注冊商標前最好進行商標查詢,了解在先權利情況。查詢服務有兩種:一種內(nèi)部查詢服務;另一種是代理政府查詢服務,時間為7-14個工作日。
3、申請——商標注冊申請文件遞交至香港知識產(chǎn)權署。
4、受理——香港知識產(chǎn)權署收到商標注冊申請資料后,給予一個申請編號后,發(fā)放受理通知書,時間大概為一周。
5、審查——商標審查分為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兩個過程。 形式審查即商標注冊處在審查有關申請前,會先詳細檢視申請表格及所有附件,以查看表格內(nèi)須填寫的部分是否已經(jīng)填妥、有關資料是否正確、所需資料是否不全。如一切妥當,申請程序會進入下一階段(實質審查階段)。實質審查即完成檢查申請的不足之處并確定所有資料備妥后,商標注冊處會翻查商標記錄,以確定在相同或類似的貨品或服務,是否有其它商戶已經(jīng)注冊或申請注冊相同或類似的商標。商標注冊處會同時查核有關商標是否符合《商標條例》所訂的注冊規(guī)定。如審核通過,申請程序將進入下一階段(登憲公告階段)。
6、公告——商標注冊處核準申請后,便會在香港知識產(chǎn)權公報公告,為期三個月,如無人提出異議,該商標就可以成功注冊了。
7、注冊——商標公告無異議或經(jīng)裁定異議不成立的,注冊成功。正常情況下取得注冊證書為6個月左右。成功注冊后有效期為10年,期滿前六個月按時進行續(xù)展即可。
如何領取商標注冊證
通過代理的由代理人向商標注冊人發(fā)送《商標注冊證》。
直接辦理商標注冊的,商標注冊人應在接到《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后三個月內(nèi)到商標局領證,同時還應攜帶:
(一)領取商標注冊證的介紹信;
(二)領證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三)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復印件應加蓋當?shù)毓ど滩块T的章戳;
(四)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
(五)商標注冊人名義變更的需附送工作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
另:商標注冊申請時間:一件新申請商標從申請到發(fā)證一般需要一年左右時間,其中申請受理和形式審查約需一個月時間,實質審查約城四到五個月時間,異議期三個月時間,核準公告到發(fā)證約三個月時間。
什么是商標使用在先原則
使用在先原則是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商標局受理最先使用人的商標注冊申請。即對同一天申請的,由商標局初步審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對于申請人同時開始使用或者均未使用該商標的情況,實際做法是由各申請人進行協(xié)商,協(xié)商一致的,應當在規(guī)定期限內(nèi)將書面協(xié)議報送商標局,超過規(guī)定期限達不成協(xié)議的,在商標局的主持下,由各申請人抽簽決定,或者由商標局裁定。
兩個原則各有利弊,申請在先原則只需要將商標注冊申請的日期作為審查依據(jù),便于操作,但是不利于保護最先使用商標的人。使用在先原則可以保護最先使用商標的人,但是需要審查申請人最先使用商標的證明,不易操作。而且這種注冊具有不確定性,可能因他人提供使用在先的證據(jù)而被撤銷注冊。
我國的商標注冊目前采用的是申請在先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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