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政府采購_政府采購的范圍
國內外對政府采購的界定有所差異,而我國是利用國家財政性資金和政府借款購買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那么你對政府采購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學習啦小編整理關于什么是政府采購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政府采購的概念
政府采購 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國家各級政府為從事日常的政務活動或為了滿足公共服務的目的,利用國家財政性資金和政府借款購買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政府采購不僅是指具體的采購過程,而且是采購政策、采購程序、采購過程及采購管理的總稱,是一種對公共采購管理的制度。
完善、合理的政府采購對社會資源的有效利用,提高財政資金的利用效果起到很大的作用,因而是財政支出管理的一個重要環(huán)節(jié)。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于2002年6月29日通過,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作出《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等五部法律的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進行修正。
政府采購的制度
具體的政府采購制度是在長期的政府采購實踐中形成的對政府采購行為進行管理的一系列法律和慣例的總稱。具體來說,政府采購制度包括以下內容:
一、政府采購政策,包括采購的目標和原則;
二、政府采購的方式和程序;
三、政府采購的組織管理。
相對于私人采購而言,政府采購具有如下特點:
一、資金來源的公共性
二、非盈利性
三、采購對象的廣泛性和復雜性
四、規(guī)范性
五、政策性
六、公開性
七、極大的影響力
政府采購的主體是政府,是一個國家內最大的單一消費者,購買力非常大。據統(tǒng)計,歐共體各國政府采購的金額占其國內生產總值的14%左右(不包括公用事業(yè)部門的采購);美國政府在20世紀90年代初每年用于貨物和服務的采購就占其國內生產總值的26%-27%,每年有2000多億美元的政府預算用于政府采購。正因為如此,政府采購對社會經濟有著非常大的影響,采購規(guī)模的擴大或縮小,采購結構的變化對社會經濟發(fā)展狀況、產業(yè)結構以及公眾生活環(huán)境都有著十分明顯的影響。正是由于政府采購對社會經濟有著其他采購主體不可替代的影響,它已成為各國政府經常使用的一種宏觀經濟調控手段。
政府采購的形式
政府采購的組織形式
國內政府采購一般有三種模式:集中采購模式,即由一個專門的政府采購機構負責本級政府的全部采購任務;分散采購模式,即由各支出采購單位自行采購;半集中半分散采購模式,即由專門的政府采購機構負責部分項目的采購,而其他的則由各單位自行采購。中國的政府采購中集中采購占了很大的比重,列入集中采購目錄和達到一定采購金額以上的項目必須進行集中采購。
政府采購的范圍
(1)采購主體
政府采購活動中的采購主體包括各級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和團體組織。國家機關是指依法享有國家賦予的行政權力,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以國家預算作為獨立活動經費的各級機關。事業(yè)單位是指國家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wèi)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團體組織是指我國公民自愿組成,為實現會員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2)采購資金
采購人全部或部分使用財政性資金進行采購的,屬于政府采購的管理范圍。財政性資金包括預算資金、預算外資金和政府性基金。使用財政性資金償還的借款,視同為財政性資金。
(3)采購內容和限額
政府采購的內容應當是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貨物、工程和服務,或者雖未列入《集中采購目錄》,但采購金額超過了規(guī)定的限額標準的貨物、工程和服務。
《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政府采購最低限額標準由國務院和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
《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中的采購內容一般是各采購單位通用的貨物、工程和服務,如計算機、打印機、復印機、傳真機、公務車、電梯、取暖鍋爐等貨物,房屋修繕和裝修工程,會議服務、汽車維修、保險、加油等服務。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的采購內容還包括在中央部門內通用的貨物、工程和服務,如防汛抗旱和救災物資、醫(yī)療設備和器械、氣象專用儀器、警用設備和用品、質檢專用儀器、海洋專用儀器等。《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中的采購內容,無論金額大小都屬于政府采購的范圍。
《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外的采購內容,采購金額超過政府采購的最低限額標準的,也屬于政府采購的范圍?!墩少彿ā穼嵤┮詠?,國務院辦公廳公布的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采購的最低限額標準為:貨物和服務單項或批量為50萬元,工程為60萬元。
(4)地域范圍
我國政府采購法律管轄的地域范圍,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的政府采購活動。
政府采購的功能
(一)節(jié)約財政支出,提高采購資金的使用效益。實踐證明,政府采購制度是一種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公開透明的采購制度。從國際經驗來看,實行政府采購一般資金節(jié)約率為10%以上。
(二)強化宏觀調控。發(fā)揮政府在國民經濟發(fā)展中的宏觀調控作用,推進保護國內產業(yè)、保護環(huán)境、扶持不發(fā)達地區(qū)和中小企業(yè)等政策的實施需要制定政府采購法。
(三)活躍市場經濟。政府采購活躍市場經濟主要表現在:
1、 政府采購使政府正常運轉需要的貨物、需建的工程和服務,由政府自產、自建、自管轉為全方位面向市場開放,極大的活躍市場經濟;
2、 政府采購的公開招標、競爭性談判等方式,促使企業(yè)按市場經濟的規(guī)律運行,不斷提高產品質量,提高服務質量,提高產品競爭力等,也促使市場經濟的活躍。
3、 政府宏觀調控,加大投資,促進內需,大多通過政府采購渠道來進行。大量的政府采購行為使市場經濟更加活躍。
(四)推進反腐倡廉。行政腐敗是制約我國政治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治理行政腐敗不僅需要運用黨紀國法的嚴厲制裁,而且需要從經濟源頭加以杜絕。大量的案例表明,政府購買過程中的錢權交易是滋生行政腐敗的主要形式,因此,在實現政府采購市場體制化與公開化的基礎上,通過政府采購政策,可以杜絕政府采購主體的行為規(guī)范,有效地、及時地鏟除行政腐敗的幼苗。
(五)保護民族產業(yè)。在政府采購市場中適度保護民族產業(yè)是發(fā)展中國家在對外開放過程中的必要措施,根據WTO的規(guī)定,我國的進口關稅水平,已降到極限,因此政府采購已成為重要的非關稅壁壘之一。按照國際慣例,我們完全可以憑借國家安全、經濟欠發(fā)達等理由為依據,制定一些具有保護民族產業(yè)的政府采購政策及相關的國內配套政策,在國際貿易中,這是保護本國政府采購市場,保護民族產業(yè)的一個合理、合法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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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標投標實施細則