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信仰是什么意思有什么特征
宗教信仰具有神秘神話色彩,它是人類精神的階段性體現(xiàn)。那么你對宗教信仰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學習啦小編整理關于什么是宗教信仰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宗教信仰的介紹
宗教信仰是信仰中的一種,指信奉某種特定宗教的人群對其所信仰的神圣對象(包括特定的教理教義等),由崇拜認同而產生的堅定不移的信念及全身心的皈依。
這種思想信念和全身心的皈依表現(xiàn)和貫穿于特定的宗教儀式和宗教活動中,并用來指導和規(guī)范自己在世俗社會中的行為,屬于一種特殊的社會意識形態(tài)和文化現(xiàn)象。
宗教信仰的意義
宗教信仰可以看作是全人類所具有的普遍文化特征,具有神秘神話色彩,它是人類精神的階段性體現(xiàn)。信仰是人類的一種本能天賦的主觀反應,它是人類對于宇宙天地命運歷史的整體超越性的意識,它是人類
對人自身存在與客觀世界關系的某種反應,它是一種形而上的意識形態(tài)。
“宗教的本質既不是思維也不是行動,而是知覺和情感。它希望直觀宇宙,專心聆聽宇宙自身的顯示和活動,渴望孩子般得的被動性被宇宙的直接影響所抓住所充實。”從字面上來看它的本質,就是人類對自己心中王國宗主的向往與精神皈依所在。所以,我們也就不難理解宗教情感論的首創(chuàng)者施萊而馬赫這樣解釋宗教的本質意義。
作為人把握世界和生命的一種獨特的方式,充分體現(xiàn)了人的主觀能動性和精神對物質的反作用,它對人生的重大影響主要表現(xiàn)在:人們通過教義的學習和不斷重復的儀式行為,使宗教信仰的理念和精神也逐漸滲透到人們的價值和行為系統(tǒng)之中,,從而成為形塑信教者的心理與人格的新的力量。
宗教信仰為人生提供慰藉。作為一種哲學范疇, 宗教信仰具有追求為生活尋找支撐和意義的顯著特征。表征著人對終極關懷的渴望,它給人注入神圣的目標,引導人去反省自我、超越自我、塑造自我、完善自我、實現(xiàn)自我,從而為人的生活提供情感、意欲、愿望、行動等的根基。是一種精神的仰望和生命的活水,是人的一種價值意識的定向形式。
提供應當
作為評價主體價值觀念體系的深層內核,是價值評價活動的大前提。信仰從它的生成那一刻起,即滿足著人的超越現(xiàn)實指向未來的理想性需要,信仰一生成就本然性地獲得了‘純正性’的價值本性。
聚合和圣化
每個人無論他是否具有宗教傾向,都有自己最終的假定前提。因為這些前提對他來說是真實的,這種假定前提不管是被稱為意識形態(tài)、人生觀、觀念或者僅僅是對生活的一種直覺,都對屬于他們的所有行為產生了創(chuàng)造性的壓力。這種內驅力推動人去從事德行,使自己在道德踐行中體悟到人生的尊嚴和神圣,并將各種具體的道德行為組織起來形成系統(tǒng)。
帶來希望
任何信仰都指向未來,指向所求的方向,指向可望不可及的理想。形成某種信仰,表明人決心按自己已有的某種理念來生存,表明人愿意自覺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表明人希冀按自己的愿望來改造心靈、改造自己、改造人生和改造世界。
信仰來自于人的內在需求和對崇高美好的盼望。信仰充滿著希望,或是對生命的希望,或是對愛的希望,或是對正義的希望,或是對和平、和諧、同情以及真、善、美的希望。
心甘情愿
只有人,才有信仰,只有有意志、有選擇、有精神追求的人才有信仰,因而信仰是具有人性化的精神之物,它在本質上是不自由的。任何崇高的信仰,都意味著人對有限的超越,意味著真正的人性的復歸和人的自由的發(fā)揮。正是在信仰中,人的精神乃至整個生命都向真、善、美的神圣價值尺度全面開放了,人主動地、自覺地、心甘情愿地擁抱“絕對”并歸順到“絕對”之中,與自己追求之物合而為一,或者說,使永恒無限侵入自己的有限生命之中。
宗教信仰的特征
宗教信仰作為一種獨特的信仰形式,表現(xiàn)出以下鮮明特征:
個體性
宗教信仰的個體性主要表現(xiàn)在:第一,宗教信仰明確而充分地表現(xiàn)了信仰者個人的意志、決心和生活態(tài)度。信仰某種宗教,意味著“一種從根本上改變了的意識,一種新的基本態(tài)度,一種另外的價值尺度,一種整個人類徹底的思想轉向、整個個人的轉向”。第二,宗教信仰反映了信仰者個人的某種內在需要、情感和沖動。因此,一個人的信仰過程,既是這個人心甘情愿地接受某種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的過程,也是這個人自我滿足、自我追求和自我改造的過程。
差異性
個人所具有的某些素質往往展示人的存在的新維度。宗教對人獨特的精神性的承認,乃是我們抵抗一切對人的尊嚴和人的價值的現(xiàn)代進攻的最大堡壘。
選擇性
宗教信仰意味著信仰者對于世界和人生的理解的選擇、價值標準的選擇和生活態(tài)度、生活方式的選擇。信仰就是寧采取信,而不采取不信;寧采取信賴,而不采取不信賴;寧采取知識,而不采取無知;信仰的意思是在信與不信、誤信、迷信之間,作適當?shù)木駬?。在宗教層次,人具有更大的綜合能力來排除不想面對的意識——可以放棄日常的經驗、科學的證據和令人信服的真理,也可以放棄自我、自信和世俗的生活,信仰者完全根據自己所選擇的確信來解釋一切。
宗教信念并不完全依賴于在宇宙結構中或在人的經驗過程中對發(fā)現(xiàn)的論據的推斷,而是依賴于對環(huán)境作用的無意識的主觀解釋,在以這種方式解釋中,信仰者在作一個基本的認知選擇,因而也在冒險——冒最大錯誤的險,狂熱人士甚至不守界限,不顧客觀事實,與科學對戰(zhàn)。在繼續(xù)以這種方式解釋中,一個人是靠信、而非靠見而生活。
神圣性
宗教信仰蟄伏著有限的人對超越性(無限的、無條件的)、完滿性(絕對的、全知全善全能的)和終極性(永恒的、本原的)的向往和追求,換句話說,宗教信仰滿足了人對神圣性的渴望。人總是具體的、有限的、此岸的、不完滿的,但人又總是不滿足于此。出于某些內在沖動和復雜原因,人總是要向往和追尋高于現(xiàn)實和經驗世界的“神圣”境界,即超越、完滿和終極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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